P2024001号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P2024001号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叫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绿地率 | ||||||||
P(2024)001号 | 沙市区关沮镇红门北路与银湖路交汇处(产业交流中心单元CYJLZX-04宗地) | * | 文化设施用地、商服用地(仅限零售商业、 (略) 场、餐饮、旅馆用地) | 不大于0.75 | 不大于45% | 不大于40米 | 不小于20% | 文化设施用地50年、商服用地40年 | 拍卖 | 1611 | 16110 |
备注 | 商服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确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由联合申请者共同申请取得一个报名资格。
(略) 中心城区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法人和自 (略) ,以及与欠缴出让价款单位有关联的各级投资主体,在招拍挂中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及关联组织不得参与本地块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 (略) 江汉区香港路213号华氏花园综合楼F栋1103号向 (略) 领取拍卖文件,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直接下载。下载及领取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8日17:00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8日17:00时前,按照拍卖文件要求,向拍卖公司提出书面报名申请。
六、竞买人应按照拍卖文件的规定,每个地块交纳竞买保证 (略) 交纳拍卖准备金人民币82万元整。
交纳竞买保证金(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保证金)和拍卖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上午12:00时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拍卖准备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公司将在2024年2月18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2月19日上午10:0 (略) 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市民之家”B区5楼开标一室举办。
八、拍卖出让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文件。
九、联系方式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汉区香港路213号华氏花园综合楼F栋1103号
联系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 027-*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2024年1月26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叫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绿地率 | ||||||||
P(2024)001号 | 沙市区关沮镇红门北路与银湖路交汇处(产业交流中心单元CYJLZX-04宗地) | * | 文化设施用地、商服用地(仅限零售商业、 (略) 场、餐饮、旅馆用地) | 不大于0.75 | 不大于45% | 不大于40米 | 不小于20% | 文化设施用地50年、商服用地40年 | 拍卖 | 1611 | 16110 |
备注 | 商服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确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由联合申请者共同申请取得一个报名资格。
(略) 中心城区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法人和自 (略) ,以及与欠缴出让价款单位有关联的各级投资主体,在招拍挂中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及关联组织不得参与本地块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 (略) 江汉区香港路213号华氏花园综合楼F栋1103号向 (略) 领取拍卖文件,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直接下载。下载及领取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8日17:00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8日17:00时前,按照拍卖文件要求,向拍卖公司提出书面报名申请。
六、竞买人应按照拍卖文件的规定,每个地块交纳竞买保证 (略) 交纳拍卖准备金人民币82万元整。
交纳竞买保证金(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保证金)和拍卖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上午12:00时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拍卖准备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公司将在2024年2月18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2月19日上午10:0 (略) 沙市区明珠大道21号“市民之家”B区5楼开标一室举办。
八、拍卖出让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文件。
九、联系方式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汉区香港路213号华氏花园综合楼F栋1103号
联系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 027-*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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