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重庆钢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重庆钢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人名称 | 重庆 (略) |
债权规模 | 债权总额为2.06亿元,其中本金1.86亿元,利息0.2亿元。 |
抵押担保 | 抵押+保证。 (略) 涪陵区龙桥街办事处石塔村二社的三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7.77.平方米 (约416.6亩) ,土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19.27万平方米 (约289.41亩) 和工业地8.5万平方米(约127.19亩) 。 |
司法诉讼 | (略) 终审胜诉判决,债权权利明晰,抵押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申报债权已获确权系破产案件中唯一优先担保债权人。 |
资产亮点 | 1. 临近龙头港码头,具备升值潜力。 (略) 涪陵区龙桥街办事处石塔村二社的三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7.77万平方米。抵押土地整体交通区位较好,紧邻高速公路及铁路,距离重庆第二大港口码头龙头港直线距离约2公里。后续随着全国产业及制造业区域发展重心向川渝地区转移,涪陵区作为重庆重要的制造业发展区域,发展潜力明显,待龙头港全部工程建设完毕后,钢龙集团债权项下抵押物及所在龙桥片区的土地资源及资产将具备较好的升值空间。 2. 唯一抵押权人,司法进程较为顺利。 (略) 涪陵区龙桥街办事处石塔村二社的三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7.77万平方米。利清晰、唯一优先担保权人。 (略) 终审胜诉判决,债权权利明晰,抵押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申报债权已获确权,系破产案件中唯一优先担保债权人。本债权项下部分抵押物已兴建在建工程,并已用于物流及仓储等方面配套使用,后续处置中,产业投资人无需另建厂房便可快速投产。包含部分批发零售净地,产业投资人可自行建造。 |
特别说明 | 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不构成邀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状况进行任何承诺或瑕疵担保。信息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
项目投资建议 | 抵押物临近的龙头港是交通运输部“十二五”规划的区域重点港口, (略) 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点工程,抵押物在该港口周边,占据有利交通位置,适合用作物流产业园区应用,且抵押物已建成配套厂房,投资人可作为重整投资人或通过破产分配等方式实现债权去化。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 张先生* |
抵押物照片:
1. (略) 涪陵区龙桥街办事处石塔村二社的三宗土地使用权照片:
重庆钢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人名称 | 重庆 (略) |
债权规模 | 债权总额为2.06亿元,其中本金1.86亿元,利息0.2亿元。 |
抵押担保 | 抵押+保证。 (略) 涪陵区龙桥街办事处石塔村二社的三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7.77.平方米 (约416.6亩) ,土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19.27万平方米 (约289.41亩) 和工业地8.5万平方米(约127.19亩) 。 |
司法诉讼 | (略) 终审胜诉判决,债权权利明晰,抵押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申报债权已获确权系破产案件中唯一优先担保债权人。 |
资产亮点 | 1. 临近龙头港码头,具备升值潜力。 (略) 涪陵区龙桥街办事处石塔村二社的三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7.77万平方米。抵押土地整体交通区位较好,紧邻高速公路及铁路,距离重庆第二大港口码头龙头港直线距离约2公里。后续随着全国产业及制造业区域发展重心向川渝地区转移,涪陵区作为重庆重要的制造业发展区域,发展潜力明显,待龙头港全部工程建设完毕后,钢龙集团债权项下抵押物及所在龙桥片区的土地资源及资产将具备较好的升值空间。 2. 唯一抵押权人,司法进程较为顺利。 (略) 涪陵区龙桥街办事处石塔村二社的三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7.77万平方米。利清晰、唯一优先担保权人。 (略) 终审胜诉判决,债权权利明晰,抵押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申报债权已获确权,系破产案件中唯一优先担保债权人。本债权项下部分抵押物已兴建在建工程,并已用于物流及仓储等方面配套使用,后续处置中,产业投资人无需另建厂房便可快速投产。包含部分批发零售净地,产业投资人可自行建造。 |
特别说明 | 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不构成邀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状况进行任何承诺或瑕疵担保。信息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
项目投资建议 | 抵押物临近的龙头港是交通运输部“十二五”规划的区域重点港口, (略) 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点工程,抵押物在该港口周边,占据有利交通位置,适合用作物流产业园区应用,且抵押物已建成配套厂房,投资人可作为重整投资人或通过破产分配等方式实现债权去化。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 张先生* |
抵押物照片:
1. (略) 涪陵区龙桥街办事处石塔村二社的三宗土地使用权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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