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55:茅台镇刘府私藏酒53%vol*18瓶
标的55:茅台镇刘府私藏酒53%vol*18瓶
我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本网站以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拍卖公告, (略) (略) 监委查扣的涉案白酒、红酒、洋酒等酒类和足金金条及纪念币、手镯等工艺品进行拍卖,因拍卖公告内容有误,现特此补发公告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第七条第3款第(1)点关于拍卖保证金的表述存在歧义,现更正为:按照可成交标的宗数的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标的起拍价在1.5万元以下的,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标的,起拍价在1.5万元(含)至3万元的,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标的,起拍价3万元(含)至5万元的,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标的,起拍价超过5万元的,需按照以下全场通拍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网络拍卖分为酒类罚没财物专场(上午9点开拍)和黄金工艺品罚没财物专场(下午1点30分开拍),如前一专场未在下午1点30分前结束的,则下一专场开拍时间应做相应推迟,请竞买人务必关注。
三、除上述事项外,原公告中其他拍卖事项均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1月22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纪委监委依法查扣的涉案白酒、红酒、洋酒等酒类和足金金条及纪念币、手镯等工艺品一批:
1.白酒主要有贵州茅台(299瓶)、五粮液(10瓶)、国窖1573(11瓶)、贵州台”下载附件。
二、拍卖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9时起。
三、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
四、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月21日至31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标的展示地点: (略) (略) 纪委监委办公楼内公开展示,但酒类物品因只能存放在办案点,受保管场地所限不接受竞买人现场勘查,由此产生的责任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2.竞买人不 (略) 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七、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请于报名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证明进行实名认证(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机构:机构证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2.竞买人请在“中拍平台”网上申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7时(报名通道关闭时间)。
3.拍卖保证金:
(1)按照可成交标的件数的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标的起拍价在1.5万元以下的,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件,起拍价在1.5万元(含)至3万元的,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件,起拍价3万元(含)至5万元的,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件,起拍价超过5万元的,需按照以下全场通拍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
(2)每个专场按照不限可成交标的件数(全场通拍)的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酒类专场人民币10万元,黄金工艺品专场人民币5万元,竞买人可参与该专场全部标的竞拍,并且可竞得的标的数量不受限制。
(3)前一拍卖专场保证金结余部分,可冲抵下一场保证金。
竞买不成者,拍卖保证金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保证金缴纳:户名: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东茅岭支行;账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5.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7时。
八、其他事项:
1.所有拍卖的贵州茅台酒均通过厂方打假办专业人员鉴定为真品,其他白酒、洋酒和红 (略)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聘请专业人员鉴定为真品。
2.所有拍卖的黄金工艺 (略) 黄金宝玉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 (略) 地质实验测试中心)鉴定为足金。
3.由于拍摄光线及图片色差或所选取的拍摄样品与拍品中其他物品个体差异等原因,拍品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请竞买人务必考虑此风险,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上传至“中拍平台”的相关文件资料。
九、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略) 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咨询电话:0730-*(办)*(周女士)
监督电话:0730-*(市场监管)
(略)
2024年1月19日
我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本网站以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拍卖公告, (略) (略) 监委查扣的涉案白酒、红酒、洋酒等酒类和足金金条及纪念币、手镯等工艺品进行拍卖,因拍卖公告内容有误,现特此补发公告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第七条第3款第(1)点关于拍卖保证金的表述存在歧义,现更正为:按照可成交标的宗数的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标的起拍价在1.5万元以下的,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标的,起拍价在1.5万元(含)至3万元的,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标的,起拍价3万元(含)至5万元的,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标的,起拍价超过5万元的,需按照以下全场通拍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网络拍卖分为酒类罚没财物专场(上午9点开拍)和黄金工艺品罚没财物专场(下午1点30分开拍),如前一专场未在下午1点30分前结束的,则下一专场开拍时间应做相应推迟,请竞买人务必关注。
三、除上述事项外,原公告中其他拍卖事项均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1月22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纪委监委依法查扣的涉案白酒、红酒、洋酒等酒类和足金金条及纪念币、手镯等工艺品一批:
1.白酒主要有贵州茅台(299瓶)、五粮液(10瓶)、国窖1573(11瓶)、贵州台”下载附件。
二、拍卖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9时起。
三、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
四、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月21日至31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标的展示地点: (略) (略) 纪委监委办公楼内公开展示,但酒类物品因只能存放在办案点,受保管场地所限不接受竞买人现场勘查,由此产生的责任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2.竞买人不 (略) 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七、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请于报名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证明进行实名认证(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机构:机构证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2.竞买人请在“中拍平台”网上申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7时(报名通道关闭时间)。
3.拍卖保证金:
(1)按照可成交标的件数的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标的起拍价在1.5万元以下的,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件,起拍价在1.5万元(含)至3万元的,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件,起拍价3万元(含)至5万元的,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件,起拍价超过5万元的,需按照以下全场通拍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
(2)每个专场按照不限可成交标的件数(全场通拍)的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酒类专场人民币10万元,黄金工艺品专场人民币5万元,竞买人可参与该专场全部标的竞拍,并且可竞得的标的数量不受限制。
(3)前一拍卖专场保证金结余部分,可冲抵下一场保证金。
竞买不成者,拍卖保证金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保证金缴纳:户名: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东茅岭支行;账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5.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7时。
八、其他事项:
1.所有拍卖的贵州茅台酒均通过厂方打假办专业人员鉴定为真品,其他白酒、洋酒和红 (略)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聘请专业人员鉴定为真品。
2.所有拍卖的黄金工艺 (略) 黄金宝玉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 (略) 地质实验测试中心)鉴定为足金。
3.由于拍摄光线及图片色差或所选取的拍摄样品与拍品中其他物品个体差异等原因,拍品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请竞买人务必考虑此风险,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上传至“中拍平台”的相关文件资料。
九、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略) 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咨询电话:0730-*(办)*(周女士)
监督电话:0730-*(市场监管)
(略)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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