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5年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公告
第一部分 拍卖公告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5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拍卖公告
拍卖编号:SCCQ2024-PM-002
兹定于2024年2月7日14时 (略) 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6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5年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建筑面积约1493.94平方米5年使用权,起拍价42.54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0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使用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棋牌、足浴、按摩、酒店式公寓、扰民、丧葬、有噪音、环境污染、 (略) 貌的经营活动,以及工商、环保、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禁止经营的项目;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并符合委托人的相关要求。
拍卖标的、产权状况、使用要求、起拍价、参考使用期、免使用费装修期、履约保证金、使用费递增幅度及使用费支付方式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三、展示及咨询:即日起至2024年2月6日,9:30至16:00(非工作日除外)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标的看样前请电话预约。委托方咨询电话:0571—*;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
四、报名时间:2024年2月5—6日(工作时间9:30—11:30,14:30—16:30)。
五、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2室( (略) 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四楼)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④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的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手续:
①竞买保证金应从竞买人的本人账户(单位须从基本账户)单笔转出,不接受现金、支付宝、微信缴款,且不得分多笔缴款;
②企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畅聚新达大厦四楼咨询台,备案窗口咨询电话:0571-*)备案(凭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基本户备案申请表等办理);
③竞买人转账后须凭转账凭证到交易中心咨询台确认保证金到账,确认后方可办理拍卖报名手续;
④竞买保证金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账号:*1642,开户银行: (略) 江城支行。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2月6日16:30前缴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相关拍卖文件查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2024年1月31日
第二部分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建筑面积约1493.94平方米5年使用权,起拍价42.54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0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使用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棋牌、足浴、按摩、酒店式公寓、扰民、丧葬、有噪音、环境污染、 (略) 貌的经营活动,以及工商、环保、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禁止经营的项目;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并符合委托人的相关要求。
拍卖标的、产权状况、使用要求、起拍价、参考使用期、免使用费装修期、履约保证金、使用费递增幅度及使用费支付方式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1、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④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的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5—6日(工作时间9:30—11:30,14:30—16:30),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2室( (略) 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四楼)。
3、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4年2月6日16:30前缴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应从竞买人的本人账户(单位须从基本账户)单笔转出,不接受现金、支付宝、微信缴款,且不得分多笔缴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指定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江城支行
账号:*1642
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签署《竞买证》。未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须凭《竞买证》及拍卖会入场券方可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场无论是否本人出价其法律效力均归属于相对应的竞买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详见附件2《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四、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凭《竞买证》向拍卖人换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拍卖会结束后应将号牌归还拍卖人。竞买人须对本人、委托人及其他持举该竞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
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须知第十条-4),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当场亲自与拍卖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详见附件3)、《拍卖笔录》(单位买受人请当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上加盖公章)。
买受人应于2024年2月19日下午4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首期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见下表),使用费支付方式详见《拍卖标的清单》(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可转抵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标的序号 | 使用费、履约保证金 交款账号 | 交款户名 | 交款开户行 | 履 约 保证金 |
1号标的 | * | (略) 上城区同心股份经济合作社 | 杭州联合银行 机场路支行 |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使用费的25%(不计息) |
买受人付清首期使用费、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后,于2024年2月20日下午4时前与委托人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样本详见第四部分)。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凭《缴款确认书》(详见附件4)、《使用权转让合同》 (略) 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10室(联系电话:0571—*)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使用权转让合同》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归档。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期使用费、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该笔保证金将转入委托人账户,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买受人须于2024年2月19日下午4 (略) (略) 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为1.5万元。交款账号:*42,户名: (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
九、标的交付
标的参考使用期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9年3月19日止,委托人负责于2024年2月2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
2024年3月20日前为免使用费装修期。
现标的内部可能有部分固定或非固定设施不属于拍卖标的范围,其所有人(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拆卸或搬出时可能会对标的产生破坏。
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本次拍卖标的使用费支付方式详见拍卖文件第三部分“拍卖标的清单”,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原使用人或产权方、处置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汽车停放、垃圾清运、电梯维保养护等相关费用不含在使用费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十、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尚未办理房权证,委托人承诺有使用权的出让权,拍卖成交后相关出让事宜见使用权转让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本次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清单》及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面积为资产评估报告所记载面积(含公摊面积),拍卖标的分割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在竞买报名时供竞买人查阅。
4、产权方或处置人联系电话,见下表。
标的序号 | 产权方或处置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号标的 | (略) 上城区同心股份经济合作社 | 张先生 | 0571—* |
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联系电话见上表),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本次拍卖标的尚未办理房权证)。因房屋相关证照、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文件尚未办理或缺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审批手续或正常经营房屋的,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6、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
7、未经产权方或处置人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买受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产权方或处置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0、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1、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2、买受人受让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公司(如有)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13、水、电、通信、物业、汽车停放、垃圾清运、电梯维保养护等相关费用不含在使用费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14、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5、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暂停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暂停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6、受让期间如遇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委托人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买受人,使用权转让合同自动终止,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还受让标的,使用费按实际使用天数收取,买受人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及搬迁费。
十一、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二、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当场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正式开始前由拍卖师当场进行口头说明。竞买人举牌应价或书面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退还保证金依据“谁报名、退给谁”的原则,即收款人户名和账号须与交纳竞买保证金时的信息一致。如竞买未成交,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原路退还至《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中填写的本人账户(不计息),竞买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也无需另行办理退付手续。联系电话:0571—*。
十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拍卖会实际开始时间与拍卖公告所指拍卖时间允许有合理幅度的提前或延迟;
2、因场地使用冲突或竞买人数过多等原因导致拍卖会无法在原定地点举行的,拍卖会实际举行地点以拍卖人通知为准,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拍卖前保持畅通;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略) 指定;
4、拍卖会上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示意成交时,交易合同即告成立,《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合同成立的进一步书面固定,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
5、拍卖相关文件均以盖章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
拍卖时间:2024年2月7日14时
拍卖地点: (略) 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6室
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2室( (略) 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四楼)
拍卖咨询电话:*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第三部分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产权状况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使 用 费 支付方式 | 备 注 |
1 |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建筑面积约1493.94平方米5年使用权 | 本次拍卖标的尚未办理房权证,委托人承诺有使用权的出让权 | 42.54 | 20 | 使用费半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 | 1、标的现状为空置 2、标的所在层为纯二层 |
其他说明:
1、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2、使用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棋牌、足浴、按摩、酒店式公寓、扰民、丧葬、有噪音、环境污染、 (略) 貌的经营活动,以及工商、环保、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禁止经营的项目;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并符合委托人的相关要求。
3、标的参考使用期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9年3月19日止,委托人负责于2024年2月2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
2024年3月20日前为免使用费装修期。
现标的内部可能有部分固定或非固定设施不属于拍卖标的范围,其所有人(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拆卸或搬出时可能会对标的产生破坏。
4、使用费半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
5、标的使用费递增幅度为1—3年年使用费相同,第4年年使用费在第3年年使用费的基础上递增10%,4—5年年使用费相同。
6、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使用费的25%(不计息)。
7、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联系电话见上表),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本次拍卖标的尚未办理房权证)。因房屋相关证照、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文件尚未办理或缺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审批手续或正常经营房屋的,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9、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
10、未经产权方或处置人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买受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1、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产权方或处置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3、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4、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5、买受人受让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公司(如有)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16、水、电、通信、物业、汽车停放、垃圾清运、电梯维保养护等相关费用不含在使用费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17、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8、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暂停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暂停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9、受让期间如遇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委托人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买受人,使用权转让合同自动终止,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还受让标的,使用费按实际使用天数收取,买受人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及搬迁费。
第四部分 使用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
出让方(以下简称*方): (略) 上城区同心股份经济合作社
受让方(以下简称*方): (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屋出让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方与*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方受让*方依法出让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让范围
1-1 本合同出让之房屋位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商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方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独立、完整的出让经营权,*方同意受让该房屋及其有关设施。
第二条 出让用途
2-1*方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服务或产品。*方经营项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扰民、丧葬、有噪音、环境 (略) 容市貌以及工商、环保、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禁止经营的项目和经营活动,同时需符合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规范要求。
2-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商品或服务项目必须持有特别许可证(照)的,*方应申请获得后方可经营。
2-3 *方必须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根据*方规定的业态布局,设置经营项目。
2-4 *方向*方承诺,出让期间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从事经营或相关活动须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的,由*方自行办理,如因违法违规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其法律责任由*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出让期限
3-1 *、*双方约定使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5年。
第四条 物业交付
4-1*方付清首期使用费(使用费半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及履约保证金(首年使用费的25%)后与*方签订本《使用权转让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方将出让场所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按现状一次性交付*方,且*方同意按场所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一次性受让。
第五条 使用费
5-1 本合同有效年度内,首年使用费为 万元/首年。
第六条 支付使用费方式
6-1出让费半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费为人民币 万元,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16时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费为人民币 万元, 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16时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费为人民币 万元, 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16时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费为人民币 万元, 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16时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费为人民币 万元, 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16时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费为人民币 万元, 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16时前。
6-2 水电费的结算:水、电一户一表已入户,费用按约定由*方自行缴纳;同时*方应自行按时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物业管理费。
6-3 *方需按时将相关出让费用打入*方指定账户,非经**双方另外约定或遭遇不可抗力之影响,*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向*方支付使用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项的千分之五向*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加成计算)。如逾期一个月,即构成根本性违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方承担合同解除前所欠使用费费用及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方有权进行通告清场等措施。
第七条 其他费用
7-1 出让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空调设备、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由*方承担。
7-2*方负责门前“三包”,即包清洁、包绿化、包秩序,并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7-3为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双方约定,*方应向*方缴纳首年使用费的25%作为房屋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
7-4 本合同期届满或经双方协商提前解除,*方将该房屋完好的交还*方,并付清本合同所约定之全部费用、违约金、滞纳金或赔偿金等款项后,*方将*方交付之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全额退还给*方。
第八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1 *方在分隔或装修时,不得损坏和改变原建筑结构和公共设施。*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或设备的, (略) 的书面同意,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所受让房屋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方在受让期间添置的固定装修、装饰物在合同届满后不得拆除,无偿留给*方,桌、柜等可移动设施、设备、物品由*方自行清运。
8-2 该房屋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由*方负责。在出让期间内,*方所受让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方或物业管理部门修复。
8-3 出让期间,*方(包括*方的雇员或顾客)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方(包括*方的雇员或顾客)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物业、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的,*方应负责维修。*方拒不维修,*方或物业管理部门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方承担。
8-4 凡经*方改动、更换或增加的各项设施和设备,其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由*方负责,若*方委托*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维修和保养的,则*方需承担相关费用。
8-5 *方在安装卷帘门(包括防盗窗)、遮阳伞、空调、招牌、广告牌、灯箱等设施和设备时,其规格、大小、安装位置等需征 (略) 书面同意,由*方自行负责安装并进行维修与保养,在装修或恢复原状时,若有对建筑结构、设施设备以及出让范围以外的公共部分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方应承担相关的修复和赔偿之责任。
8-6 *方应严格遵纪守法,处理好楼上及邻居之间人际关系,做好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各项工作。如怠于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损失或给楼上及相邻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9-1 出让期间内,如需变更本合同之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再行以书面方式签署补充、修改协议。
9-2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9-3 *、*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如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一)未经*方同意,擅自将房屋改变用途、转让、抵押的;
(二)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占道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严重违反有关部门规定或给*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拖欠使用费及物业、水电等费用超过三个月的;
(五)与楼上及相邻方之间造成环境、卫生、噪音、消防安全等隐患的纠纷无法解决的;
9-4 在出让期间,如有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无条件无偿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有关使用费、物业、水电等费用按实际使用情况计算,多退少补。
9-5为规范经营管理,如*方要求转租、转让,必须征得*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9-6合同期内,非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未履行的出让期限的总的使用费额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守约方的损失,违约方还应根据守约方实际经济损失补足差额。
10-1*方未征得*方同意或者超出*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方可以要求*方恢复房屋原状。若因上述原因造成*方经济损失的,*方应根据*方实际之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10-2若出让关系提前终止或出让期限届满,*方应将该房屋及时归还*方,并恢复原状。不能及时归还的,视为非法占用,*方须以双倍于原使用费向*方支付占用费,同时*方保留另行追索*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标的物所 (略) 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6份,*方3份,*方2份,交易中心归档1份。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于使用期开始之日生效。
*方: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1、*方证照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
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略) (略) :
现委托 为我单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5年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 (略) (略) 于2024年2月 (略) 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6室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5年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2
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一、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须 (略) 提供的“拍卖会入场券”入场,原则上竞买人可领取不超过2张“拍卖会入场券”。
如遇疫情防控的,具体防控措施以拍卖时政府规定为准,竞买人须符合要求。
二、有资格进入拍卖会现场的人员:
(一)领有“拍卖会入场券”的有效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
(二) (略) 工作人员;
(三)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四)产权单位工作人员;
(五)交易中心准许入场的其他人员。
三、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由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劝阻,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的;
(二)其他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劝阻后无效的;
(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的;
(三)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
(四)其他严重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五、现经营户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按以下处理:
(一)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
(二)导致无法开展公平竞价并损害他人利益的,拍卖中止,拍卖标的收回,待原《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权转让合同》到期、标的腾退完毕后,再次进行拍卖;
(三)承担拍卖标的收回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附件3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
佣金: % RMB ¥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或向 (略) 起诉。
备注:
拍卖人: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缴 款 确 认 书(样本)
标的编号:SCCQ2024-PM-002
我单位已确认收到买受人 应缴费用,具体如下:
首期使用费 (首期使用费半年一付) | 元整。 | 收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使用费的25%,不计息) | 元整。 |
项目佣金 | 15000 元整。 | 收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
提示:买受人请持此表和使用权转让合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10室退还竞买保证金,《使用权转让合同》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归档。
附件5
基本户备案申请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
我公司 (公司名称) 需参与在贵中心进场的产权项目,特申请基本户备案。
基本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5年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公告
第一部分 拍卖公告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5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拍卖公告
拍卖编号:SCCQ2024-PM-002
兹定于2024年2月7日14时 (略) 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6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5年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建筑面积约1493.94平方米5年使用权,起拍价42.54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0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使用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棋牌、足浴、按摩、酒店式公寓、扰民、丧葬、有噪音、环境污染、 (略) 貌的经营活动,以及工商、环保、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禁止经营的项目;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并符合委托人的相关要求。
拍卖标的、产权状况、使用要求、起拍价、参考使用期、免使用费装修期、履约保证金、使用费递增幅度及使用费支付方式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三、展示及咨询:即日起至2024年2月6日,9:30至16:00(非工作日除外)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标的看样前请电话预约。委托方咨询电话:0571—*;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
四、报名时间:2024年2月5—6日(工作时间9:30—11:30,14:30—16:30)。
五、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2室( (略) 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四楼)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④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的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手续:
①竞买保证金应从竞买人的本人账户(单位须从基本账户)单笔转出,不接受现金、支付宝、微信缴款,且不得分多笔缴款;
②企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畅聚新达大厦四楼咨询台,备案窗口咨询电话:0571-*)备案(凭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基本户备案申请表等办理);
③竞买人转账后须凭转账凭证到交易中心咨询台确认保证金到账,确认后方可办理拍卖报名手续;
④竞买保证金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账号:*1642,开户银行: (略) 江城支行。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2月6日16:30前缴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相关拍卖文件查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2024年1月31日
第二部分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建筑面积约1493.94平方米5年使用权,起拍价42.54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20万元。
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使用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棋牌、足浴、按摩、酒店式公寓、扰民、丧葬、有噪音、环境污染、 (略) 貌的经营活动,以及工商、环保、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禁止经营的项目;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并符合委托人的相关要求。
拍卖标的、产权状况、使用要求、起拍价、参考使用期、免使用费装修期、履约保证金、使用费递增幅度及使用费支付方式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1、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④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的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5—6日(工作时间9:30—11:30,14:30—16:30),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2室( (略) 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四楼)。
3、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4年2月6日16:30前缴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应从竞买人的本人账户(单位须从基本账户)单笔转出,不接受现金、支付宝、微信缴款,且不得分多笔缴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指定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江城支行
账号:*1642
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签署《竞买证》。未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须凭《竞买证》及拍卖会入场券方可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场无论是否本人出价其法律效力均归属于相对应的竞买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详见附件2《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四、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凭《竞买证》向拍卖人换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拍卖会结束后应将号牌归还拍卖人。竞买人须对本人、委托人及其他持举该竞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
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须知第十条-4),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当场亲自与拍卖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详见附件3)、《拍卖笔录》(单位买受人请当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上加盖公章)。
买受人应于2024年2月19日下午4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首期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见下表),使用费支付方式详见《拍卖标的清单》(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可转抵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标的序号 | 使用费、履约保证金 交款账号 | 交款户名 | 交款开户行 | 履 约 保证金 |
1号标的 | * | (略) 上城区同心股份经济合作社 | 杭州联合银行 机场路支行 |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使用费的25%(不计息) |
买受人付清首期使用费、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后,于2024年2月20日下午4时前与委托人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样本详见第四部分)。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凭《缴款确认书》(详见附件4)、《使用权转让合同》 (略) 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10室(联系电话:0571—*)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使用权转让合同》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归档。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期使用费、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该笔保证金将转入委托人账户,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买受人须于2024年2月19日下午4 (略) (略) 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为1.5万元。交款账号:*42,户名: (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路支行营业中心。
九、标的交付
标的参考使用期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9年3月19日止,委托人负责于2024年2月2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
2024年3月20日前为免使用费装修期。
现标的内部可能有部分固定或非固定设施不属于拍卖标的范围,其所有人(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拆卸或搬出时可能会对标的产生破坏。
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本次拍卖标的使用费支付方式详见拍卖文件第三部分“拍卖标的清单”,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原使用人或产权方、处置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汽车停放、垃圾清运、电梯维保养护等相关费用不含在使用费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十、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尚未办理房权证,委托人承诺有使用权的出让权,拍卖成交后相关出让事宜见使用权转让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本次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清单》及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面积为资产评估报告所记载面积(含公摊面积),拍卖标的分割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在竞买报名时供竞买人查阅。
4、产权方或处置人联系电话,见下表。
标的序号 | 产权方或处置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号标的 | (略) 上城区同心股份经济合作社 | 张先生 | 0571—* |
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联系电话见上表),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本次拍卖标的尚未办理房权证)。因房屋相关证照、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文件尚未办理或缺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审批手续或正常经营房屋的,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6、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
7、未经产权方或处置人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买受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产权方或处置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0、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1、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2、买受人受让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公司(如有)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13、水、电、通信、物业、汽车停放、垃圾清运、电梯维保养护等相关费用不含在使用费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14、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5、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暂停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暂停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6、受让期间如遇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委托人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买受人,使用权转让合同自动终止,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还受让标的,使用费按实际使用天数收取,买受人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及搬迁费。
十一、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二、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当场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正式开始前由拍卖师当场进行口头说明。竞买人举牌应价或书面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退还保证金依据“谁报名、退给谁”的原则,即收款人户名和账号须与交纳竞买保证金时的信息一致。如竞买未成交,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原路退还至《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中填写的本人账户(不计息),竞买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也无需另行办理退付手续。联系电话:0571—*。
十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拍卖会实际开始时间与拍卖公告所指拍卖时间允许有合理幅度的提前或延迟;
2、因场地使用冲突或竞买人数过多等原因导致拍卖会无法在原定地点举行的,拍卖会实际举行地点以拍卖人通知为准,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拍卖前保持畅通;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略) 指定;
4、拍卖会上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示意成交时,交易合同即告成立,《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合同成立的进一步书面固定,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
5、拍卖相关文件均以盖章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
拍卖时间:2024年2月7日14时
拍卖地点: (略) 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6室
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2室( (略) 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四楼)
拍卖咨询电话:*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第三部分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产权状况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使 用 费 支付方式 | 备 注 |
1 |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建筑面积约1493.94平方米5年使用权 | 本次拍卖标的尚未办理房权证,委托人承诺有使用权的出让权 | 42.54 | 20 | 使用费半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 | 1、标的现状为空置 2、标的所在层为纯二层 |
其他说明:
1、竞买人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竞拍。
2、使用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棋牌、足浴、按摩、酒店式公寓、扰民、丧葬、有噪音、环境污染、 (略) 貌的经营活动,以及工商、环保、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禁止经营的项目;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并符合委托人的相关要求。
3、标的参考使用期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9年3月19日止,委托人负责于2024年2月2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
2024年3月20日前为免使用费装修期。
现标的内部可能有部分固定或非固定设施不属于拍卖标的范围,其所有人(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拆卸或搬出时可能会对标的产生破坏。
4、使用费半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
5、标的使用费递增幅度为1—3年年使用费相同,第4年年使用费在第3年年使用费的基础上递增10%,4—5年年使用费相同。
6、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使用费的25%(不计息)。
7、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联系电话见上表),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本次拍卖标的尚未办理房权证)。因房屋相关证照、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文件尚未办理或缺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审批手续或正常经营房屋的,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9、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
10、未经产权方或处置人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买受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产权方或处置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1、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产权方或处置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3、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4、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5、买受人受让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公司(如有)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16、水、电、通信、物业、汽车停放、垃圾清运、电梯维保养护等相关费用不含在使用费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17、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8、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暂停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暂停使用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9、受让期间如遇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委托人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买受人,使用权转让合同自动终止,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还受让标的,使用费按实际使用天数收取,买受人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及搬迁费。
第四部分 使用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
出让方(以下简称*方): (略) 上城区同心股份经济合作社
受让方(以下简称*方): (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屋出让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方与*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方受让*方依法出让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让范围
1-1 本合同出让之房屋位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商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方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独立、完整的出让经营权,*方同意受让该房屋及其有关设施。
第二条 出让用途
2-1*方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服务或产品。*方经营项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扰民、丧葬、有噪音、环境 (略) 容市貌以及工商、环保、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禁止经营的项目和经营活动,同时需符合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规范要求。
2-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商品或服务项目必须持有特别许可证(照)的,*方应申请获得后方可经营。
2-3 *方必须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根据*方规定的业态布局,设置经营项目。
2-4 *方向*方承诺,出让期间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从事经营或相关活动须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的,由*方自行办理,如因违法违规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其法律责任由*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出让期限
3-1 *、*双方约定使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5年。
第四条 物业交付
4-1*方付清首期使用费(使用费半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及履约保证金(首年使用费的25%)后与*方签订本《使用权转让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方将出让场所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按现状一次性交付*方,且*方同意按场所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一次性受让。
第五条 使用费
5-1 本合同有效年度内,首年使用费为 万元/首年。
第六条 支付使用费方式
6-1出让费半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费为人民币 万元,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16时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费为人民币 万元, 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16时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费为人民币 万元, 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16时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费为人民币 万元, 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16时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费为人民币 万元, 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16时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费为人民币 万元, 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16时前。
6-2 水电费的结算:水、电一户一表已入户,费用按约定由*方自行缴纳;同时*方应自行按时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物业管理费。
6-3 *方需按时将相关出让费用打入*方指定账户,非经**双方另外约定或遭遇不可抗力之影响,*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向*方支付使用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项的千分之五向*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加成计算)。如逾期一个月,即构成根本性违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方承担合同解除前所欠使用费费用及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方有权进行通告清场等措施。
第七条 其他费用
7-1 出让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空调设备、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由*方承担。
7-2*方负责门前“三包”,即包清洁、包绿化、包秩序,并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7-3为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双方约定,*方应向*方缴纳首年使用费的25%作为房屋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
7-4 本合同期届满或经双方协商提前解除,*方将该房屋完好的交还*方,并付清本合同所约定之全部费用、违约金、滞纳金或赔偿金等款项后,*方将*方交付之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全额退还给*方。
第八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1 *方在分隔或装修时,不得损坏和改变原建筑结构和公共设施。*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或设备的, (略) 的书面同意,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所受让房屋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方在受让期间添置的固定装修、装饰物在合同届满后不得拆除,无偿留给*方,桌、柜等可移动设施、设备、物品由*方自行清运。
8-2 该房屋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由*方负责。在出让期间内,*方所受让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方或物业管理部门修复。
8-3 出让期间,*方(包括*方的雇员或顾客)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方(包括*方的雇员或顾客)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物业、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的,*方应负责维修。*方拒不维修,*方或物业管理部门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方承担。
8-4 凡经*方改动、更换或增加的各项设施和设备,其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由*方负责,若*方委托*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维修和保养的,则*方需承担相关费用。
8-5 *方在安装卷帘门(包括防盗窗)、遮阳伞、空调、招牌、广告牌、灯箱等设施和设备时,其规格、大小、安装位置等需征 (略) 书面同意,由*方自行负责安装并进行维修与保养,在装修或恢复原状时,若有对建筑结构、设施设备以及出让范围以外的公共部分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方应承担相关的修复和赔偿之责任。
8-6 *方应严格遵纪守法,处理好楼上及邻居之间人际关系,做好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各项工作。如怠于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损失或给楼上及相邻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9-1 出让期间内,如需变更本合同之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再行以书面方式签署补充、修改协议。
9-2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9-3 *、*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如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一)未经*方同意,擅自将房屋改变用途、转让、抵押的;
(二)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占道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严重违反有关部门规定或给*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拖欠使用费及物业、水电等费用超过三个月的;
(五)与楼上及相邻方之间造成环境、卫生、噪音、消防安全等隐患的纠纷无法解决的;
9-4 在出让期间,如有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无条件无偿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有关使用费、物业、水电等费用按实际使用情况计算,多退少补。
9-5为规范经营管理,如*方要求转租、转让,必须征得*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9-6合同期内,非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未履行的出让期限的总的使用费额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守约方的损失,违约方还应根据守约方实际经济损失补足差额。
10-1*方未征得*方同意或者超出*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方可以要求*方恢复房屋原状。若因上述原因造成*方经济损失的,*方应根据*方实际之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10-2若出让关系提前终止或出让期限届满,*方应将该房屋及时归还*方,并恢复原状。不能及时归还的,视为非法占用,*方须以双倍于原使用费向*方支付占用费,同时*方保留另行追索*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标的物所 (略) 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6份,*方3份,*方2份,交易中心归档1份。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于使用期开始之日生效。
*方: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1、*方证照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
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略) (略) :
现委托 为我单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5年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 (略) (略) 于2024年2月 (略) 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畅聚新达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06室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村会所二层非住宅5年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2
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一、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须 (略) 提供的“拍卖会入场券”入场,原则上竞买人可领取不超过2张“拍卖会入场券”。
如遇疫情防控的,具体防控措施以拍卖时政府规定为准,竞买人须符合要求。
二、有资格进入拍卖会现场的人员:
(一)领有“拍卖会入场券”的有效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
(二) (略) 工作人员;
(三)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四)产权单位工作人员;
(五)交易中心准许入场的其他人员。
三、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由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劝阻,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的;
(二)其他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劝阻后无效的;
(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的;
(三)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
(四)其他严重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五、现经营户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按以下处理:
(一)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
(二)导致无法开展公平竞价并损害他人利益的,拍卖中止,拍卖标的收回,待原《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权转让合同》到期、标的腾退完毕后,再次进行拍卖;
(三)承担拍卖标的收回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附件3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
佣金: % RMB ¥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或向 (略) 起诉。
备注:
拍卖人: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缴 款 确 认 书(样本)
标的编号:SCCQ2024-PM-002
我单位已确认收到买受人 应缴费用,具体如下:
首期使用费 (首期使用费半年一付) | 元整。 | 收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使用费的25%,不计息) | 元整。 |
项目佣金 | 15000 元整。 | 收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
提示:买受人请持此表和使用权转让合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410室退还竞买保证金,《使用权转让合同》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归档。
附件5
基本户备案申请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城分中心:
我公司 (公司名称) 需参与在贵中心进场的产权项目,特申请基本户备案。
基本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