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资产“天津城建集团”抵债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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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资产“天津城建集团”抵债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

受委托,转让方拟处置以下资产, (略) 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转让方 (略) 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拟对持有的天津城建集团抵债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告,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联系洽谈。

一、资产描述

(一)抵债股权明细

1、新城建平台股权:天津新城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47,598,347.44元。

根据城建集团《重整计划》,转让方债转股持股方式为两层嵌套架构。债权转为股权需要以各债权人分别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持股债权人持股平台股权、债权人持股平台再间接持有新城建平台股权的方式实现各债权人的实际持股。转让方受领入账天津新城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47,598,347.44元,占比33.4207%,无回购或其他退出约定。按《重整计划》,转让方股权份额穿透后在债权人持股平台的持股比例1.78%,在新城建平台持股占比约0.6052%

2、资产运营平台信托受益权:北方信托-城建1号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份额312,291,253.43份。

根据城建集团《重整计划》,转让方转信托收益权为资产运营平台信托计划,转让方受领入账信托受益权份额为312,291,253.43份,含优先级份额210,578,894.12份,占比3.61%,退出时间10年。

(二)处置及分红情况

1、新城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份额尚未进行利润分配。

2、北方信托-城建1号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尚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资产的具体信息,以最终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记载的信息为准,上述资产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二)本处置公告不构成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对潜在意向受让方的任何保证或承诺,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会给予必要的配合。

特别提示: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或相关司法机关认定为准,转让方与本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另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上述公告仅用于征集意向受让方,请有意参与上述项目的意向方就上述项目相关详细信息以及交易安排与转让方或本中心联系。

转让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经理*

本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女士*;卢女士*

联系地址: (略) 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略) 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6日

,天津

受委托,转让方拟处置以下资产, (略) 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转让方 (略) 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拟对持有的天津城建集团抵债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告,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联系洽谈。

一、资产描述

(一)抵债股权明细

1、新城建平台股权:天津新城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47,598,347.44元。

根据城建集团《重整计划》,转让方债转股持股方式为两层嵌套架构。债权转为股权需要以各债权人分别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持股债权人持股平台股权、债权人持股平台再间接持有新城建平台股权的方式实现各债权人的实际持股。转让方受领入账天津新城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47,598,347.44元,占比33.4207%,无回购或其他退出约定。按《重整计划》,转让方股权份额穿透后在债权人持股平台的持股比例1.78%,在新城建平台持股占比约0.6052%

2、资产运营平台信托受益权:北方信托-城建1号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份额312,291,253.43份。

根据城建集团《重整计划》,转让方转信托收益权为资产运营平台信托计划,转让方受领入账信托受益权份额为312,291,253.43份,含优先级份额210,578,894.12份,占比3.61%,退出时间10年。

(二)处置及分红情况

1、新城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份额尚未进行利润分配。

2、北方信托-城建1号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尚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资产的具体信息,以最终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记载的信息为准,上述资产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二)本处置公告不构成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对潜在意向受让方的任何保证或承诺,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会给予必要的配合。

特别提示: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或相关司法机关认定为准,转让方与本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另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上述公告仅用于征集意向受让方,请有意参与上述项目的意向方就上述项目相关详细信息以及交易安排与转让方或本中心联系。

转让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经理*

本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女士*;卢女士*

联系地址: (略) 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略) 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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