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里坤县萨尔乔克乡跑马山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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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里坤县萨尔乔克乡跑马山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采矿权

新疆巴里坤县萨尔乔克乡跑马山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巴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疆 (略) 受巴里坤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新疆巴里坤县萨尔乔克乡跑马山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本公告所标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一、出让人、交易平台及拍卖人

(一)出让人

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汉城南街17-5号

(二)交易平台

名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公拍网

交易平台网址:http://**

(三)拍卖人

名称:新疆 (略)

地址: (略) 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13层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出让矿种:建筑用砂

(二)地理位置:位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萨尔乔克乡五场霍勒 村,萨尔乔克乡五场霍勒村正西方位86°方向5.5公里处,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东经92°23′24.047″,北纬43°32′48.155″

(三)面积:0.32平方千米

(四)推断资源量:64.00万立方米

(五)拟开采标高:最高标高+2009—+2007米,最低标高+1989—+1987 米,拟采深度2米

(六)拟出让年限:3年

(七)出让起始价(人民币): 139万元

(八)银行竞买保函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9万元

(九)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十)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

拐点编号

直角坐标系

地理坐标

X

Y

E

N

1

*.168

*.760

92°23′07.00″

43°33′02.00″

2

*.733

*.513

92°23′40.00″

43°33′02.00″

3

*.663

*.366

92°23′40.00″

43°32′48.00″

4

*.098

*.566

92°23′07.00″

43°33′48.00″

注:

1.以上采矿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2.以上采矿权最终成交的范围拐点坐标、面积及出让年限等以与有管理权限的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以上采矿权的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近五年来,没有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的。

(四)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

(五)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七)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八)竞买申请人若提交银行竞买保函,需向新疆 (略) 提交合法、有效、适格的银行竞买保函,银行竞买保函期限为6个月(保函原件必须由拍卖人留存)或竞买申请人按规定向新疆 (略) 缴纳竞买保证金。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网络(线上)公开拍卖;

(二)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8日;

(三)线上竞价时间:2024年1月29日12:00至2024年1月29日13:00止;

(四)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1月29日13:00(延时时间5分钟);

(五)报名地点:公拍网http://**、 (略) 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13层。

五、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8日19:00止。意向竞买人可向拍卖人或本标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电话:*)咨询了解。

(二)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办理手续的方式。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7.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适格的银行竞买保函(保函原件)或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10.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竞买申请人在公拍网注册账户,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提交报名资料。经拍卖人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在报名期限内持以上资料一式四份办理竞买手续(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需提交6、7项资料)。

(四)资格审查: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拍卖人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

(五)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可签订和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法、有效、适格的银行竞买保函(保函期限为6个月)或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取得交易资格(以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成为竞买人,由拍卖人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六)竞得企业需按《采矿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 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采矿权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采矿权竞得人除缴交采矿权出让收益外,仍需按规定缴交采矿权占用费及其他法定税费。

(七)在拍卖结束后,未竞得企业的银行竞买保函或竞买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返还,竞得企业的银行竞买保函或竞买保证金按公告、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返还。

六、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线上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拍卖人签订《采矿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相关规(约)定在成交公示到期各方无异议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拍卖人(含拍卖辅助机构)缴纳相关费用。

(三)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标的产生异议由出让人予以澄清。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银行竞买保函金额或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未按规(约)定缴纳交易费用的;

2.在拍卖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除承担本公告和出让文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

十、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规(约)定时间内应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二)本次矿业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和补充,将在相关网站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矿业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本次矿业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

2.巴里坤县人民政府网: http://**

3.交易平台网站:http://**

4.中国商报网:http://**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02-* *

监督电话:0902-*

巴里坤县自然资源局

新疆 (略)

2023年12月29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新疆

新疆巴里坤县萨尔乔克乡跑马山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巴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疆 (略) 受巴里坤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新疆巴里坤县萨尔乔克乡跑马山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本公告所标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一、出让人、交易平台及拍卖人

(一)出让人

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汉城南街17-5号

(二)交易平台

名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公拍网

交易平台网址:http://**

(三)拍卖人

名称:新疆 (略)

地址: (略) 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13层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出让矿种:建筑用砂

(二)地理位置:位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萨尔乔克乡五场霍勒 村,萨尔乔克乡五场霍勒村正西方位86°方向5.5公里处,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东经92°23′24.047″,北纬43°32′48.155″

(三)面积:0.32平方千米

(四)推断资源量:64.00万立方米

(五)拟开采标高:最高标高+2009—+2007米,最低标高+1989—+1987 米,拟采深度2米

(六)拟出让年限:3年

(七)出让起始价(人民币): 139万元

(八)银行竞买保函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9万元

(九)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

(十)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

拐点编号

直角坐标系

地理坐标

X

Y

E

N

1

*.168

*.760

92°23′07.00″

43°33′02.00″

2

*.733

*.513

92°23′40.00″

43°33′02.00″

3

*.663

*.366

92°23′40.00″

43°32′48.00″

4

*.098

*.566

92°23′07.00″

43°33′48.00″

注:

1.以上采矿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2.以上采矿权最终成交的范围拐点坐标、面积及出让年限等以与有管理权限的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以上采矿权的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近五年来,没有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的。

(四)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

(五)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七)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八)竞买申请人若提交银行竞买保函,需向新疆 (略) 提交合法、有效、适格的银行竞买保函,银行竞买保函期限为6个月(保函原件必须由拍卖人留存)或竞买申请人按规定向新疆 (略) 缴纳竞买保证金。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网络(线上)公开拍卖;

(二)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8日;

(三)线上竞价时间:2024年1月29日12:00至2024年1月29日13:00止;

(四)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1月29日13:00(延时时间5分钟);

(五)报名地点:公拍网http://**、 (略) 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13层。

五、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8日19:00止。意向竞买人可向拍卖人或本标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电话:*)咨询了解。

(二)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办理手续的方式。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7.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适格的银行竞买保函(保函原件)或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10.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竞买申请人在公拍网注册账户,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提交报名资料。经拍卖人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在报名期限内持以上资料一式四份办理竞买手续(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需提交6、7项资料)。

(四)资格审查: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拍卖人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

(五)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可签订和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法、有效、适格的银行竞买保函(保函期限为6个月)或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取得交易资格(以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成为竞买人,由拍卖人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六)竞得企业需按《采矿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 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采矿权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采矿权竞得人除缴交采矿权出让收益外,仍需按规定缴交采矿权占用费及其他法定税费。

(七)在拍卖结束后,未竞得企业的银行竞买保函或竞买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返还,竞得企业的银行竞买保函或竞买保证金按公告、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返还。

六、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线上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拍卖人签订《采矿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相关规(约)定在成交公示到期各方无异议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拍卖人(含拍卖辅助机构)缴纳相关费用。

(三)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标的产生异议由出让人予以澄清。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银行竞买保函金额或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未按规(约)定缴纳交易费用的;

2.在拍卖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除承担本公告和出让文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

十、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规(约)定时间内应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二)本次矿业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和补充,将在相关网站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矿业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本次矿业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

2.巴里坤县人民政府网: http://**

3.交易平台网站:http://**

4.中国商报网:http://**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02-* *

监督电话:0902-*

巴里坤县自然资源局

新疆 (略)

2023年12月29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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