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N31156帕萨特轿车
甘N31156帕萨特轿车
本次拍卖按照标的现状拍卖,对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委托,我公司即将对以下二手机动车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帕萨特牌SVW7183LJi二手小型轿车一辆,车牌号:甘N31156,初次注册登记时间2008年2月,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2月,表显行驶里程约19.8万公里。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
预展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
展车地点: (略) 联系
三、拍卖时间:2024年2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时
四、拍卖地点: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http://**)
五、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需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
2、竞买人应于2024年2月 (略) 联系缴纳竞买保证金为10000元整;
六、拍卖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另附0.15%的软件使用费。
七、咨询联系电话:*(宋经理)
(略)
2024年1月26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原则
本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受法律保护,拍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
二、竞买报名手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 (略) 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取拍卖文件。竞买保证金1万元,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竞买条件的,我公司将对其竞买资格予以确认;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拍卖人于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标的预展及踏勘
(一)即日起在中国人民银行临夏回族自治州分行踏勘。
(二)本拍卖资料及拍卖师对标的的介绍,仅供参考,不视为对拍卖品质的保证;
(三)竞买人一旦参与拍卖会,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瑕疵具有充分的了解,并愿意按照拍卖标的现状参与竞买。
四、拍卖会
详见网络拍卖规则。
五、拍卖成交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车辆过户保证金。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当日内付清约定的拍卖佣金和全部成交价款;
(二)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成交后当日内到拍卖人住所地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不按时或拒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成交效力及结果。
六、交付及过户
(一)买受人交清拍卖佣金及成交价款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二)权属证照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七、违约责任
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委托人、拍卖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一)竞买人应价并已经确认后,要求撤回的;
(二)买受人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三)买受人未按规定支付拍卖佣金的;
(四)竞买人或买受人提供假伪证或文件或隐瞒事实的,造假欺诈的;
(五)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竞买人或买受人私下接触出让工作人员,足以影响公正性的;
(七)买受人未按照竞买须知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
八、特别提示
(一)此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图片、工作人员、拍卖师的介绍仅供参考,不视为对拍卖标的品质的承诺和担保。
(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拍卖资料中所记载的里程数为车辆拍卖当前表显里程,拍卖人不保证与实际里程相符。
(四)本次拍卖只对车辆进行拍卖,不含车牌。竞买成交的车辆,按规定须重新选择号牌,原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五)本次拍卖车辆可能存在标识更换、座椅增减、车辆改装、无法过户、蓝牌转黄牌、逾期未年检等问题,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拍卖车辆成交前的违章由委托方处理,成交后的违章由买受人处理。
(七)买受人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须按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相关要求办理。买受人竞买前应自行到转入地咨询落实是否符合购买落户条件及环保条件,所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不能办理档案迁入引起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八)成交车辆在未办理过户前不得上路行驶,若私自上路行驶发生交通违章、事故伤亡、车辆查扣、损伤、被盗等情形,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未经过拍卖人许可,任何人无权擅自对拍卖活动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确有必要,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车主 | 中国人民银行临夏回族自治州中心支行 | 所有权性质 | ■公□私 | 联系电话 | * | ||||||||
住址 | (略) 红园路49号 | 经办人 | 宋经理 | ||||||||||
原 始 情 况 | 厂牌型号 | 帕萨特SVW7183LJI | 车牌号码 | 甘N31156 | 车辆类型 | 轿车 | |||||||
车辆识别代码(VIN) | LBESCCBH14X* | 车身颜色 | 黑色 | ||||||||||
发动机号 | * | 车架号 | LSVDL49F* | ||||||||||
载重量/座位 | 燃料种类 | 汽油 | |||||||||||
初次登记日期 | 2008年2月 | 车辆出厂日期 | 2008年2月 | ||||||||||
已使用年限 | 16年 | 表显里程 | 约*公里里里 | 使用用途 | 非营运 | ||||||||
车辆证件 | 证件 | □原始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法人代码证或身份证 □其它 | |||||||||||
税费 | □购置附加税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其它(保险) | ||||||||||||
备 注 | 年检至2024年2月 | ||||||||||||
照 片 |
基本信息 | |||
车主 | 车牌号 | ||
品牌 | 车型 | ||
排放标准 | 档位类型 | ||
排量 | 颜色 | ||
拍照日期 | 行驶里程 | ||
车辆状况 | 车辆用途 | ||
进口/国产 |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
T0954 | ¥8,800 | 2024年02月02日 10:02:05 | |
Y3137 | ¥8,700 | 2024年02月02日 10:01:07 | |
T0954 | ¥8,600 | 2024年02月02日 10:00:56 | |
Y3137 | ¥8,500 | 2024年02月02日 10:00:49 |
本次拍卖按照标的现状拍卖,对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委托,我公司即将对以下二手机动车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帕萨特牌SVW7183LJi二手小型轿车一辆,车牌号:甘N31156,初次注册登记时间2008年2月,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2月,表显行驶里程约19.8万公里。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
预展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
展车地点: (略) 联系
三、拍卖时间:2024年2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时
四、拍卖地点: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http://**)
五、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需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
2、竞买人应于2024年2月 (略) 联系缴纳竞买保证金为10000元整;
六、拍卖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另附0.15%的软件使用费。
七、咨询联系电话:*(宋经理)
(略)
2024年1月26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原则
本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受法律保护,拍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
二、竞买报名手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 (略) 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取拍卖文件。竞买保证金1万元,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竞买条件的,我公司将对其竞买资格予以确认;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拍卖人于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标的预展及踏勘
(一)即日起在中国人民银行临夏回族自治州分行踏勘。
(二)本拍卖资料及拍卖师对标的的介绍,仅供参考,不视为对拍卖品质的保证;
(三)竞买人一旦参与拍卖会,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瑕疵具有充分的了解,并愿意按照拍卖标的现状参与竞买。
四、拍卖会
详见网络拍卖规则。
五、拍卖成交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车辆过户保证金。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当日内付清约定的拍卖佣金和全部成交价款;
(二)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成交后当日内到拍卖人住所地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不按时或拒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成交效力及结果。
六、交付及过户
(一)买受人交清拍卖佣金及成交价款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二)权属证照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七、违约责任
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委托人、拍卖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一)竞买人应价并已经确认后,要求撤回的;
(二)买受人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三)买受人未按规定支付拍卖佣金的;
(四)竞买人或买受人提供假伪证或文件或隐瞒事实的,造假欺诈的;
(五)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竞买人或买受人私下接触出让工作人员,足以影响公正性的;
(七)买受人未按照竞买须知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
八、特别提示
(一)此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图片、工作人员、拍卖师的介绍仅供参考,不视为对拍卖标的品质的承诺和担保。
(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拍卖资料中所记载的里程数为车辆拍卖当前表显里程,拍卖人不保证与实际里程相符。
(四)本次拍卖只对车辆进行拍卖,不含车牌。竞买成交的车辆,按规定须重新选择号牌,原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五)本次拍卖车辆可能存在标识更换、座椅增减、车辆改装、无法过户、蓝牌转黄牌、逾期未年检等问题,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拍卖车辆成交前的违章由委托方处理,成交后的违章由买受人处理。
(七)买受人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须按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相关要求办理。买受人竞买前应自行到转入地咨询落实是否符合购买落户条件及环保条件,所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不能办理档案迁入引起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八)成交车辆在未办理过户前不得上路行驶,若私自上路行驶发生交通违章、事故伤亡、车辆查扣、损伤、被盗等情形,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未经过拍卖人许可,任何人无权擅自对拍卖活动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确有必要,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车主 | 中国人民银行临夏回族自治州中心支行 | 所有权性质 | ■公□私 | 联系电话 | * | ||||||||
住址 | (略) 红园路49号 | 经办人 | 宋经理 | ||||||||||
原 始 情 况 | 厂牌型号 | 帕萨特SVW7183LJI | 车牌号码 | 甘N31156 | 车辆类型 | 轿车 | |||||||
车辆识别代码(VIN) | LBESCCBH14X* | 车身颜色 | 黑色 | ||||||||||
发动机号 | * | 车架号 | LSVDL49F* | ||||||||||
载重量/座位 | 燃料种类 | 汽油 | |||||||||||
初次登记日期 | 2008年2月 | 车辆出厂日期 | 2008年2月 | ||||||||||
已使用年限 | 16年 | 表显里程 | 约*公里里里 | 使用用途 | 非营运 | ||||||||
车辆证件 | 证件 | □原始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法人代码证或身份证 □其它 | |||||||||||
税费 | □购置附加税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其它(保险) | ||||||||||||
备 注 | 年检至2024年2月 | ||||||||||||
照 片 |
基本信息 | |||
车主 | 车牌号 | ||
品牌 | 车型 | ||
排放标准 | 档位类型 | ||
排量 | 颜色 | ||
拍照日期 | 行驶里程 | ||
车辆状况 | 车辆用途 | ||
进口/国产 |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
T0954 | ¥8,800 | 2024年02月02日 10:02:05 | |
Y3137 | ¥8,700 | 2024年02月02日 10:01:07 | |
T0954 | ¥8,600 | 2024年02月02日 10:00:56 | |
Y3137 | ¥8,500 | 2024年02月02日 10: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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