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联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万元债权-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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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联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万元债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G32023SH*
项目名称 昆山 (略) 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9907.*万元债权
转让方名称 (略)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上海永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25
挂牌价格 18,307.65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昆山 (略) 100%股权8400万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9907.*万元的债权金额组成,合计挂牌价格18307.*万元。其中,昆山 (略) 75%股权对应转让底价为人民币6300.0000万元,债权金额为6650.*万元;昆山 (略) 25%股权对应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100.0000万元,债权金额为3256.*万元。若产生竞价,则债权价格不变,溢价部分为股权对价溢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保障标的企业长期稳定的运营)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49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者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格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项目编号 G32023SH*
项目名称 昆山 (略) 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9907.*万元债权
转让方名称 (略)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上海永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25
挂牌价格 18,307.65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昆山 (略) 100%股权8400万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9907.*万元的债权金额组成,合计挂牌价格18307.*万元。其中,昆山 (略) 75%股权对应转让底价为人民币6300.0000万元,债权金额为6650.*万元;昆山 (略) 25%股权对应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100.0000万元,债权金额为3256.*万元。若产生竞价,则债权价格不变,溢价部分为股权对价溢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保障标的企业长期稳定的运营)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49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者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格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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