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德恒信拍卖有限公司:安徽省蚌埠市花园新村等小区房屋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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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成德恒信拍卖有限公司:安徽省蚌埠市花园新村等小区房屋拍租公告

受五河县兴五 (略)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安徽 (略) 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公开发布公 (略) (略) 五河县花园新村门面房,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二、标的概况: (略) 五河县花园新村门面房拍租,租期三年,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自然人凭身份证、竞拍保证金缴纳单据,法人凭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竞拍保证金缴纳单据,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7日17:00时止到安徽 (略) ( (略) 五河县华府御水湾6号铺-五河县彩虹桥北坐西面朝东)报名。

四、拍卖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17:00时。

2、拍卖时间2024年2月8日9:00时,请各竞拍人在2024年2月8日9:00时前到达安徽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参加竞拍资格。

五、拍卖地点:安徽 (略) ( (略) 五河县华府御水湾6号铺-五河县彩虹桥北坐西面朝东)。

六、竞拍保证金缴退方式:2024年2月7日17:00时前竞买人须将竞拍保证金从竞买人账户一次性转入以下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须注明标的号,不接受现金交款、微信及支付宝转款):

单位名称:安徽 (略)

开户银行:安徽五河农村 (略)

账号:**

未中拍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成交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拍人的竞拍保证金,须在缴纳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回。

七、看样时间:公告期内自行看样。

看样联系方式:孙先生*

八、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缴纳约定: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结束后2日内,将履约保证金(3年租金中拍价的10%)交到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拍卖佣金(3年租金中拍价的0.2%) (略) 指定银行账户。

九、咨询电话:* *

十、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详见附件

十一、注意事项:

1、瑕疵告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竞买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委托人、拍卖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缴纳竞拍保证金参与拍卖,即视为认可标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其附件中的所有条款。

3、拍租成交后,承租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安徽 (略) 指定账户交纳拍租佣金(标的成交后,所交纳的佣金概不退还;如不按期交纳,视为违约,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优先支付拍租佣金)。

4、拍租成交后,承租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交纳第1年租金、履约保证金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后携《拍租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起始日从公示期期满后次日(工作日)计算超过期限未按照约定付清款项或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收回拍租标的,进行下一次拍租。

5、中拍人的竞拍保证金在交清第1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拍租佣金后,同时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成交结束后10个工作日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6、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就拍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人和委托人咨询,同时 (略) 了解所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收取标准,水费、电费、燃气费等欠缴情况;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报名、交纳竞拍保证金、参与竞价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的全部情况,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移交前欠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并承担房屋渗漏等所有维修责任及费用)。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有关对标的介绍的一切资料均是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参考,出租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租金。

7、房屋经营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噪声、影响的行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期内如政府需要收回,委托人提前1个月履行告知义务后有权无条件收回该出租房屋,租金支付到房屋腾空交付之日。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门前三包及承租期内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9、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安全、卫生、环保及委托人各项有关制度进行经营,门 (略) 管理局要求并经委托人审核后方可安装。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上方事件,视为承租方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五个工作日搬离,不退还任何保证金。

10、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应结清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垃圾清运、及承租期内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逾期未腾空搬离的物品,视为承租方放弃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移交标的,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承租方交还出租方房屋应当保持完好,如有损坏,按重置价赔偿,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返还房屋时,承租方应清偿其所欠出租方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燃气、垃圾清运、门前三包及承租期内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不及时缴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承租人如出现不能按期签订合同,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拍租佣金,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等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拍人资格,竞拍保证金予以收缴(优先支付拍租佣金后剩余部分归委托人),同时取消其参加本项目下次竞拍资格。

13、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4、《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拍租成交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安徽 (略) ( (略) 五河县华府御水湾6号铺-五河县彩虹桥北坐西面朝东);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中拍人为企业的须派本项目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中拍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竞拍保证金不予退回(优先支付拍卖佣金后的剩余部分归委托人)。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五河县兴五 (略)

安徽 (略)

2024年2月1日

附件:

花园新村等小区拍租标的概况

标的

名称

坐落

性质用途

建筑结构

所在层

建筑面积(㎡)

年租金
起拍价(元)

1

3#116-1-2

花园新村3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61.28

3#216

花园新村3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5.96

117.24

16400

2

5#105

花园新村5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92.15

92.15

15500

4

7#115

花园新村7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96.62

7#215

花园新村7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95.32

191.94

26600

5

8#109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40.3

8#209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7.11

8#208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8.59

146

14700

6

8#101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120.98

8#201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119.3

8#202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6.6

8#203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7.11

8#204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7.11

8#205-1-2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8.59

459.69

48800

11

12#101

花园新村12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120.52

12#201

花园新村12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117.25

237.77

30100

12

13#103

花园新村13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139.08

13#203

花园新村13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136.21

13#204

花园新村13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2.28

13#205

花园新村13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2.28

369.85

48300

13

14#214

花园新村14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5.03

14#115

花园新村14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47.99

14#215

花园新村14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6.31

139.33

18000

14

16#107

花园新村16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65.32

65.32

11000

15

16#108

花园新村16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57.49

16#208

花园新村16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5.96

113.45

15800

16

17#202

花园新村17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6.36

17#103

花园新村17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49.54

17#203

花园新村17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7.87

143.77

18500

17

17#108

花园新村17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49.54

49.54

8400

18

9-44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22.98

10400

19

9-045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22.98

10400

20

8-046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24.5

10500

21

8-047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33.92

11300

22

8-048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97.08

8200

23

8-049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49.04

12600

24

8-050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275.88

23200

25

8-052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237.23

20000

26

8-053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49.04

12600

27

47#104~204.105~205

五河县旧县湾安置小区47栋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60.8

17400

*

,安徽, (略) ,蚌埠

受五河县兴五 (略)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安徽 (略) 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公开发布公 (略) (略) 五河县花园新村门面房,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二、标的概况: (略) 五河县花园新村门面房拍租,租期三年,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自然人凭身份证、竞拍保证金缴纳单据,法人凭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竞拍保证金缴纳单据,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7日17:00时止到安徽 (略) ( (略) 五河县华府御水湾6号铺-五河县彩虹桥北坐西面朝东)报名。

四、拍卖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17:00时。

2、拍卖时间2024年2月8日9:00时,请各竞拍人在2024年2月8日9:00时前到达安徽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参加竞拍资格。

五、拍卖地点:安徽 (略) ( (略) 五河县华府御水湾6号铺-五河县彩虹桥北坐西面朝东)。

六、竞拍保证金缴退方式:2024年2月7日17:00时前竞买人须将竞拍保证金从竞买人账户一次性转入以下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须注明标的号,不接受现金交款、微信及支付宝转款):

单位名称:安徽 (略)

开户银行:安徽五河农村 (略)

账号:**

未中拍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成交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拍人的竞拍保证金,须在缴纳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回。

七、看样时间:公告期内自行看样。

看样联系方式:孙先生*

八、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缴纳约定: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结束后2日内,将履约保证金(3年租金中拍价的10%)交到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拍卖佣金(3年租金中拍价的0.2%) (略) 指定银行账户。

九、咨询电话:* *

十、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详见附件

十一、注意事项:

1、瑕疵告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竞买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委托人、拍卖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缴纳竞拍保证金参与拍卖,即视为认可标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其附件中的所有条款。

3、拍租成交后,承租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安徽 (略) 指定账户交纳拍租佣金(标的成交后,所交纳的佣金概不退还;如不按期交纳,视为违约,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优先支付拍租佣金)。

4、拍租成交后,承租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交纳第1年租金、履约保证金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后携《拍租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起始日从公示期期满后次日(工作日)计算超过期限未按照约定付清款项或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收回拍租标的,进行下一次拍租。

5、中拍人的竞拍保证金在交清第1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拍租佣金后,同时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成交结束后10个工作日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6、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就拍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人和委托人咨询,同时 (略) 了解所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收取标准,水费、电费、燃气费等欠缴情况;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报名、交纳竞拍保证金、参与竞价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的全部情况,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移交前欠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并承担房屋渗漏等所有维修责任及费用)。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有关对标的介绍的一切资料均是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参考,出租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租金。

7、房屋经营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噪声、影响的行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期内如政府需要收回,委托人提前1个月履行告知义务后有权无条件收回该出租房屋,租金支付到房屋腾空交付之日。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门前三包及承租期内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9、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安全、卫生、环保及委托人各项有关制度进行经营,门 (略) 管理局要求并经委托人审核后方可安装。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上方事件,视为承租方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五个工作日搬离,不退还任何保证金。

10、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应结清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垃圾清运、及承租期内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逾期未腾空搬离的物品,视为承租方放弃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移交标的,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承租方交还出租方房屋应当保持完好,如有损坏,按重置价赔偿,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返还房屋时,承租方应清偿其所欠出租方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燃气、垃圾清运、门前三包及承租期内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不及时缴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承租人如出现不能按期签订合同,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拍租佣金,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等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拍人资格,竞拍保证金予以收缴(优先支付拍租佣金后剩余部分归委托人),同时取消其参加本项目下次竞拍资格。

13、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4、《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拍租成交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安徽 (略) ( (略) 五河县华府御水湾6号铺-五河县彩虹桥北坐西面朝东);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中拍人为企业的须派本项目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中拍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竞拍保证金不予退回(优先支付拍卖佣金后的剩余部分归委托人)。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五河县兴五 (略)

安徽 (略)

2024年2月1日

附件:

花园新村等小区拍租标的概况

标的

名称

坐落

性质用途

建筑结构

所在层

建筑面积(㎡)

年租金
起拍价(元)

1

3#116-1-2

花园新村3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61.28

3#216

花园新村3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5.96

117.24

16400

2

5#105

花园新村5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92.15

92.15

15500

4

7#115

花园新村7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96.62

7#215

花园新村7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95.32

191.94

26600

5

8#109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40.3

8#209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7.11

8#208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8.59

146

14700

6

8#101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120.98

8#201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119.3

8#202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6.6

8#203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7.11

8#204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7.11

8#205-1-2

花园新村8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8.59

459.69

48800

11

12#101

花园新村12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120.52

12#201

花园新村12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117.25

237.77

30100

12

13#103

花园新村13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139.08

13#203

花园新村13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136.21

13#204

花园新村13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2.28

13#205

花园新村13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2.28

369.85

48300

13

14#214

花园新村14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5.03

14#115

花园新村14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47.99

14#215

花园新村14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6.31

139.33

18000

14

16#107

花园新村16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65.32

65.32

11000

15

16#108

花园新村16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57.49

16#208

花园新村16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55.96

113.45

15800

16

17#202

花园新村17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6.36

17#103

花园新村17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49.54

17#203

花园新村17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2F

47.87

143.77

18500

17

17#108

花园新村17号楼

商业

钢混结构

1F

49.54

49.54

8400

18

9-44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22.98

10400

19

9-045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22.98

10400

20

8-046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24.5

10500

21

8-047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33.92

11300

22

8-048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97.08

8200

23

8-049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49.04

12600

24

8-050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275.88

23200

25

8-052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237.23

20000

26

8-053

花木王舒苑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49.04

12600

27

47#104~204.105~205

五河县旧县湾安置小区47栋

商业

钢混结构

1-2/2F

160.8

17400

*

,安徽, (略) ,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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