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丽臣路316号2栋原喻家冲25号2栋101住宅房地产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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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丽臣路316号2栋原喻家冲25号2栋101住宅房地产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开福区丽臣路316号2栋(原喻家冲25号2栋)101住宅房地产(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24FC*-2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1-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2-2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至2024年11月28日,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止。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开福区三一大道310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31.37 套内建筑面积(㎡) 122.76
土地使用权面积(㎡) 共有宗地面积3856.1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42-8-31
权利性质 出让/股份制企业房产 房产类型 住宅
房屋结构 混合 所在层数 第2层
房屋户型 四室二厅一卫一厨房一阳台 房屋朝向 南向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普通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区位状况:转让标的所在小区名称为“南航168小区”,该小区东至南方航空大厦,南至相邻建筑物,西至清水塘小学(北校区),北至三一大道。距离长沙火车站约4公里,距离长沙国际黄花机场约25公里。

2、交通状况:区域内有三一大道、车站北路等交通主次道路,路网较密集,道路通达度高;附近设有“三一大道口”公交车站,有19路、29路、101路、113路等多路公交线路途经,距离地铁3号线“四方坪站”约100米,所处位置公共交通便捷。转让标的所在小区配有地上停车位,停车位较少。

3、环境状况:周边有翻阳小区、香樟雅郡、万煦园等住宅小区,居住氛围较好。

4、外部配套:区域内有清水塘小学(北校区)、国防科大、延年世纪酒店、中信银行、麦德龙、 (略) 、 (略) 场、中国建设银行、烈士公园、 (略) 等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其他情况

1、权益状况:转让标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权证号为湘(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规划用途为住宅。

2、实物状况:转让标的所属楼栋约1996年竣工,结构基本完好。地上共6层,转让标的位于第2层(所在楼栋有1层架空层),所在梯间一层二户,室内层高约为3米,室内格局较方正。景观一般(望小区内部)。装修情况:室内为简单装修,客厅地面为地砖,内墙为乳胶漆,天花为乳胶漆、夹板吊顶;房间地面为复合木地板,内墙为乳胶漆,天花为乳胶漆,房间阳台为封闭阳台;厨房地面为地砖、内墙为瓷片到顶,天花为铝扣板,有组合厨柜;卫生间地面为地砖,内墙为瓷片到顶,天花为铝扣板,带有普通洗脸盆和蹲厕,门为防盗门、木制夹板门;室内窗户为铝合金窗。

3、经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目前使用门牌号“ (略) 开福区三一大道310号”,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地址丽臣路316号2栋(原喻家冲25号2栋)101不一致。根据转让方提供的《关于证明门牌号码变更的申请》,转让标的门牌号已变更为“ (略) 开福区三一大道310号”。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3-04-30
评估机构 (略) 世联土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 (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 (略) 湖南分公司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世联估字GZ2023H(2)*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不包括室内家私家电。成交后,转让方、原租户与受让方协商处理。

4、转让标的已出租,租期至2024年10月25日。意向受让方可至湖南联交所查阅租赁合同。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交易双方自办理资产移交的次月1日开始,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返还给受让方。

5、转让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6、现租约到期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清场。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公告期满日的次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单》,并于该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次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如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转让标的不包括室内家私家电。自现场移交之日起,水、电、燃气、物业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由承租方继续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0731-* *(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1-30 09:00:00 至 2024-02-29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2-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文件、《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成交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增价)
增价幅度(元) 2000
自由竞价时间 挂牌截止日次个工作日9:30至挂牌截止日次个工作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4.8‰; 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44%。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汪女士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技术支持 王先生 *
其 他
, (略) ,开福区,长沙
项目名称 (略) 开福区丽臣路316号2栋(原喻家冲25号2栋)101住宅房地产(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24FC*-2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1-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2-2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至2024年11月28日,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止。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开福区三一大道310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31.37 套内建筑面积(㎡) 122.76
土地使用权面积(㎡) 共有宗地面积3856.1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42-8-31
权利性质 出让/股份制企业房产 房产类型 住宅
房屋结构 混合 所在层数 第2层
房屋户型 四室二厅一卫一厨房一阳台 房屋朝向 南向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普通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区位状况:转让标的所在小区名称为“南航168小区”,该小区东至南方航空大厦,南至相邻建筑物,西至清水塘小学(北校区),北至三一大道。距离长沙火车站约4公里,距离长沙国际黄花机场约25公里。

2、交通状况:区域内有三一大道、车站北路等交通主次道路,路网较密集,道路通达度高;附近设有“三一大道口”公交车站,有19路、29路、101路、113路等多路公交线路途经,距离地铁3号线“四方坪站”约100米,所处位置公共交通便捷。转让标的所在小区配有地上停车位,停车位较少。

3、环境状况:周边有翻阳小区、香樟雅郡、万煦园等住宅小区,居住氛围较好。

4、外部配套:区域内有清水塘小学(北校区)、国防科大、延年世纪酒店、中信银行、麦德龙、 (略) 、 (略) 场、中国建设银行、烈士公园、 (略) 等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其他情况

1、权益状况:转让标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权证号为湘(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规划用途为住宅。

2、实物状况:转让标的所属楼栋约1996年竣工,结构基本完好。地上共6层,转让标的位于第2层(所在楼栋有1层架空层),所在梯间一层二户,室内层高约为3米,室内格局较方正。景观一般(望小区内部)。装修情况:室内为简单装修,客厅地面为地砖,内墙为乳胶漆,天花为乳胶漆、夹板吊顶;房间地面为复合木地板,内墙为乳胶漆,天花为乳胶漆,房间阳台为封闭阳台;厨房地面为地砖、内墙为瓷片到顶,天花为铝扣板,有组合厨柜;卫生间地面为地砖,内墙为瓷片到顶,天花为铝扣板,带有普通洗脸盆和蹲厕,门为防盗门、木制夹板门;室内窗户为铝合金窗。

3、经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目前使用门牌号“ (略) 开福区三一大道310号”,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地址丽臣路316号2栋(原喻家冲25号2栋)101不一致。根据转让方提供的《关于证明门牌号码变更的申请》,转让标的门牌号已变更为“ (略) 开福区三一大道310号”。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3-04-30
评估机构 (略) 世联土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 (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 (略) 湖南分公司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世联估字GZ2023H(2)*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不包括室内家私家电。成交后,转让方、原租户与受让方协商处理。

4、转让标的已出租,租期至2024年10月25日。意向受让方可至湖南联交所查阅租赁合同。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交易双方自办理资产移交的次月1日开始,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返还给受让方。

5、转让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6、现租约到期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清场。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公告期满日的次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单》,并于该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次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如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转让标的不包括室内家私家电。自现场移交之日起,水、电、燃气、物业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由承租方继续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0731-* *(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1-30 09:00:00 至 2024-02-29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2-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文件、《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成交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增价)
增价幅度(元) 2000
自由竞价时间 挂牌截止日次个工作日9:30至挂牌截止日次个工作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4.8‰; 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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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汪女士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技术支持 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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