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邀请书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邀请书
各受邀供应商:
我单位 (略) (略) 股权转让税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询价
一、采购内容
股权转让税务咨询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两个相关联企业股权转让项目涉税情况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 各供应商需承诺应确保本次咨询业务中履职尽责,遵守对项目内容的保密义务。
二、采购预算:上限3万元 大写:上限*万元整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 (略) (略) 关于股权转让税务咨询服务项目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税率6%),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 (略) 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具备大型国企股权转让、债务重组、资产划拨税务咨询经验;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至少包括3人,要求服务团队负责人至少有5年以上税务咨询工作经验,成员至少有1年以上税务咨询工作经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没有被财政部门等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公开谴责(含)以上惩戒记录并出具书面承诺;
7.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五、质量要求:以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六、服务期限: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报告。
七、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八、获取时间:2024年1月29日13时00分至2024年2月1日11时00分。
九、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13时30分。
2.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本公告第四项资格条件中能够证明意向供应商资质条件的相关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十、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询价单位: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香坊区红旗大街投资大厦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略) (略) 监督检查室
监督电话:0451-*
各受邀供应商:
我单位 (略) (略) 股权转让税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询价
一、采购内容
股权转让税务咨询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两个相关联企业股权转让项目涉税情况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 各供应商需承诺应确保本次咨询业务中履职尽责,遵守对项目内容的保密义务。
二、采购预算:上限3万元 大写:上限*万元整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 (略) (略) 关于股权转让税务咨询服务项目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税率6%),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 (略) 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具备大型国企股权转让、债务重组、资产划拨税务咨询经验;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至少包括3人,要求服务团队负责人至少有5年以上税务咨询工作经验,成员至少有1年以上税务咨询工作经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没有被财政部门等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公开谴责(含)以上惩戒记录并出具书面承诺;
7.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五、质量要求:以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六、服务期限: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报告。
七、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八、获取时间:2024年1月29日13时00分至2024年2月1日11时00分。
九、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13时30分。
2.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本公告第四项资格条件中能够证明意向供应商资质条件的相关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十、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询价单位: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香坊区红旗大街投资大厦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略) (略) 监督检查室
监督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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