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郴州市南岭大道53号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挂牌交易公告来源:水投公司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位于郴州市南岭大道53号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挂牌交易公告来源:水投公司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略) 委托,现 (略) 南岭大 (略) 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进行公开挂牌处置,具体交易 (略) 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郴交所”)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1、资 (略) 南岭大道53号, (略) 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房产总建筑面积9369.81㎡,竣工时间为2005年01月01日,总层数12层,层高约3.8米,钢筋混凝土结构。

2、地块编号:TP*,土地总面积3599㎡,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现状容积率2.6。

二、资产重要信息披露

地面资产:

1、地上房产原权 (略) (略) ,原不动产证因土地用途调整已办理注销, (略) (略) (略) 进行地上房产处置。

2、房产1至8层、12 (略) (略) 租赁使用,租赁协议终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协议具体内容可至郴交所查询。

3、受让方(竞得人)在签署《地面资产移交协议》的同时,应与 (略) (略) 签订《变更出租人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除变更出租主体外,其他条 (略) 县乡公路管 (略) (略) 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 (略) 国有资产经营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略) (略) (略) 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4、原租赁协议至2024年8月31日终止后,如受让方(竞得人)要收回房产,则租赁部分的资产亦由受让方(竞得人)与租赁方按原《合作经营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5、受让方(竞得人)与 (略) (略) 签订《变更出租人的补充协议》后,有关租赁事宜由受让方(竞得人)与租赁方处理,如因租赁关系发生任 (略) (略) 及原签署《合作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略) 县乡公路管理处、 (略) 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略) 交通运输局无关。

土地状况:

1、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地下空间规划建筑面积以外部分不属于此次出让范围。

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规划条件通知书》(郴资规条(2019)40号)明确,用地范围内东侧应保留现状公共通道,保证周边居民的便利出行。此通知书仅作现状处置条件用,地块如需进行建设,必须重新办理用地规划条件手续。(具体规划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规划条件通知书》(郴资规条(2019)40号),可至郴交所查询。)

三、交易条件

1、挂牌价格:人民币7500万元(其中土地起始价为2700万元,如有溢价部分作为土地增值收益。)

2、出让附加条件: 土地与地上房产捆绑交易,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 (略) (略) 签订《地面资产移交协议》。

3、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在竞得人与土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设定

1、交纳金额:3000万(其中土地竞买保证金2700万,房产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2、交纳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21日12: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五、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3个工作日(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21日12:00时止)

六、交易方式

1、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报价网(http://**或http://**)组织竞价并确定竞得人。

2、网络报价(点击报价)定时报价时段:2020年7月22日 9时至2020年8月 21日15时。定时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连续报价,连续报价时长为每轮应价时间5分钟。详见《竞价文件》。

七、受让方(竞得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根据《 (略) 场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2019〕19号)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 (略) 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

①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缴后仍未缴清的;

②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且未整改到位或引发了重大信访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③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增加容积率建设,且不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不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的;

④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

⑤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失信黑名单的。

6、现房产租赁方如参与竞买,须无欠缴租金情况。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挂牌截止日12:00前,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详见“竞价文件”)到郴交所现场报名,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将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由本人账户(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由该机构账户)按本公告要求汇入郴交所下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 (略) 联合产 (略)

开 户 行: (略) 郴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00 0009 8284 0000 01。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挂牌价人民币7500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每次增价幅度为50万元及其整数倍,最高加价幅度为50万元的30倍。

3、本次土地交易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本次交易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成交后,受让方(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网络竞价结束后,竞价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应在竞价系统确认其报价为最终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挂牌价))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郴交所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纸质《成交确认书》、《地面资产移交协议》及与 (略) (略) 签订《变更出租人的补充协议》。

6、如受让方(竞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竞得人)后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纸质《成交确认书》、《地面资产移交协议》、《变更出租人的补充协议》,或者受让方(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土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视为违约。受让方(竞得人)交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2700万元自动转为定金(定金的具体数额为土地成交额的20%),定金及房产竞买保证金3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略) 财政,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7、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处置,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进行现场踏勘或尽职调查了解处置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8、此次交易以房屋、土地现状为准,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受让方(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9、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10、受让方(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郴交所上述指定账户。

11、竞买人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九、发布公告网站及媒体名称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略) 场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郴州日报、郴州电视台《天天播报》、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

十、项目联系方式

1、 (略) 联合产 (略) (郴交所)

办公地址: (略) 北湖区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二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联系电话:0735-*

联 系 人:蔡女士

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地址: (略) 青年大道6号

联系电话:0735—*

联 系 人:龙文娟

3、 (略) 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731-*

(略) 联合产 (略)

2020年7月22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略) 委托,现 (略) 南岭大 (略) 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进行公开挂牌处置,具体交易 (略) 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郴交所”)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1、资 (略) 南岭大道53号, (略) 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房产总建筑面积9369.81㎡,竣工时间为2005年01月01日,总层数12层,层高约3.8米,钢筋混凝土结构。

2、地块编号:TP*,土地总面积3599㎡,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现状容积率2.6。

二、资产重要信息披露

地面资产:

1、地上房产原权 (略) (略) ,原不动产证因土地用途调整已办理注销, (略) (略) (略) 进行地上房产处置。

2、房产1至8层、12 (略) (略) 租赁使用,租赁协议终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协议具体内容可至郴交所查询。

3、受让方(竞得人)在签署《地面资产移交协议》的同时,应与 (略) (略) 签订《变更出租人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除变更出租主体外,其他条 (略) 县乡公路管 (略) (略) 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 (略) 国有资产经营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略) (略) (略) 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4、原租赁协议至2024年8月31日终止后,如受让方(竞得人)要收回房产,则租赁部分的资产亦由受让方(竞得人)与租赁方按原《合作经营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5、受让方(竞得人)与 (略) (略) 签订《变更出租人的补充协议》后,有关租赁事宜由受让方(竞得人)与租赁方处理,如因租赁关系发生任 (略) (略) 及原签署《合作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略) 县乡公路管理处、 (略) 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略) 交通运输局无关。

土地状况:

1、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地下空间规划建筑面积以外部分不属于此次出让范围。

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规划条件通知书》(郴资规条(2019)40号)明确,用地范围内东侧应保留现状公共通道,保证周边居民的便利出行。此通知书仅作现状处置条件用,地块如需进行建设,必须重新办理用地规划条件手续。(具体规划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规划条件通知书》(郴资规条(2019)40号),可至郴交所查询。)

三、交易条件

1、挂牌价格:人民币7500万元(其中土地起始价为2700万元,如有溢价部分作为土地增值收益。)

2、出让附加条件: 土地与地上房产捆绑交易,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 (略) (略) 签订《地面资产移交协议》。

3、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在竞得人与土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设定

1、交纳金额:3000万(其中土地竞买保证金2700万,房产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2、交纳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21日12: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五、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3个工作日(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21日12:00时止)

六、交易方式

1、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报价网(http://**或http://**)组织竞价并确定竞得人。

2、网络报价(点击报价)定时报价时段:2020年7月22日 9时至2020年8月 21日15时。定时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连续报价,连续报价时长为每轮应价时间5分钟。详见《竞价文件》。

七、受让方(竞得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根据《 (略) 场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2019〕19号)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 (略) 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

①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缴后仍未缴清的;

②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且未整改到位或引发了重大信访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③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增加容积率建设,且不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不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的;

④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

⑤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失信黑名单的。

6、现房产租赁方如参与竞买,须无欠缴租金情况。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挂牌截止日12:00前,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详见“竞价文件”)到郴交所现场报名,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将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由本人账户(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由该机构账户)按本公告要求汇入郴交所下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 (略) 联合产 (略)

开 户 行: (略) 郴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00 0009 8284 0000 01。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挂牌价人民币7500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每次增价幅度为50万元及其整数倍,最高加价幅度为50万元的30倍。

3、本次土地交易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本次交易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成交后,受让方(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网络竞价结束后,竞价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应在竞价系统确认其报价为最终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挂牌价))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郴交所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纸质《成交确认书》、《地面资产移交协议》及与 (略) (略) 签订《变更出租人的补充协议》。

6、如受让方(竞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竞得人)后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纸质《成交确认书》、《地面资产移交协议》、《变更出租人的补充协议》,或者受让方(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土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视为违约。受让方(竞得人)交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2700万元自动转为定金(定金的具体数额为土地成交额的20%),定金及房产竞买保证金3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略) 财政,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7、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处置,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进行现场踏勘或尽职调查了解处置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8、此次交易以房屋、土地现状为准,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受让方(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9、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10、受让方(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郴交所上述指定账户。

11、竞买人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九、发布公告网站及媒体名称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略) 场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郴州日报、郴州电视台《天天播报》、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

十、项目联系方式

1、 (略) 联合产 (略) (郴交所)

办公地址: (略) 北湖区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二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联系电话:0735-*

联 系 人:蔡女士

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地址: (略) 青年大道6号

联系电话:0735—*

联 系 人:龙文娟

3、 (略) 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731-*

(略) 联合产 (略)

2020年7月2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