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须知
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须知
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出租公告
受湘潭产业 (略) 、湘潭 (略) 、湘 (略) 委托,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以下标的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网络竞价(定时报价)起止时间 | 延时竞价时长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查看标的明细 |
1 | 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 | 是 | 否 | 550 | 500 | 5 | 2024-02-20 09:30:00 至 2024-02-20 10:30:00 | 5分 | 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 查看 |
二、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02月01日08时00分至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
四、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1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
3.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资格预审地点: (略) 岳塘区湘银纳帕溪谷幸会北门西
4.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5.标的展示地点: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征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单位或失信人员。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自然人凭身份证、征信报告;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报告。
七、联系方式:
1.湘潭产业 (略) (出租方)联系电话:*
2.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
4. (略) 联 (略) 联系电话:*(徐女士)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八、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标的由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生产厂房。坐落于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不动产权证号湘(2019)湘潭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用途为商服用地/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9855.00平方米,已发不动产证的钢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8295.26平方米,未发证的砖混结构房屋面积约790平方米(实有面积以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数为准)。
2.生产设备。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两条传送设备分别位于F0001幢、F0002幢厂房内,连接厂房与河滩之间的传送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基本情况详见现场及志成估字(2023)第1101VCJA号评估报告。
3.技改设备。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清单详见现场及湘新融达评报字[2023]第0427号评估报告。
九、项目(标的)出租起始价
标的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550万元。其中,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的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350万元,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自行投入的技改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200万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十、标的瑕疵情况
1.本项目于2017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2.本项目位于河滩部分的传送设备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前端已被拆除,承租方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改造、重建或停止使用,并承担全部费用。
3.本项目厂房以外联接河滩部分的设施设备需占用他人田地、占用村上河滩,承租方须自行协商田地、河滩租用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4.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环评验收等任何批准文件、资质许可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须以出租方名义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5.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到有关处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6.本项目原设计用途为砂石转运,出租方不保证今后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或业态的潜在或现实风险。
十一、承租要求
1.本项目成交后,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承租方须于三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当日内将五年租金及管理费一次性缴纳至权利人湘潭产业 (略) 及权利人湘 (略) 、湘潭 (略) 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
2.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着物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湘潭产业 (略) ,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特别声明:
1.本项目公告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9日(10个工作日),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 (略) 联 (略) 并提交相关资料(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
2.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租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相关附件:
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出租公告
受湘潭产业 (略) 、湘潭 (略) 、湘 (略) 委托,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以下标的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网络竞价(定时报价)起止时间 | 延时竞价时长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查看标的明细 |
1 | 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 | 是 | 否 | 550 | 500 | 5 | 2024-02-20 09:30:00 至 2024-02-20 10:30:00 | 5分 | 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 查看 |
二、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02月01日08时00分至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
四、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1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
3.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资格预审地点: (略) 岳塘区湘银纳帕溪谷幸会北门西
4.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5.标的展示地点: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征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单位或失信人员。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自然人凭身份证、征信报告;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报告。
七、联系方式:
1.湘潭产业 (略) (出租方)联系电话:*
2.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
4. (略) 联 (略) 联系电话:*(徐女士)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八、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标的由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生产厂房。坐落于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不动产权证号湘(2019)湘潭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用途为商服用地/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9855.00平方米,已发不动产证的钢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8295.26平方米,未发证的砖混结构房屋面积约790平方米(实有面积以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数为准)。
2.生产设备。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两条传送设备分别位于F0001幢、F0002幢厂房内,连接厂房与河滩之间的传送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基本情况详见现场及志成估字(2023)第1101VCJA号评估报告。
3.技改设备。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清单详见现场及湘新融达评报字[2023]第0427号评估报告。
九、项目(标的)出租起始价
标的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550万元。其中,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的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350万元,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自行投入的技改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200万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十、标的瑕疵情况
1.本项目于2017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2.本项目位于河滩部分的传送设备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前端已被拆除,承租方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改造、重建或停止使用,并承担全部费用。
3.本项目厂房以外联接河滩部分的设施设备需占用他人田地、占用村上河滩,承租方须自行协商田地、河滩租用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4.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环评验收等任何批准文件、资质许可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须以出租方名义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5.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到有关处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6.本项目原设计用途为砂石转运,出租方不保证今后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或业态的潜在或现实风险。
十一、承租要求
1.本项目成交后,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承租方须于三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当日内将五年租金及管理费一次性缴纳至权利人湘潭产业 (略) 及权利人湘 (略) 、湘潭 (略) 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
2.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着物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湘潭产业 (略) ,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特别声明:
1.本项目公告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9日(10个工作日),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 (略) 联 (略) 并提交相关资料(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
2.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租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出租须知
现发布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
出租方:湘潭产业 (略) 、湘潭 (略) 、湘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方: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意向承租方(竞租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承租方:指通过网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到账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 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标的基本情况:项目标的由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①生产厂房。坐落于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不动产权证号湘(2019)湘潭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用途为商服用地/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9855.00平方米,已发不动产证的钢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8295.26平方米,未发证的砖混结构房屋面积约790平方米(实有面积以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数为准)。②生产设备。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两条传送设备分别位于F0001幢、F0002幢厂房内,连接厂房与河滩之间的传送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基本情况详见现场及志成估字(2023)第1101VCJA号评估报告。③技改设备。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清单详见现场及湘新融达评报字[2023]第0427号评估报告。
2、标的瑕疵情况:①本项目于2017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②本项目位于河滩部分的传送设备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前端已被拆除,承租方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改造、重建或停止使用,并承担全部费用。③本项目厂房以外联接河滩部分的设施设备需占用他人田地、占用村上河滩,承租方须自行协商田地、河滩租用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④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环评验收等任何批准文件、资质许可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须以出租方名义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⑤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到有关处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⑥本项目原设计用途为砂石转运,出租方不保证今后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或业态的潜在或现实风险。
3、承租要求:①本项目成交后,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承租方须于三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当日内将五年租金及管理费一次性缴纳至权利人湘潭产业 (略) 及权利人湘 (略) 、湘潭 (略) 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②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着物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湘潭产业 (略) ,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4、标的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550万元。其中,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的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350万元,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自行投入的技改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200万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文件执行。
2、意向承租方必须以不低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应价。
3、意向承租方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是否接受联合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价。
5、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竞价为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系统 报价确定承租方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在网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承租方: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承租方。
4、时间安排:
竞价程序 | 时 间 |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00秒 前 |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
资格预审时间 | 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00秒 前 |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征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单位或失信人员。
六、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 (略) 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意向承租方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出租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3、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意向承租方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自己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原路退回)。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手续完成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九、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按湘发改价服[2019]366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需按如下 (略) 联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及管理费为基数,成交租金及管理费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及管理费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及管理费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 (略) 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 (略) 联 (略) ,开户行: (略) 雨花亭支行,账号:8112 0309 0000 16567)
十、网络竞价
1、 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的方法。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应在定时竞价6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租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间内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意向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承租方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以上整数倍。
4、 输入网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5、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意向承租方网络故障未在网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承租方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承租方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盖章)。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有关网络竞价文件,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承租方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价一经报价,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网络竞价文件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承租方须尽快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处理方式:保证金在扣除应 (略) 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后支付给出租方),该标的由出租方重新委托组织方进行网络竞价。
(三)竞租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租人本人行为;竞租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租人使用,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租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租人无法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方组织的网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租人不能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授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在网络竞价开始前和网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租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足以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方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逾期或拒绝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放弃竞租的;
2.不同竞租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租人对出租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租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租人尽量避免在网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参加网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出租须知
现发布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
出租方:湘潭产业 (略) 、湘潭 (略) 、湘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方: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意向承租方(竞租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承租方:指通过网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到账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 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标的基本情况:项目标的由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①生产厂房。坐落于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不动产权证号湘(2019)湘潭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用途为商服用地/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9855.00平方米,已发不动产证的钢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8295.26平方米,未发证的砖混结构房屋面积约790平方米(实有面积以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数为准)。②生产设备。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两条传送设备分别位于F0001幢、F0002幢厂房内,连接厂房与河滩之间的传送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基本情况详见现场及志成估字(2023)第1101VCJA号评估报告。③技改设备。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清单详见现场及湘新融达评报字[2023]第0427号评估报告。
2、标的瑕疵情况:①本项目于2017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②本项目位于河滩部分的传送设备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前端已被拆除,承租方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改造、重建或停止使用,并承担全部费用。③本项目厂房以外联接河滩部分的设施设备需占用他人田地、占用村上河滩,承租方须自行协商田地、河滩租用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④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环评验收等任何批准文件、资质许可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须以出租方名义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⑤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到有关处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⑥本项目原设计用途为砂石转运,出租方不保证今后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或业态的潜在或现实风险。
3、承租要求:①本项目成交后,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承租方须于三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当日内将五年租金及管理费一次性缴纳至权利人湘潭产业 (略) 及权利人湘 (略) 、湘潭 (略) 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②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着物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湘潭产业 (略) ,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4、标的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550万元。其中,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的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350万元,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自行投入的技改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200万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文件执行。
2、意向承租方必须以不低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应价。
3、意向承租方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是否接受联合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价。
5、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竞价为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系统 报价确定承租方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在网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承租方: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承租方。
4、时间安排:
竞价程序 | 时 间 |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00秒 前 |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
资格预审时间 | 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00秒 前 |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征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单位或失信人员。
六、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 (略) 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意向承租方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出租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3、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意向承租方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自己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原路退回)。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手续完成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九、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按湘发改价服[2019]366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需按如下 (略) 联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及管理费为基数,成交租金及管理费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及管理费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及管理费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 (略) 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 (略) 联 (略) ,开户行: (略) 雨花亭支行,账号:8112 0309 0000 16567)
十、网络竞价
1、 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的方法。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应在定时竞价6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租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间内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意向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承租方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以上整数倍。
4、 输入网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5、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意向承租方网络故障未在网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承租方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承租方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盖章)。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有关网络竞价文件,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承租方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价一经报价,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网络竞价文件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承租方须尽快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处理方式:保证金在扣除应 (略) 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后支付给出租方),该标的由出租方重新委托组织方进行网络竞价。
(三)竞租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租人本人行为;竞租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租人使用,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租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租人无法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方组织的网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租人不能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授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在网络竞价开始前和网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租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足以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方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逾期或拒绝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放弃竞租的;
2.不同竞租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租人对出租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租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租人尽量避免在网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参加网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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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出租公告
受湘潭产业 (略) 、湘潭 (略) 、湘 (略) 委托,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以下标的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网络竞价(定时报价)起止时间 | 延时竞价时长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查看标的明细 |
1 | 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 | 是 | 否 | 550 | 500 | 5 | 2024-02-20 09:30:00 至 2024-02-20 10:30:00 | 5分 | 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 查看 |
二、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02月01日08时00分至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
四、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1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
3.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资格预审地点: (略) 岳塘区湘银纳帕溪谷幸会北门西
4.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5.标的展示地点: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征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单位或失信人员。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自然人凭身份证、征信报告;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报告。
七、联系方式:
1.湘潭产业 (略) (出租方)联系电话:*
2.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
4. (略) 联 (略) 联系电话:*(徐女士)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八、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标的由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生产厂房。坐落于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不动产权证号湘(2019)湘潭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用途为商服用地/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9855.00平方米,已发不动产证的钢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8295.26平方米,未发证的砖混结构房屋面积约790平方米(实有面积以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数为准)。
2.生产设备。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两条传送设备分别位于F0001幢、F0002幢厂房内,连接厂房与河滩之间的传送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基本情况详见现场及志成估字(2023)第1101VCJA号评估报告。
3.技改设备。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清单详见现场及湘新融达评报字[2023]第0427号评估报告。
九、项目(标的)出租起始价
标的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550万元。其中,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的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350万元,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自行投入的技改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200万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十、标的瑕疵情况
1.本项目于2017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2.本项目位于河滩部分的传送设备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前端已被拆除,承租方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改造、重建或停止使用,并承担全部费用。
3.本项目厂房以外联接河滩部分的设施设备需占用他人田地、占用村上河滩,承租方须自行协商田地、河滩租用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4.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环评验收等任何批准文件、资质许可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须以出租方名义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5.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到有关处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6.本项目原设计用途为砂石转运,出租方不保证今后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或业态的潜在或现实风险。
十一、承租要求
1.本项目成交后,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承租方须于三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当日内将五年租金及管理费一次性缴纳至权利人湘潭产业 (略) 及权利人湘 (略) 、湘潭 (略) 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
2.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着物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湘潭产业 (略) ,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特别声明:
1.本项目公告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9日(10个工作日),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 (略) 联 (略) 并提交相关资料(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
2.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租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相关附件:
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出租公告
受湘潭产业 (略) 、湘潭 (略) 、湘 (略) 委托,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以下标的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网络竞价(定时报价)起止时间 | 延时竞价时长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查看标的明细 |
1 | 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 | 是 | 否 | 550 | 500 | 5 | 2024-02-20 09:30:00 至 2024-02-20 10:30:00 | 5分 | 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 查看 |
二、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02月01日08时00分至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
四、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1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
3.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资格预审地点: (略) 岳塘区湘银纳帕溪谷幸会北门西
4.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5.标的展示地点: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征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单位或失信人员。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自然人凭身份证、征信报告;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报告。
七、联系方式:
1.湘潭产业 (略) (出租方)联系电话:*
2.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
4. (略) 联 (略) 联系电话:*(徐女士)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八、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标的由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生产厂房。坐落于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不动产权证号湘(2019)湘潭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用途为商服用地/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9855.00平方米,已发不动产证的钢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8295.26平方米,未发证的砖混结构房屋面积约790平方米(实有面积以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数为准)。
2.生产设备。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两条传送设备分别位于F0001幢、F0002幢厂房内,连接厂房与河滩之间的传送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基本情况详见现场及志成估字(2023)第1101VCJA号评估报告。
3.技改设备。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清单详见现场及湘新融达评报字[2023]第0427号评估报告。
九、项目(标的)出租起始价
标的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550万元。其中,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的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350万元,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自行投入的技改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200万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十、标的瑕疵情况
1.本项目于2017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2.本项目位于河滩部分的传送设备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前端已被拆除,承租方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改造、重建或停止使用,并承担全部费用。
3.本项目厂房以外联接河滩部分的设施设备需占用他人田地、占用村上河滩,承租方须自行协商田地、河滩租用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4.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环评验收等任何批准文件、资质许可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须以出租方名义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5.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到有关处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6.本项目原设计用途为砂石转运,出租方不保证今后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或业态的潜在或现实风险。
十一、承租要求
1.本项目成交后,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承租方须于三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当日内将五年租金及管理费一次性缴纳至权利人湘潭产业 (略) 及权利人湘 (略) 、湘潭 (略) 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
2.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着物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湘潭产业 (略) ,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特别声明:
1.本项目公告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9日(10个工作日),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 (略) 联 (略) 并提交相关资料(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
2.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租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出租须知
现发布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
出租方:湘潭产业 (略) 、湘潭 (略) 、湘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方: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意向承租方(竞租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承租方:指通过网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到账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 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标的基本情况:项目标的由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①生产厂房。坐落于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不动产权证号湘(2019)湘潭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用途为商服用地/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9855.00平方米,已发不动产证的钢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8295.26平方米,未发证的砖混结构房屋面积约790平方米(实有面积以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数为准)。②生产设备。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两条传送设备分别位于F0001幢、F0002幢厂房内,连接厂房与河滩之间的传送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基本情况详见现场及志成估字(2023)第1101VCJA号评估报告。③技改设备。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清单详见现场及湘新融达评报字[2023]第0427号评估报告。
2、标的瑕疵情况:①本项目于2017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②本项目位于河滩部分的传送设备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前端已被拆除,承租方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改造、重建或停止使用,并承担全部费用。③本项目厂房以外联接河滩部分的设施设备需占用他人田地、占用村上河滩,承租方须自行协商田地、河滩租用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④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环评验收等任何批准文件、资质许可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须以出租方名义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⑤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到有关处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⑥本项目原设计用途为砂石转运,出租方不保证今后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或业态的潜在或现实风险。
3、承租要求:①本项目成交后,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承租方须于三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当日内将五年租金及管理费一次性缴纳至权利人湘潭产业 (略) 及权利人湘 (略) 、湘潭 (略) 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②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着物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湘潭产业 (略) ,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4、标的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550万元。其中,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的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350万元,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自行投入的技改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200万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文件执行。
2、意向承租方必须以不低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应价。
3、意向承租方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是否接受联合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价。
5、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竞价为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系统 报价确定承租方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在网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承租方: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承租方。
4、时间安排:
竞价程序 | 时 间 |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00秒 前 |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
资格预审时间 | 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00秒 前 |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征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单位或失信人员。
六、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 (略) 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意向承租方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出租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3、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意向承租方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自己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原路退回)。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手续完成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九、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按湘发改价服[2019]366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需按如下 (略) 联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及管理费为基数,成交租金及管理费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及管理费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及管理费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 (略) 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 (略) 联 (略) ,开户行: (略) 雨花亭支行,账号:8112 0309 0000 16567)
十、网络竞价
1、 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的方法。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应在定时竞价6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租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间内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意向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承租方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以上整数倍。
4、 输入网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5、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意向承租方网络故障未在网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承租方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承租方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盖章)。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有关网络竞价文件,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承租方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价一经报价,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网络竞价文件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承租方须尽快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处理方式:保证金在扣除应 (略) 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后支付给出租方),该标的由出租方重新委托组织方进行网络竞价。
(三)竞租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租人本人行为;竞租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租人使用,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租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租人无法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方组织的网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租人不能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授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在网络竞价开始前和网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租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足以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方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逾期或拒绝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放弃竞租的;
2.不同竞租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租人对出租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租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租人尽量避免在网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参加网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出租须知
现发布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三联砂石场厂房及设备
出租方:湘潭产业 (略) 、湘潭 (略) 、湘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方: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意向承租方(竞租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承租方:指通过网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到账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意向承租方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 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标的基本情况:项目标的由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①生产厂房。坐落于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不动产权证号湘(2019)湘潭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用途为商服用地/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9855.00平方米,已发不动产证的钢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8295.26平方米,未发证的砖混结构房屋面积约790平方米(实有面积以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数为准)。②生产设备。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两条传送设备分别位于F0001幢、F0002幢厂房内,连接厂房与河滩之间的传送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基本情况详见现场及志成估字(2023)第1101VCJA号评估报告。③技改设备。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清单详见现场及湘新融达评报字[2023]第0427号评估报告。
2、标的瑕疵情况:①本项目于2017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②本项目位于河滩部分的传送设备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前端已被拆除,承租方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改造、重建或停止使用,并承担全部费用。③本项目厂房以外联接河滩部分的设施设备需占用他人田地、占用村上河滩,承租方须自行协商田地、河滩租用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④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环评验收等任何批准文件、资质许可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须以出租方名义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⑤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到有关处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⑥本项目原设计用途为砂石转运,出租方不保证今后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不能继续从事原业务或业态的潜在或现实风险。
3、承租要求:①本项目成交后,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承租方须于三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当日内将五年租金及管理费一次性缴纳至权利人湘潭产业 (略) 及权利人湘 (略) 、湘潭 (略) 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②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着物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湘潭产业 (略) ,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4、标的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550万元。其中,权利人为湘潭产业 (略) 的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350万元,权利人为湘 (略) 、湘潭 (略) 自行投入的技改设备含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为人民币200万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文件执行。
2、意向承租方必须以不低于年租金及管理费起始价应价。
3、意向承租方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是否接受联合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价。
5、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竞价为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系统 报价确定承租方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在网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承租方: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承租方。
4、时间安排:
竞价程序 | 时 间 |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00秒 前 |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
资格预审时间 | 2024年02月19日17时00分00秒 前 |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征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单位或失信人员。
六、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 (略) 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意向承租方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出租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3、意向承租方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意向承租方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自己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原路退回)。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手续完成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九、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需按湘发改价服[2019]366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需按如下 (略) 联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及管理费为基数,成交租金及管理费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及管理费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及管理费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 (略) 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 (略) 联 (略) ,开户行: (略) 雨花亭支行,账号:8112 0309 0000 16567)
十、网络竞价
1、 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的方法。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应在定时竞价6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租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间内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意向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承租方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以上整数倍。
4、 输入网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5、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意向承租方网络故障未在网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承租方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承租方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盖章)。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有关网络竞价文件,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 (略) 联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承租方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价一经报价,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网络竞价文件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承租方须尽快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处理方式:保证金在扣除应 (略) 联 (略) 的交易服务费后支付给出租方),该标的由出租方重新委托组织方进行网络竞价。
(三)竞租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租人本人行为;竞租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租人使用,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租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租人无法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方组织的网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租人不能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授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在网络竞价开始前和网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租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足以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方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逾期或拒绝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放弃竞租的;
2.不同竞租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租人对出租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租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租人尽量避免在网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参加网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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