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唐海镇海港公寓小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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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唐海镇海港公寓小区住宅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海港公寓小区1-1-1103住宅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 (略) 曹妃甸区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 (略) 评估基准日2023-01-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国家 (略) 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3-08-25
评估值(万元)56.81账面价值(万元)18.4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 2、现场踏勘联系人:朱麟,联系电话:*; 3、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曹妃甸区唐海镇海港公寓1-1-1103
楼盘名称类型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冀(2019)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号
建筑面积(m2)89.25设计用途成套住宅
土地面积(m2)11.27设计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11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
周边配套位于唐海镇滨海大街北侧,附近有曹妃甸103路公交车经过,交通较为便利。周围有红黄蓝幼儿园、唐山工业 (略) 曹妃甸区职教中心、曹妃甸开放大学、 (略) 曹妃甸区第二中学等教育机构;临近有唐山曹妃甸 (略) 、河北唐山 (略) 、 (略) (略) 、 (略) 等分布,商业氛围浓厚,设施完善。
小区介绍建成于 2015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 2009年10月至2077年11月。用途为成套住宅,其中1号楼、4号楼房屋总层数为 15 层,2号楼、3号楼、6号楼、7号楼房屋总层数为10层,8号楼、9号楼房屋总层数为18层,均为剪力墙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屋面采用 SBS改性沥青防水,外墙刷涂料。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国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港口园区置业道5号港口贸易大厦A8003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何坚雄成立日期2005-06-01
注册资本33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上运输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01N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港口拖轮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及仓储服务;港口工程开发项目的投资建设;物业管理及服务(凭资质经营);装卸及辅助作业服务;机械电气设备运行保障服务;港口业务管理咨询;为船舶提供岸电;为船舶提供物料;为船舶提供生活品;水上船员接送;围油栏供应;船舶污染物(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垃圾)接收;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五金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43K
批准单位国 (略) 股东会批准日期2021-12-2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文件名称2021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1-30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2-29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于挂牌截止日前向天津产权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知悉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且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工作,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4、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当地有关于房地产购买资格的相关规定,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2)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天津产权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启动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完成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的,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承诺按照项目成交金额的30%赔偿转让方的损失。 6、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的,转让方将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取消其受让资格,重新在天津产权公开转让本项目:(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未按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或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按约定付清交易价款、服务费的;(5)其他违反天津产权交易规则的情况。 7、 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之前产生的物业管理、供暖、水电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 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10、本项目成交,受让方须交纳成交价格1%的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5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相关附件





承诺函



承诺函.doc




使用手册



统一认证平台使用手册v1.3.pdf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海港公寓小区1-1-1103住宅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 (略) 曹妃甸区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 (略) 评估基准日2023-01-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国家 (略) 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3-08-25
评估值(万元)56.81账面价值(万元)18.4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 2、现场踏勘联系人:朱麟,联系电话:*; 3、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曹妃甸区唐海镇海港公寓1-1-1103
楼盘名称类型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冀(2019)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号
建筑面积(m2)89.25设计用途成套住宅
土地面积(m2)11.27设计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11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
周边配套位于唐海镇滨海大街北侧,附近有曹妃甸103路公交车经过,交通较为便利。周围有红黄蓝幼儿园、唐山工业 (略) 曹妃甸区职教中心、曹妃甸开放大学、 (略) 曹妃甸区第二中学等教育机构;临近有唐山曹妃甸 (略) 、河北唐山 (略) 、 (略) (略) 、 (略) 等分布,商业氛围浓厚,设施完善。
小区介绍建成于 2015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 2009年10月至2077年11月。用途为成套住宅,其中1号楼、4号楼房屋总层数为 15 层,2号楼、3号楼、6号楼、7号楼房屋总层数为10层,8号楼、9号楼房屋总层数为18层,均为剪力墙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屋面采用 SBS改性沥青防水,外墙刷涂料。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国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港口园区置业道5号港口贸易大厦A8003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何坚雄成立日期2005-06-01
注册资本33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上运输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01N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港口拖轮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及仓储服务;港口工程开发项目的投资建设;物业管理及服务(凭资质经营);装卸及辅助作业服务;机械电气设备运行保障服务;港口业务管理咨询;为船舶提供岸电;为船舶提供物料;为船舶提供生活品;水上船员接送;围油栏供应;船舶污染物(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垃圾)接收;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五金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43K
批准单位国 (略) 股东会批准日期2021-12-2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文件名称2021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1-30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2-29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于挂牌截止日前向天津产权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知悉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且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工作,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4、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当地有关于房地产购买资格的相关规定,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2)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天津产权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启动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完成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的,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承诺按照项目成交金额的30%赔偿转让方的损失。 6、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的,转让方将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取消其受让资格,重新在天津产权公开转让本项目:(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未按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或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按约定付清交易价款、服务费的;(5)其他违反天津产权交易规则的情况。 7、 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之前产生的物业管理、供暖、水电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 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10、本项目成交,受让方须交纳成交价格1%的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5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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