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生态新城如意坊商业街商铺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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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生态新城如意坊商业街商铺招租公告

为尽 (略) (略) (略) 和周边商业业态形成,打造较为完善的商业和生活配套服务体系,我司现通过明易网平台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对三明生态新城如意坊商业街商铺进行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明生态新城如意坊商业街商铺;

2.项目编号:见下表;

3.招租人名称: (略) (略) (略) ;

4.竞价方式: 多轮竞价;

5.招租地址:见附图;

6.资产明细:本次招租建筑面积4270.58㎡,最终以房产实测面积为准,商铺详细信息表如下:

注:以上商铺于2024年1月完成建设,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各商铺竞租网址详见本公告最底部附表。

7.规划业态:包括但不限于小吃、茶饮、西餐、药店、面包店、水果店、商超便利店等;意向承租方需在竞标前将租赁场所业态向出租方报备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未报备的,不得参与竞租。

二、招租实物状态

按现状出租(含周边环境)。

三、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经营并持有相关证照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租。

四、报(竞)价方式

1.意向承租方首次报名需自行注册明易网竞价交易受让人账号,注册成功后方能报名获取竞买号。操作手册详见“明易网-办事指南-《明易网采购竞价(含资产拍租或拍卖)供应商操作手册》”。

网址:明易网(fjmyjc.com);

竞拍操作流程咨询电话:0598-*。

2.公告时间:2024年1月31日-2月19日。

3.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18: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资格审核不通过)。

4.现场看样时间:2024年1月31日起。

5.竞租时间:2024年2月21日9:00起(各商铺竞租时间详见本公告最底部附表)。

6.竞租方式:通过明易网开展网上拍租,采用有底价、增价拍租形式,明易网报出竞租起拍价(起拍价具体见上表)后,竞拍人按人民币1元/㎡/月的加价幅度竞租,也可跳价竞租,直至无人继续加价。竞租人竞租成功后,招租方出具《成交确认书》。

五、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一)竞租保证金。意向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至三明城发 (略) ,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拍。竞租结束后,未竞租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二)履约保证金。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需在公示期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6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 (略) (略) (略) 账户。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在履约保证金支付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竞租成功但未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资格顺延至下一中标候选人;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装修完毕投入营业后,可向出租方申请退还保证金50%,剩余50%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人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后,出租人将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三)交易费用。详见《明易网收费标准(修订)》,按成交金额的1.0%计算,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支付,在发出成交结果前缴纳至三明城发 (略) 。

(四)转账信息

1.竞租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指定账户:

开户名:三明城发 (略)

开户行: (略) 三明分行

帐 号:*236

2.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沙县支行

帐 号:*865

注:①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竞租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例:如意坊商业街2幢-S2商铺保证金)。

六、优惠政策

1.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为装修期,装修期内免租金;

2.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七、意向承租人应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1.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竞租保证金交易凭证。

竞租人提交以上资审材料,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八、风险告知

本项目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招租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参与竞买前,请各意向承租人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项目标的,对项目标的范围内的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承租人参与标的竞买,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承租人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买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九、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承租要求

1.承租方须按中等档次装修店铺(装修均价不低于人民币600元/平方米,含设备等),装修要符合园区相关规定。承租方需在3个月装修期内装修完毕并投入营业。

2.装修期、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含办理租赁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经营期间需缴纳的各项税费、水电气费、卫生费、保险费、维修费、物业费、有线电视接收费、消防设施等一切与承租方经营有关的所有费用)。公摊水电费按建筑面积公摊收取,物业管理及收费按相关标准执行。如承租户用水、用电、用气容量超过原有配置容量的,扩容部分费用由承租户承担;

3.租赁后的第一季度租金以及第一年物业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付款交房。以后连续承租应在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交纳下一周期租金或物业费;

4.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原有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备损毁和灭失的,承租方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出租方,承租方应尽快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自行承担其损失;

5.如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属于承租方所有的经营设施发生损毁、灭失或盗窃时,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签定合同后负责投资建设并使用隔油池、排烟、污水排放等设施,应达到环保标准后方可 (略) 政管道,因违规排放废水造成管道堵塞的,由承租方负责疏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7.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园区管理及出租方的相关规定、制度,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行业许可审批证件。

8.店面招牌设置需符合 (略) 管理要求,承租方应携带相关材料至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办理审批程序。

(二)场地使用要求和安全责任

1.装修期及租赁期间,承租方在施工,使用或经营期间过程中必须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期间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承租方在装修及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将承租房屋作为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多种混合设置的“三合一”场所。承租方应在租赁场所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设施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必须做好租赁场所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注意经营中的用电、用火、用气安全,防止电伤人、火灾和燃气爆炸等事故,如因承租方用电、用火用气或其它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三)违约责任

1.若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限内装修完毕投入营业,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无偿收回场地,并没收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且不退还其已缴纳的所有费用,同时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否则出租方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承租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租金等应缴纳费用交付出租方的,每迟延1日应当向出租方交纳所欠租金额以及应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应当在交纳逾期租金以及应缴纳费用时一并交纳。若承租方拖欠租金以及应缴纳费用累计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

3.在承租期内,若无特殊原因,承租方连续歇业达30天(含)以上(或一年累计歇业达60天(含)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无偿收回场地,并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以及不退还已缴纳的所有费用,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扣费,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索赔,同时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否则出租方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抵押担保、转租、分租、转让、转名、借与他人使用,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无偿收回场地,并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且不退还其已缴纳的所有费用,同时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

5.承租方不能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无偿收回场地,并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且不退还其已缴纳的所有费用,同时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否则出租方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出租方发现承租方将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备损坏或损毁不及时汇报、不及时维修的,造成相应的损失,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扣费,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索赔,同时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否则出租方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如承租方不能完成项目协议约定内容,出租方有权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承租方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不退还其已缴纳的所有费用,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扣费,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索赔,同时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否则出租方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8.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单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约,需经双方协商后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9.承租方逾期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的,每逾期一天,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1000元/天,并且出租方有权采用任何措施促使承租方交还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断水、断电、封门等,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沙县区金泉路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598-*

2.平台方信息

名称:明易网(fjmyjc.com)

地址: (略) 三元区徐碧街道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0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98-*

3.监督信息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方式:0598-*

(略) (略) (略)

2024年1月30日

附表:

如意坊商业街各商铺竞租时间及网址

为尽 (略) (略) (略) 和周边商业业态形成,打造较为完善的商业和生活配套服务体系,我司现通过明易网平台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对三明生态新城如意坊商业街商铺进行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明生态新城如意坊商业街商铺;

2.项目编号:见下表;

3.招租人名称: (略) (略) (略) ;

4.竞价方式: 多轮竞价;

5.招租地址:见附图;

6.资产明细:本次招租建筑面积4270.58㎡,最终以房产实测面积为准,商铺详细信息表如下:

注:以上商铺于2024年1月完成建设,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各商铺竞租网址详见本公告最底部附表。

7.规划业态:包括但不限于小吃、茶饮、西餐、药店、面包店、水果店、商超便利店等;意向承租方需在竞标前将租赁场所业态向出租方报备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未报备的,不得参与竞租。

二、招租实物状态

按现状出租(含周边环境)。

三、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经营并持有相关证照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租。

四、报(竞)价方式

1.意向承租方首次报名需自行注册明易网竞价交易受让人账号,注册成功后方能报名获取竞买号。操作手册详见“明易网-办事指南-《明易网采购竞价(含资产拍租或拍卖)供应商操作手册》”。

网址:明易网(fjmyjc.com);

竞拍操作流程咨询电话:0598-*。

2.公告时间:2024年1月31日-2月19日。

3.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18: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资格审核不通过)。

4.现场看样时间:2024年1月31日起。

5.竞租时间:2024年2月21日9:00起(各商铺竞租时间详见本公告最底部附表)。

6.竞租方式:通过明易网开展网上拍租,采用有底价、增价拍租形式,明易网报出竞租起拍价(起拍价具体见上表)后,竞拍人按人民币1元/㎡/月的加价幅度竞租,也可跳价竞租,直至无人继续加价。竞租人竞租成功后,招租方出具《成交确认书》。

五、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一)竞租保证金。意向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至三明城发 (略) ,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拍。竞租结束后,未竞租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二)履约保证金。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需在公示期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6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 (略) (略) (略) 账户。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在履约保证金支付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竞租成功但未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资格顺延至下一中标候选人;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装修完毕投入营业后,可向出租方申请退还保证金50%,剩余50%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人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后,出租人将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三)交易费用。详见《明易网收费标准(修订)》,按成交金额的1.0%计算,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支付,在发出成交结果前缴纳至三明城发 (略) 。

(四)转账信息

1.竞租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指定账户:

开户名:三明城发 (略)

开户行: (略) 三明分行

帐 号:*236

2.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沙县支行

帐 号:*865

注:①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竞租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例:如意坊商业街2幢-S2商铺保证金)。

六、优惠政策

1.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为装修期,装修期内免租金;

2.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七、意向承租人应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1.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竞租保证金交易凭证。

竞租人提交以上资审材料,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八、风险告知

本项目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招租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参与竞买前,请各意向承租人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项目标的,对项目标的范围内的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承租人参与标的竞买,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承租人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买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九、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承租要求

1.承租方须按中等档次装修店铺(装修均价不低于人民币600元/平方米,含设备等),装修要符合园区相关规定。承租方需在3个月装修期内装修完毕并投入营业。

2.装修期、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含办理租赁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经营期间需缴纳的各项税费、水电气费、卫生费、保险费、维修费、物业费、有线电视接收费、消防设施等一切与承租方经营有关的所有费用)。公摊水电费按建筑面积公摊收取,物业管理及收费按相关标准执行。如承租户用水、用电、用气容量超过原有配置容量的,扩容部分费用由承租户承担;

3.租赁后的第一季度租金以及第一年物业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付款交房。以后连续承租应在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交纳下一周期租金或物业费;

4.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原有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备损毁和灭失的,承租方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出租方,承租方应尽快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自行承担其损失;

5.如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属于承租方所有的经营设施发生损毁、灭失或盗窃时,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签定合同后负责投资建设并使用隔油池、排烟、污水排放等设施,应达到环保标准后方可 (略) 政管道,因违规排放废水造成管道堵塞的,由承租方负责疏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7.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园区管理及出租方的相关规定、制度,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行业许可审批证件。

8.店面招牌设置需符合 (略) 管理要求,承租方应携带相关材料至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办理审批程序。

(二)场地使用要求和安全责任

1.装修期及租赁期间,承租方在施工,使用或经营期间过程中必须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期间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承租方在装修及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将承租房屋作为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多种混合设置的“三合一”场所。承租方应在租赁场所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设施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必须做好租赁场所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注意经营中的用电、用火、用气安全,防止电伤人、火灾和燃气爆炸等事故,如因承租方用电、用火用气或其它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三)违约责任

1.若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限内装修完毕投入营业,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无偿收回场地,并没收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且不退还其已缴纳的所有费用,同时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否则出租方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承租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租金等应缴纳费用交付出租方的,每迟延1日应当向出租方交纳所欠租金额以及应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应当在交纳逾期租金以及应缴纳费用时一并交纳。若承租方拖欠租金以及应缴纳费用累计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

3.在承租期内,若无特殊原因,承租方连续歇业达30天(含)以上(或一年累计歇业达60天(含)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无偿收回场地,并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以及不退还已缴纳的所有费用,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扣费,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索赔,同时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否则出租方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抵押担保、转租、分租、转让、转名、借与他人使用,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无偿收回场地,并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且不退还其已缴纳的所有费用,同时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

5.承租方不能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无偿收回场地,并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且不退还其已缴纳的所有费用,同时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否则出租方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出租方发现承租方将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备损坏或损毁不及时汇报、不及时维修的,造成相应的损失,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扣费,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索赔,同时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否则出租方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如承租方不能完成项目协议约定内容,出租方有权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承租方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不退还其已缴纳的所有费用,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扣费,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索赔,同时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否则出租方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8.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单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约,需经双方协商后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9.承租方逾期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的,每逾期一天,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1000元/天,并且出租方有权采用任何措施促使承租方交还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断水、断电、封门等,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沙县区金泉路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598-*

2.平台方信息

名称:明易网(fjmyjc.com)

地址: (略) 三元区徐碧街道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0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98-*

3.监督信息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方式:0598-*

(略) (略) (略)

2024年1月30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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