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风味特色餐厅招租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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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风味特色餐厅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南方科技大学风味特色餐厅
起始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2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略) 南山区西丽镇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学生宿舍七栋一层
面积/数量 483.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0元/平方米/月(零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 其他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食堂
履约条件 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相关费用
1.场地租赁费和管理费:免收场地租金和管理费。
2.设施设备租赁、折旧费: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厨具归出租方所有,免收租赁费,免收设施设备折旧费。承租方自进场开始承担维护责任,并负责进场后产生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愿购置的可移动性设备、厨具等归承租方所有,退场时由承租方自行处置,但须提前向出租方报备。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在服务期间,如最终承租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南方科技大学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若最终承租方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租经营权,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水、电、燃气、垃圾清运等费用:承租方承担租赁区域内的水、电、燃气消耗费用,并按实际用水用电用气量向出租方支付费用,水费按4.58元/吨计算,电费按0.6998元/度计算,燃气费按3.3元/立方计算。合同期内出租方可根据深圳水务集团、深圳供电局、深圳燃气集团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承租方应予以配合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承租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上月水电燃气费。合同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承包经营所需的网络、垃圾清运、排烟管道清理区域消杀等相关费用。
5.承诺在经营期间由于食品安全、人员管理、环境漏洞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件,产生的治疗、安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 在合同期限内购买餐饮业保险,并维持该保险的效力。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或占有可能引起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元或累计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 元。
7.若因政府政策变化或其他非出租方可控制的因素,出现租赁物业场地需由政府收回、拆除、拆迁、征收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搬离租赁物业场地,此种情形下,双方互不构成违约,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8.在合同到期并不续期的情形下,承租方须如期撤场,如承租方未按规定撤场的,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进行强制撤场,并收取一定的撤场费用。
(二)管理与服务要求
1. 经营方案
1.1.规划:承租方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对餐厅实行装修升级,但须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占用餐厅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整体转租;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调整窗口经营类型,不得减少大众伙食窗口所占比例。
1.2.报备:承租方如需调整经营布局、加设摊档或增加新项目,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图片、价格、主材与辅材分量比例说明等),报出租方核准后方能实施 。
1.3.积极推进餐厅节俭用餐,推行光盘行动,窗口设置“半份半价”;丰富夜宵种类,与正餐菜式有明显区分,满足师生聚餐需求(如设立3-4 人、6-8人团餐供餐模式)。
1.4.菜品种类及质量要求:该餐厅仅供应清真餐饮,须包括但不限于大众菜和特色菜,其中应保证大众菜档口1个。大众菜档口早餐应供应流质品种至少2个,中式米面主食类至少3个,风味咸菜类至少1个,西式主食类至少1个,午、晚餐每餐不少于8个菜,每类菜品在份量上应达到:①无汁无汤的菜不少于180克;②带汁的菜不少于200克;③带汤的菜不少于220克。大众菜每周应向出租方上报下一周运营的菜谱,并建立适用的菜品反馈机制和替代机制,保证每月应有10%以上品种的销售末位莱品进行大幅度的改善或者更换。特色菜风味档口在餐厅运行过程中如发生师生对菜品不满意,并经学校食堂共管委员会决定须进行更换的,承租方须按照要求对特色菜风味档口进行调整至师生满意为止。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中菜品种类多于以上要求,按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1.5.菜品价格要求:大众菜的午、晚餐均须含高、中、低价菜式品种。其中,高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8元(含),中等价位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4元(含),低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2元(含)。米每50克不高于0.3元,其余如白粥、水煮鸡蛋、煎蛋不高于1元。大众菜毛利率不超过35%。特色套餐价格应 (略) 场价格的八成以内,最高价不超过20元,窗口价格须按阶梯分布。特色菜档口毛利率不超过40%。餐厅整体净利率控制在6%(含)以内,毛利率控制在35%(含)以内。所有饭菜均应明码标价,菜品价格由承租方报学校批准,品质要求优于传统学生餐厅,适当提高服务定位。如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菜品价格方案优于以上要求,按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1.6.本着诚信经营、服务学生的原则,饭菜质量、数量不 (略) 同类大学平均水平。饭菜单价须由承租方核算后向出租方书面申报核准后方能实施,承租方不得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减少肉类比例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如需进行价格调整,必须经学校食堂共管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召开的听证会论证后,确定是否调价。
1.7.承租方须向就餐师生免费提供例汤、饮用水、调料、纸巾、牙签。对传统节日(端午、中秋、春节等),教育行业重要节日如教师节、南方科技大学校庆等,承租方应配合传统节日气氛,主动承担餐厅的环境装饰,并能及时向师生推出相应的福利餐饮活动。高温季节、寒冬季节根据出租方的安排及时推出防暑汤、防寒汤等。节假日、寒暑假按照出租方的值班安排为留校师生提供膳食服务。
2.服务要求
2.1.服务时间
早餐6:30-9:30
午餐10:30-13:30
晚餐16:30-19:00
夜宵19:00-22: 30
值班服务时间:6:30-22: 30
餐厅营业时间从6:30开始,22: 30结束,具体供餐时间如上,值班服务时间餐厅至少保持一个窗口营业且用餐区域保持开放。
2.2.服务要求:承租方应积极响应师生反馈意见,不断优化管理,定期制订员工服务的培训计划。餐厅员工应统一工衣、工帽、工牌,佩戴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口罩和手套等隔离装备,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并在就餐区提供足量的符合相关行业卫生质量标准的餐巾纸,时刻保持就餐区的整洁卫生,为师生职工提供最优质服务。对受到投诉的员工应有相应的投诉反馈机制。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各类接待、活动的服务工作,以及配合出租方或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
2.3.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自行接受外单位的订餐工作。
2.4.承租方应配合传统节日气氛,主动承担餐厅的环境装饰及菜品设置工作,并按照出租方的值班安排,对节假日、寒暑假留校师生提供膳食服务。
3.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学校餐厅管理、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餐厅进行管理。
3.1.食品安全
(1)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必须采购带清真标识的产品,并在清真采购渠道进行定点采购,同时须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必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 (略) 场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 ,需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腐坏)、故意处理加工过期农副产品对外销售等情况,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如出租方按照上级要求,须参加食材政府类集采的,承租方须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2)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应依照法律法规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
(3)承租方须执行国家、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南方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
3.2.生产安全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流程操作,确保餐厅人员和财物的安全。
(1)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足量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无损。
(2)设备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对使用设施、设备、特别是电气设备的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3)对热制作、切配、洗消、调配、仓管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有较大危险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3.3.环境卫生
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消除“四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器具与设施,实行周边卫生无条件自理的责任制度,保证餐厅及周边环境卫生,达到卫生监督部门有关《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要求。
(1)承租方须依照《 (略) 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政府指 (略) 签订清运协议,所产 (略) 负责回收。并与南方科大学签订餐厅餐厨垃圾清运免责协议。餐厅所产生的其他垃圾、废品由承租方负责及时处理,不得将垃圾堆放至餐厅外其他区域,否则,出租方有权聘请其他单位进行清运,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每次扣除1%的保证金以作处罚,同时将影响承租方的年度考核评分。
(2)承租方应定期清理餐厅垃圾和下水道,所产生的疏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疏通不及时或油污未及时清理造成周边及下游下水道堵塞污染的,自堵塞部位往上游追溯,所有疏通清洁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每次扣除1%的保证金以作处罚,同时将影响承租方的年度考核评分。
3.4.承租方需配备餐厅及员工卫生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节能环保方案、食品卫生方案、食品留样方案、餐具分类及洗消毒方案、餐余垃圾回收处理方案、餐厅应急保障预案(包括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停水电煤气供餐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及公共事件饮食应急保障预案、投诉处理流程等)。
3.5.餐厅从业人员,须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应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4.人员管理
4.1.按省教育厅规定达标餐厅的标准,餐厅员工总数应与所承包餐厅的经营规模相适(即员工总人数与就餐总人数按1:50-70进行配备)。需设置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专职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面点师、营养师、质检员、财务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且应具备相应资质与技能。食堂承租方须委派专职管理人员1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餐饮经营规模500人以上管理经验,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能证书(烹调师或面点师)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主管财务有助理会计师职称,其他财务人员有会计证;除专职管理员外,须配备1名高级厨师(或高级烹调师)、1名中级厨师(或中级烹调师)、1名中级以上(含中级)面点师。应当统计所有员工的信息,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并提交出租方管理部门备案;若员工信息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更新并上报出租方管理部门。
4.2.承租方承诺投入的管理、技术骨干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变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批准,且新进或增加的人员需满足上述资质条件,同时承租方必须将变更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备案。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更换以上人员,承租方须给予配合。
4.3.餐厅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应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用工手续,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餐厅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南方科技大学无关。不得因纠纷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4.4.出租方原则上不提供承租方员工的住宿,承租方需自行负责解决餐厅员工的住宿及交通安全问题。
5.资产管理
5.1.本次物业场地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物业场地以及水电管线进场,如租赁物业场地需进行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需施工的,须经出租方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按《南方科技大学修缮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所有内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出租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退租时出租方不对装修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5.2.租赁物业场地内的设备及物品:除承租方经营所必须的相关的通道、空调、洗手间等公共设施外,出租方还提供部分厨房设备、餐桌椅等。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原属于出租方的设备、物品由出租方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及物品有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租赁物业场地内属于承租方的不能拆移的装修格局和不可拆毁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租赁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租赁保证金。属于出租方的设备及物品,严禁承租方随意处置。
(三)财务规定
1.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
2.财务透明,接受学校监督。
3.承租方必须通过南方科技大学提供的校园卡系统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具体参照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所涉卡机相关手续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严禁现金交易,一经发现,将扣除10%的保证金以作处罚,并计入承租方年度考核评分。其他交易方式需通过学校批准。
4.承租方应规范财务管理,配备符合从业资质的财务人员,每月10日前向学校上交上月工作简报和财务报表。
5.餐厅水电、燃气费等,承租方按照经营中实际使用量每月在刷卡消费额中扣除。
6.承租方每月20日前与学校结算上月经营费用。
(四)监管
1.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管理部门的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外公布;接受南方科技大学、学校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管理部门的检查、抽检与监督工作,接受管理部门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2.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和校方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出租方和校方在餐厅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为保障食堂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出租方和校方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结果作为考察餐厅服务经营质量的依据,如果承租方年度考核不及格,经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整改,且情节恶劣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负全部责任。承租方必须明确一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副总经理级别以上)长期对接学校(非深人员必须入驻项目所在地至少一年,一学期至少开两次工作交流会),定期听取出租方的意见与建议,定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五)本项目要求企业直营,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六)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七)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不得使物业出现闲置。
二、服务需求
1.出租期限为5年,合同履约考核采取“一年一签”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合同履行1年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两次半年考核综合分数≥60,或其中一次半年考核不合格但立即整改,整改后下半年考核综合分数≥60),且承租方履约情况较好(经营餐饮类商铺的,须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资格(含)以上,且1年无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可继续承租履行合约1年,以此类推,出租期限不超过5年。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按规定退出经营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合同期满,出租方收回该物业场地重新公开招租。
2.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际使用区域的构筑物的现状。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出租方可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等。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招租公告。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成立时间满5年(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行政处罚、失信惩戒、风险提示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查询“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无记录。
4.意向承租方近3年无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通报处罚(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选后被查实存在上述情况,取消承租资格,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以挂靠或加盟连锁店的形式进行承租, (略) 的名义提供服务,不接受分包、转包,不允许转租、分租;
6.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近5年内有独立民族餐厅(清真餐厅)经营经验,餐厅数量不少于1家,餐厅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实际运营时间不少于5年(需提供同类型餐饮项目营业执照、现场照片、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为准,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选后被查实未具备相关经营经验,则取消承租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点要求材料;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点要求材料;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点要求材料;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6点要求材料;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0.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5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18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 郑先生;杨小姐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南方科技大学
地址 (略)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一、考核机制
(一)评价条款
1. 出租方由餐饮服务中心负责承租方的考核与监督,对承租方于合同期内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价,评价内容包含人员卫生、饮食质量、服务质量、设备设施、采购加工等方面,如附件一表1《餐饮监督考核表》。
2.对于承租方购进的食材,出租方组织第三方每月进行送货抽检,包括货物的产地、留样、检验等内容,发生的检验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 出租方食品安全管理团队的食品安全专员、餐饮服务中心和承租方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要时邀请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参加,承租方不得有疑义)三方共同负责承租方日常食品卫生安全巡查,每周开展五次巡查并形成巡查评价记录,评价内容包含个人卫生、食品卫生、加工操作、设施设备、防四害工作等,如附件一表2《厨房餐厅日常巡查表》。
4.出租方食堂共管委员会及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饭菜质量管理、价格管理、服务态度管理、营业时间管理等,如附件一表3《履约情况评分表》。
5.出租方食堂共管委员会及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对承租方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就餐环境卫生,餐饮服务态度,饮食品种、价格等,如附件一表4《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
(二)考核条款
1.每半年出租方对承租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由出租方的校园服务办公室及食堂共管委员会统筹负责。半年考核综合分数构成:日常检查(厨房餐厅日常巡查占40%),由出租方食品安全管理团队的食品安全专员、餐饮服务中心和承租方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要时邀请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参加,承租方不得有疑义)三方共同来完成,每周进行五次。履约评价(占20%),出租方食堂共管委员及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进行履约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占30%),餐饮服务中心组成检查小组,对承租方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教职工评价(占5%),学生评价(占5%),由食堂共管委员会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关于承租方餐饮服务满意度的评价调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2.半年考核综合分数≥60分及格,半年考核综合分数<60分不及格,若承租方半年考核不及格则须立即整改并由出租方扣除承租方所缴纳租赁保证金的50%作为惩罚,若下半年考核及格则予以返还,若不及格则予以没收并解除合同。
3.日常检查,即《厨房餐厅日常巡查记录表》,每周进行五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4.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半年进行一次填表评分,作为每半年考核综合分数组成部分。
5.教职工评价、师生评价,满意率等于得分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每季度进行一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6.全面检查,即《餐饮监督全面考核表》,每季度进行一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二、退出机制
(一)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规行为。出租方有权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承租方保证金50000元。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减少肉类比例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未经出租方允许调整大众伙食菜式品种比例,有意减少低价菜品数量的;
2.在经营过程中,如因食品卫生、服务态度、菜品质量等问题受到师生广泛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
3.在接受出租方各相关部门或出租方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
4.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出租方允许,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占用餐厅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的。
(二)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严重情节之一者,属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扣除承租方所有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2.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3.出租方餐饮服务中心的全面检查(即《餐饮监督全面考核表》)每年度内2次以上(包括2次)考核不满60分,且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4.出租方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年度内履约评价2次以上(包括2次)为差。
5.出租方委托第三方对承租方购进的食材抽检,检验结果2次以上(包括2次)不合格。
6.教职工或学生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连续2次以上(包括2次)小于60%的。
7.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在合同经营期限一年内未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或以上)资格的;
8.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9.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做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
10.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校内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11.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且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承租方除按管理办法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在接受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损害影响出租方声誉的;
13.中途擅自停业或不按合同营业的;
14.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15.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16.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7.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学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8.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1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说明
(一)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二)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30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三)承租方如中选后被查实3年内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或食品卫生安全通报处罚,或未具备相关经营经验,则取消承租资格,并且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南方科技大学风味特色餐厅
起始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2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略) 南山区西丽镇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学生宿舍七栋一层
面积/数量 483.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0元/平方米/月(零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 其他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食堂
履约条件 一、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相关费用
1.场地租赁费和管理费:免收场地租金和管理费。
2.设施设备租赁、折旧费: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厨具归出租方所有,免收租赁费,免收设施设备折旧费。承租方自进场开始承担维护责任,并负责进场后产生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愿购置的可移动性设备、厨具等归承租方所有,退场时由承租方自行处置,但须提前向出租方报备。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在服务期间,如最终承租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南方科技大学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若最终承租方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租经营权,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水、电、燃气、垃圾清运等费用:承租方承担租赁区域内的水、电、燃气消耗费用,并按实际用水用电用气量向出租方支付费用,水费按4.58元/吨计算,电费按0.6998元/度计算,燃气费按3.3元/立方计算。合同期内出租方可根据深圳水务集团、深圳供电局、深圳燃气集团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承租方应予以配合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承租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上月水电燃气费。合同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承包经营所需的网络、垃圾清运、排烟管道清理区域消杀等相关费用。
5.承诺在经营期间由于食品安全、人员管理、环境漏洞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件,产生的治疗、安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 在合同期限内购买餐饮业保险,并维持该保险的效力。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或占有可能引起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元或累计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 元。
7.若因政府政策变化或其他非出租方可控制的因素,出现租赁物业场地需由政府收回、拆除、拆迁、征收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搬离租赁物业场地,此种情形下,双方互不构成违约,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8.在合同到期并不续期的情形下,承租方须如期撤场,如承租方未按规定撤场的,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进行强制撤场,并收取一定的撤场费用。
(二)管理与服务要求
1. 经营方案
1.1.规划:承租方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对餐厅实行装修升级,但须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占用餐厅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整体转租;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调整窗口经营类型,不得减少大众伙食窗口所占比例。
1.2.报备:承租方如需调整经营布局、加设摊档或增加新项目,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图片、价格、主材与辅材分量比例说明等),报出租方核准后方能实施 。
1.3.积极推进餐厅节俭用餐,推行光盘行动,窗口设置“半份半价”;丰富夜宵种类,与正餐菜式有明显区分,满足师生聚餐需求(如设立3-4 人、6-8人团餐供餐模式)。
1.4.菜品种类及质量要求:该餐厅仅供应清真餐饮,须包括但不限于大众菜和特色菜,其中应保证大众菜档口1个。大众菜档口早餐应供应流质品种至少2个,中式米面主食类至少3个,风味咸菜类至少1个,西式主食类至少1个,午、晚餐每餐不少于8个菜,每类菜品在份量上应达到:①无汁无汤的菜不少于180克;②带汁的菜不少于200克;③带汤的菜不少于220克。大众菜每周应向出租方上报下一周运营的菜谱,并建立适用的菜品反馈机制和替代机制,保证每月应有10%以上品种的销售末位莱品进行大幅度的改善或者更换。特色菜风味档口在餐厅运行过程中如发生师生对菜品不满意,并经学校食堂共管委员会决定须进行更换的,承租方须按照要求对特色菜风味档口进行调整至师生满意为止。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中菜品种类多于以上要求,按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1.5.菜品价格要求:大众菜的午、晚餐均须含高、中、低价菜式品种。其中,高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8元(含),中等价位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4元(含),低价菜式价格原则上不高于2元(含)。米每50克不高于0.3元,其余如白粥、水煮鸡蛋、煎蛋不高于1元。大众菜毛利率不超过35%。特色套餐价格应 (略) 场价格的八成以内,最高价不超过20元,窗口价格须按阶梯分布。特色菜档口毛利率不超过40%。餐厅整体净利率控制在6%(含)以内,毛利率控制在35%(含)以内。所有饭菜均应明码标价,菜品价格由承租方报学校批准,品质要求优于传统学生餐厅,适当提高服务定位。如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菜品价格方案优于以上要求,按承租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1.6.本着诚信经营、服务学生的原则,饭菜质量、数量不 (略) 同类大学平均水平。饭菜单价须由承租方核算后向出租方书面申报核准后方能实施,承租方不得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减少肉类比例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如需进行价格调整,必须经学校食堂共管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召开的听证会论证后,确定是否调价。
1.7.承租方须向就餐师生免费提供例汤、饮用水、调料、纸巾、牙签。对传统节日(端午、中秋、春节等),教育行业重要节日如教师节、南方科技大学校庆等,承租方应配合传统节日气氛,主动承担餐厅的环境装饰,并能及时向师生推出相应的福利餐饮活动。高温季节、寒冬季节根据出租方的安排及时推出防暑汤、防寒汤等。节假日、寒暑假按照出租方的值班安排为留校师生提供膳食服务。
2.服务要求
2.1.服务时间
早餐6:30-9:30
午餐10:30-13:30
晚餐16:30-19:00
夜宵19:00-22: 30
值班服务时间:6:30-22: 30
餐厅营业时间从6:30开始,22: 30结束,具体供餐时间如上,值班服务时间餐厅至少保持一个窗口营业且用餐区域保持开放。
2.2.服务要求:承租方应积极响应师生反馈意见,不断优化管理,定期制订员工服务的培训计划。餐厅员工应统一工衣、工帽、工牌,佩戴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口罩和手套等隔离装备,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并在就餐区提供足量的符合相关行业卫生质量标准的餐巾纸,时刻保持就餐区的整洁卫生,为师生职工提供最优质服务。对受到投诉的员工应有相应的投诉反馈机制。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各类接待、活动的服务工作,以及配合出租方或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
2.3.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自行接受外单位的订餐工作。
2.4.承租方应配合传统节日气氛,主动承担餐厅的环境装饰及菜品设置工作,并按照出租方的值班安排,对节假日、寒暑假留校师生提供膳食服务。
3.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学校餐厅管理、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餐厅进行管理。
3.1.食品安全
(1)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必须采购带清真标识的产品,并在清真采购渠道进行定点采购,同时须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必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 (略) 场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 ,需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腐坏)、故意处理加工过期农副产品对外销售等情况,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如出租方按照上级要求,须参加食材政府类集采的,承租方须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2)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应依照法律法规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
(3)承租方须执行国家、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南方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
3.2.生产安全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流程操作,确保餐厅人员和财物的安全。
(1)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足量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无损。
(2)设备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对使用设施、设备、特别是电气设备的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3)对热制作、切配、洗消、调配、仓管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有较大危险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3.3.环境卫生
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消除“四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器具与设施,实行周边卫生无条件自理的责任制度,保证餐厅及周边环境卫生,达到卫生监督部门有关《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要求。
(1)承租方须依照《 (略) 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政府指 (略) 签订清运协议,所产 (略) 负责回收。并与南方科大学签订餐厅餐厨垃圾清运免责协议。餐厅所产生的其他垃圾、废品由承租方负责及时处理,不得将垃圾堆放至餐厅外其他区域,否则,出租方有权聘请其他单位进行清运,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每次扣除1%的保证金以作处罚,同时将影响承租方的年度考核评分。
(2)承租方应定期清理餐厅垃圾和下水道,所产生的疏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疏通不及时或油污未及时清理造成周边及下游下水道堵塞污染的,自堵塞部位往上游追溯,所有疏通清洁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每次扣除1%的保证金以作处罚,同时将影响承租方的年度考核评分。
3.4.承租方需配备餐厅及员工卫生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节能环保方案、食品卫生方案、食品留样方案、餐具分类及洗消毒方案、餐余垃圾回收处理方案、餐厅应急保障预案(包括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停水电煤气供餐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及公共事件饮食应急保障预案、投诉处理流程等)。
3.5.餐厅从业人员,须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应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4.人员管理
4.1.按省教育厅规定达标餐厅的标准,餐厅员工总数应与所承包餐厅的经营规模相适(即员工总人数与就餐总人数按1:50-70进行配备)。需设置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专职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面点师、营养师、质检员、财务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且应具备相应资质与技能。食堂承租方须委派专职管理人员1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餐饮经营规模500人以上管理经验,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能证书(烹调师或面点师)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主管财务有助理会计师职称,其他财务人员有会计证;除专职管理员外,须配备1名高级厨师(或高级烹调师)、1名中级厨师(或中级烹调师)、1名中级以上(含中级)面点师。应当统计所有员工的信息,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并提交出租方管理部门备案;若员工信息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更新并上报出租方管理部门。
4.2.承租方承诺投入的管理、技术骨干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变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批准,且新进或增加的人员需满足上述资质条件,同时承租方必须将变更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备案。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更换以上人员,承租方须给予配合。
4.3.餐厅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应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用工手续,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餐厅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南方科技大学无关。不得因纠纷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4.4.出租方原则上不提供承租方员工的住宿,承租方需自行负责解决餐厅员工的住宿及交通安全问题。
5.资产管理
5.1.本次物业场地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物业场地以及水电管线进场,如租赁物业场地需进行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需施工的,须经出租方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按《南方科技大学修缮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所有内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出租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退租时出租方不对装修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5.2.租赁物业场地内的设备及物品:除承租方经营所必须的相关的通道、空调、洗手间等公共设施外,出租方还提供部分厨房设备、餐桌椅等。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原属于出租方的设备、物品由出租方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及物品有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租赁物业场地内属于承租方的不能拆移的装修格局和不可拆毁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租赁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租赁保证金。属于出租方的设备及物品,严禁承租方随意处置。
(三)财务规定
1.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
2.财务透明,接受学校监督。
3.承租方必须通过南方科技大学提供的校园卡系统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具体参照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所涉卡机相关手续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严禁现金交易,一经发现,将扣除10%的保证金以作处罚,并计入承租方年度考核评分。其他交易方式需通过学校批准。
4.承租方应规范财务管理,配备符合从业资质的财务人员,每月10日前向学校上交上月工作简报和财务报表。
5.餐厅水电、燃气费等,承租方按照经营中实际使用量每月在刷卡消费额中扣除。
6.承租方每月20日前与学校结算上月经营费用。
(四)监管
1.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管理部门的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外公布;接受南方科技大学、学校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管理部门的检查、抽检与监督工作,接受管理部门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2.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和校方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出租方和校方在餐厅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为保障食堂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出租方和校方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结果作为考察餐厅服务经营质量的依据,如果承租方年度考核不及格,经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整改,且情节恶劣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负全部责任。承租方必须明确一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副总经理级别以上)长期对接学校(非深人员必须入驻项目所在地至少一年,一学期至少开两次工作交流会),定期听取出租方的意见与建议,定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五)本项目要求企业直营,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六)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七)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不得使物业出现闲置。
二、服务需求
1.出租期限为5年,合同履约考核采取“一年一签”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合同履行1年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两次半年考核综合分数≥60,或其中一次半年考核不合格但立即整改,整改后下半年考核综合分数≥60),且承租方履约情况较好(经营餐饮类商铺的,须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资格(含)以上,且1年无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可继续承租履行合约1年,以此类推,出租期限不超过5年。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按规定退出经营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合同期满,出租方收回该物业场地重新公开招租。
2.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际使用区域的构筑物的现状。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出租方可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等。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招租公告。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成立时间满5年(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行政处罚、失信惩戒、风险提示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查询“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无记录。
4.意向承租方近3年无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通报处罚(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选后被查实存在上述情况,取消承租资格,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以挂靠或加盟连锁店的形式进行承租, (略) 的名义提供服务,不接受分包、转包,不允许转租、分租;
6.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近5年内有独立民族餐厅(清真餐厅)经营经验,餐厅数量不少于1家,餐厅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实际运营时间不少于5年(需提供同类型餐饮项目营业执照、现场照片、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为准,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选后被查实未具备相关经营经验,则取消承租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点要求材料;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点要求材料;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点要求材料;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6点要求材料;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0.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5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18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 郑先生;杨小姐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南方科技大学
地址 (略)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一、考核机制
(一)评价条款
1. 出租方由餐饮服务中心负责承租方的考核与监督,对承租方于合同期内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价,评价内容包含人员卫生、饮食质量、服务质量、设备设施、采购加工等方面,如附件一表1《餐饮监督考核表》。
2.对于承租方购进的食材,出租方组织第三方每月进行送货抽检,包括货物的产地、留样、检验等内容,发生的检验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 出租方食品安全管理团队的食品安全专员、餐饮服务中心和承租方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要时邀请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参加,承租方不得有疑义)三方共同负责承租方日常食品卫生安全巡查,每周开展五次巡查并形成巡查评价记录,评价内容包含个人卫生、食品卫生、加工操作、设施设备、防四害工作等,如附件一表2《厨房餐厅日常巡查表》。
4.出租方食堂共管委员会及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饭菜质量管理、价格管理、服务态度管理、营业时间管理等,如附件一表3《履约情况评分表》。
5.出租方食堂共管委员会及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对承租方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就餐环境卫生,餐饮服务态度,饮食品种、价格等,如附件一表4《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
(二)考核条款
1.每半年出租方对承租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由出租方的校园服务办公室及食堂共管委员会统筹负责。半年考核综合分数构成:日常检查(厨房餐厅日常巡查占40%),由出租方食品安全管理团队的食品安全专员、餐饮服务中心和承租方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要时邀请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参加,承租方不得有疑义)三方共同来完成,每周进行五次。履约评价(占20%),出租方食堂共管委员及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进行履约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占30%),餐饮服务中心组成检查小组,对承租方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教职工评价(占5%),学生评价(占5%),由食堂共管委员会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关于承租方餐饮服务满意度的评价调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2.半年考核综合分数≥60分及格,半年考核综合分数<60分不及格,若承租方半年考核不及格则须立即整改并由出租方扣除承租方所缴纳租赁保证金的50%作为惩罚,若下半年考核及格则予以返还,若不及格则予以没收并解除合同。
3.日常检查,即《厨房餐厅日常巡查记录表》,每周进行五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4.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半年进行一次填表评分,作为每半年考核综合分数组成部分。
5.教职工评价、师生评价,满意率等于得分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每季度进行一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6.全面检查,即《餐饮监督全面考核表》,每季度进行一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二、退出机制
(一)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规行为。出租方有权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承租方保证金50000元。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减少肉类比例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未经出租方允许调整大众伙食菜式品种比例,有意减少低价菜品数量的;
2.在经营过程中,如因食品卫生、服务态度、菜品质量等问题受到师生广泛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
3.在接受出租方各相关部门或出租方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
4.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出租方允许,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占用餐厅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的。
(二)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严重情节之一者,属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扣除承租方所有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2.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3.出租方餐饮服务中心的全面检查(即《餐饮监督全面考核表》)每年度内2次以上(包括2次)考核不满60分,且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4.出租方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年度内履约评价2次以上(包括2次)为差。
5.出租方委托第三方对承租方购进的食材抽检,检验结果2次以上(包括2次)不合格。
6.教职工或学生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连续2次以上(包括2次)小于60%的。
7.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在合同经营期限一年内未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或以上)资格的;
8.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9.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做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
10.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校内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11.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且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承租方除按管理办法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在接受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损害影响出租方声誉的;
13.中途擅自停业或不按合同营业的;
14.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15.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16.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7.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学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8.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1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说明
(一)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二)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30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三)承租方如中选后被查实3年内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或食品卫生安全通报处罚,或未具备相关经营经验,则取消承租资格,并且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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