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废旧起重机、消防设备、发油设备、卸油设备等资产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
一批废旧起重机、消防设备、发油设备、卸油设备等资产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起重机、消防设备、发油设备、卸油设备等资产(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WZ*-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2-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2-0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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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白沙物资总库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白沙总库、油库处置资产明细表》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2、转让标的属闲置报废设备资产。白沙总库资产主要包含:1座约900㎡钢架设备库、1台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白沙油库资产主要包含:2座700m3油罐、1座500m3立式油罐及约2700米配套输油管线、2台消防泵及配套管路、1套卸油设施、1套发油设施、1座卸油栈桥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3、钢架设备库内存货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30 | ||||||||||||||||||||||||||
评估机构 | 湖南明诚房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煤业集团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白沙总库、油库处置资产明细表》(详见附件)中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做参考,受让方须认可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范围须含废旧机械设备拆解、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 4、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油罐或管线中有废弃残油,如涉及油罐(管线)的清洗及拆解,受让方应当聘请有相应拆解资质的机构进行拆解,并保证安全防火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2、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全部税、费。转让标的拉运及处置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安全拆解拉运并处置转让标的。拆解拉运施工过程中受让方须自行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污、防尘等设施设备,因拆解拉运过程出现的安全事故、厂区环境污染及其它设施损毁等责任由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 5、受让方应当严格按照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拆解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物以外的资产安全,按转让方的要求对拆除设备资产时损坏的建筑物进行修复施工等,并确保施工安全。 6、受让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符的资质和证件。 7、转让标的中属于白沙油库资产的部分,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白沙总库资产的部分(钢架设备库、1台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等)须在转让方新库房建好并将库房内存货搬移之后再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须在交付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标的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报名截止日前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并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生产日期及瑕疵等)。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货联系人及电话:刘部长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2-02 09:00:00 至 2024-02-07 17:00:00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受让决议; 7.《现场踏勘确认书》; 8.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复(国资); 10.《安全生产许可证》 9.《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受让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受让;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上述受让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湖南联交所。若因受让方提交的受让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受让方承担。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2-0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2-02 09:00:00-2024-02-08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由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白沙总库、油库处置资产明细表.pdf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蒋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起重机、消防设备、发油设备、卸油设备等资产(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WZ*-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2-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2-0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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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白沙物资总库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白沙总库、油库处置资产明细表》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2、转让标的属闲置报废设备资产。白沙总库资产主要包含:1座约900㎡钢架设备库、1台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白沙油库资产主要包含:2座700m3油罐、1座500m3立式油罐及约2700米配套输油管线、2台消防泵及配套管路、1套卸油设施、1套发油设施、1座卸油栈桥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3、钢架设备库内存货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30 | ||||||||||||||||||||||||||
评估机构 | 湖南明诚房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煤业集团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白沙总库、油库处置资产明细表》(详见附件)中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做参考,受让方须认可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范围须含废旧机械设备拆解、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 4、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油罐或管线中有废弃残油,如涉及油罐(管线)的清洗及拆解,受让方应当聘请有相应拆解资质的机构进行拆解,并保证安全防火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2、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全部税、费。转让标的拉运及处置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安全拆解拉运并处置转让标的。拆解拉运施工过程中受让方须自行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污、防尘等设施设备,因拆解拉运过程出现的安全事故、厂区环境污染及其它设施损毁等责任由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 5、受让方应当严格按照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拆解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物以外的资产安全,按转让方的要求对拆除设备资产时损坏的建筑物进行修复施工等,并确保施工安全。 6、受让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符的资质和证件。 7、转让标的中属于白沙油库资产的部分,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白沙总库资产的部分(钢架设备库、1台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等)须在转让方新库房建好并将库房内存货搬移之后再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须在交付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标的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报名截止日前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并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生产日期及瑕疵等)。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货联系人及电话:刘部长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2-02 09:00:00 至 2024-02-07 17:00:00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受让决议; 7.《现场踏勘确认书》; 8.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复(国资); 10.《安全生产许可证》 9.《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受让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受让;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上述受让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湖南联交所。若因受让方提交的受让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受让方承担。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2-0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2-02 09:00:00-2024-02-08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由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白沙总库、油库处置资产明细表.pdf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蒋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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