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溪生猪规模养殖场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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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溪生猪规模养殖场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塘溪生猪规模养殖场出租项目招 (略)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塘溪生猪规模养殖场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养猪场地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养猪场地概况:塘溪生猪养殖场总用地面积约7.3138万平方米,其中猪舍建筑面积约 5.9 万平方米,管理用房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 8000平方米,配套排泄物设施占地面积约 4000 平方米,道路和绿化占地面积约 2.2 万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塘溪生猪规模养殖场出租(生猪养殖年出栏能力不少于5万头);

2.2.2生猪养殖设备的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调试,包括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以及承租期内的保养、维修等一切内容。

2.3招标价格:

2.3.1养猪场场地租赁价格以固定租金+浮动租金的形式。

固定租金底价为:590万元/年;

浮动租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 (http://**)网站当年度每周公布的“猪料、鸡料、蛋料比价”中“全国生猪出场 (略) 场价格”预期盈利的平均价×5万头猪)×中标浮动租金百分比,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 (http://**)网站不公布的“猪料、鸡料、蛋料比价”中“全国生猪出场 (略) 场价格”预期盈利价格的,则按中标人每年末经审计的财务利润表中年度净利润金额为基数×中标浮动租金百分比上缴招标人。招标人年度浮动租金百分比≥12%。

2.3.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9,715,208.00元

2.4租赁期限:8年,租赁起始日为养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日且不得超过项目土建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如因政策变动引起的不可控风险,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但须提前通知中标人。

设备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设备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45日历天内到货;安装工期60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略) 、 (略) 验收规范(从高)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一)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3条件或由以下1、2、3条件组成的联合体)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生猪养殖经验,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除污水处理系统外的所有畜禽养殖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安装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生猪养殖设备(除污水处理系统外)合同复印件或交货证明复印件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销售内容;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生猪养殖经验;

5、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

6、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若非鄞州区企业的,承诺中标后十天内在鄞 (略) 或投标人注册地变更至鄞州区, (略) 法定代表人与中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略) 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2、标书费: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宁波 (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88

3、投标报名时间及要求: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26日16:30时止。投标人转账或汇款标书费时应备注(CBNB-*);投标人报名成 (略) 领取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联系电话:方工 *

5、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9时00分止

6、投标地点: (略)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 (略) 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7、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9时00分

8、开标地点: (略)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 (略) 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4年02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 (略) 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 (略)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 (略) (鄞州银行)

账号:*8884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 (略)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CQJY(2024)-026”,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标段)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标段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标段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鄞州区金东大厦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057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方芸 史维

电 话:0574-* 传 真:0574-*



1.招标条件

塘溪生猪规模养殖场出租项目招 (略)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塘溪生猪规模养殖场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养猪场地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养猪场地概况:塘溪生猪养殖场总用地面积约7.3138万平方米,其中猪舍建筑面积约 5.9 万平方米,管理用房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 8000平方米,配套排泄物设施占地面积约 4000 平方米,道路和绿化占地面积约 2.2 万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塘溪生猪规模养殖场出租(生猪养殖年出栏能力不少于5万头);

2.2.2生猪养殖设备的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调试,包括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以及承租期内的保养、维修等一切内容。

2.3招标价格:

2.3.1养猪场场地租赁价格以固定租金+浮动租金的形式。

固定租金底价为:590万元/年;

浮动租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 (http://**)网站当年度每周公布的“猪料、鸡料、蛋料比价”中“全国生猪出场 (略) 场价格”预期盈利的平均价×5万头猪)×中标浮动租金百分比,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 (http://**)网站不公布的“猪料、鸡料、蛋料比价”中“全国生猪出场 (略) 场价格”预期盈利价格的,则按中标人每年末经审计的财务利润表中年度净利润金额为基数×中标浮动租金百分比上缴招标人。招标人年度浮动租金百分比≥12%。

2.3.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9,715,208.00元

2.4租赁期限:8年,租赁起始日为养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日且不得超过项目土建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如因政策变动引起的不可控风险,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但须提前通知中标人。

设备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设备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45日历天内到货;安装工期60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略) 、 (略) 验收规范(从高)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一)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3条件或由以下1、2、3条件组成的联合体)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生猪养殖经验,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除污水处理系统外的所有畜禽养殖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安装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生猪养殖设备(除污水处理系统外)合同复印件或交货证明复印件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销售内容;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生猪养殖经验;

5、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

6、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若非鄞州区企业的,承诺中标后十天内在鄞 (略) 或投标人注册地变更至鄞州区, (略) 法定代表人与中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略) 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2、标书费: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宁波 (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88

3、投标报名时间及要求: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26日16:30时止。投标人转账或汇款标书费时应备注(CBNB-*);投标人报名成 (略) 领取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联系电话:方工 *

5、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9时00分止

6、投标地点: (略)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 (略) 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7、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9时00分

8、开标地点: (略)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 (略) 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4年02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 (略) 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 (略)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 (略) (鄞州银行)

账号:*8884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 (略)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CQJY(2024)-026”,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标段)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标段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标段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鄞州区金东大厦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057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方芸 史维

电 话:0574-* 传 真: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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