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惠南镇南团公路830号2层及上海市惠南镇南团公路832号3层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店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惠南镇南团公路830号2层及上海市惠南镇南团公路832号3层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店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普 (略)

拍卖公告

(略) 普 (略) 将于2024年3月5日10时至2024年3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资产诉讼网”(http://**.cn)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团公路830号2层(房地产权证号:浦*;建筑面积:950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用途:店铺;竣工日期:2009年;总层数:4层;核准日期:2012年02月07日;土地宗地号:南汇区惠南镇41街坊2/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使用期限:2012-02-06至2046-06-09止。

(略)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团公路832号3层(房地产权证号:浦*;建筑面积:1533.99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用途:店铺;竣工日期:2009年;总层数:4层;核准日期:2012年03月12日;土地宗地号:南汇区惠南镇41街坊2/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使用期限:2012-03-12至2046-06-09止。

备注: (略)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团公路830号 (略)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团公路832号3层合并拍卖,总价起拍。

评估价:1306.72万元

起拍价:732万元;保证金:73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3月5日10时至2024年3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标的带租约拍卖。根据上海科东房 (略) 出具的沪科东房估字(2023)FC第0331号评估报告中提供的租赁合同记载:出租方:李某光、周某宜、周某燕、肖某桥、李某,承租人:韦某,出租房 (略) 惠南镇南团公路830号及832号;门牌号830:2层,832号3层。出租房屋面积共计2483平方米(建筑面积),2层为950平方米(建筑面积),3层为:1533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房屋租赁期共240个月,自2016年12月25日起至2036年12月25日。该房屋每年租金为*元整。租金的支付方式为:起用日期开始前10年为每*年支付一次,即2017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5日为每*年支付一次,后10年为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不得违约。(其中首年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5日为12个月装修免租期不计)。定金*元。租金的递增和结算:从起租基础(点击查看>>万元/年)开始,后面为每*年递增5%,递推如下:(1)2017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5日年租金*元整,共计**5=*.(备注:其中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5日为免租期不计);(2)2022年12月25日—2027年12月25日年租金为**1.05=*,,共计**5=*;(3)2027年12月25日—2032年12月25日付租金为**1.05=*元;(4)2032年12月25日—2036年12月25日付租金为**1.05=*.50元。

其余条款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SHNHJD*-830-832-ZLHT)

该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租赁收益及房屋押金、房屋租赁保证金等支付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办理该标的转租等相关事宜。

标的带租约拍卖,买受人承继原房屋权利人于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略) 不审核该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依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裁定送达之日计算,交付买受人。

据实地勘察情况看:该标的内部结构已发生变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恢复原样,恢复原样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额支付。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支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 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3月22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27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2月27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 (略)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团公路830号 (略)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团公路832号3层)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上海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资产诉讼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电话:021-**1钱先生 *张老师(上海 (略) )

联系地址: (略) 黄浦区福州路10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普 (略)

2024年2月2日


, (略) ,普陀区,上海

(略) 普 (略)

拍卖公告

(略) 普 (略) 将于2024年3月5日10时至2024年3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资产诉讼网”(http://**.cn)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团公路830号2层(房地产权证号:浦*;建筑面积:950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用途:店铺;竣工日期:2009年;总层数:4层;核准日期:2012年02月07日;土地宗地号:南汇区惠南镇41街坊2/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使用期限:2012-02-06至2046-06-09止。

(略)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团公路832号3层(房地产权证号:浦*;建筑面积:1533.99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用途:店铺;竣工日期:2009年;总层数:4层;核准日期:2012年03月12日;土地宗地号:南汇区惠南镇41街坊2/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使用期限:2012-03-12至2046-06-09止。

备注: (略)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团公路830号 (略)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团公路832号3层合并拍卖,总价起拍。

评估价:1306.72万元

起拍价:732万元;保证金:73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3月5日10时至2024年3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标的带租约拍卖。根据上海科东房 (略) 出具的沪科东房估字(2023)FC第0331号评估报告中提供的租赁合同记载:出租方:李某光、周某宜、周某燕、肖某桥、李某,承租人:韦某,出租房 (略) 惠南镇南团公路830号及832号;门牌号830:2层,832号3层。出租房屋面积共计2483平方米(建筑面积),2层为950平方米(建筑面积),3层为:1533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房屋租赁期共240个月,自2016年12月25日起至2036年12月25日。该房屋每年租金为*元整。租金的支付方式为:起用日期开始前10年为每*年支付一次,即2017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5日为每*年支付一次,后10年为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不得违约。(其中首年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5日为12个月装修免租期不计)。定金*元。租金的递增和结算:从起租基础(点击查看>>万元/年)开始,后面为每*年递增5%,递推如下:(1)2017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5日年租金*元整,共计**5=*.(备注:其中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5日为免租期不计);(2)2022年12月25日—2027年12月25日年租金为**1.05=*,,共计**5=*;(3)2027年12月25日—2032年12月25日付租金为**1.05=*元;(4)2032年12月25日—2036年12月25日付租金为**1.05=*.50元。

其余条款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SHNHJD*-830-832-ZLHT)

该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租赁收益及房屋押金、房屋租赁保证金等支付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办理该标的转租等相关事宜。

标的带租约拍卖,买受人承继原房屋权利人于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略) 不审核该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依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裁定送达之日计算,交付买受人。

据实地勘察情况看:该标的内部结构已发生变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恢复原样,恢复原样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额支付。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支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 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3月22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27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2月27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 (略)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团公路830号 (略)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团公路832号3层)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上海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资产诉讼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电话:021-**1钱先生 *张老师(上海 (略) )

联系地址: (略) 黄浦区福州路10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普 (略)

2024年2月2日


, (略) ,普陀区,上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