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二期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变卖的公告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二期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变卖的公告
司法网 (略) 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 (略) 联系。
变卖公告
(略) 第三 (略) 将于2024年2月21日10时至2024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三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北京三 (略) (略) 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二期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评估价:2 882 429 000元,变卖价:2 882 429 000元,变卖预缴款:1 614 160 240元,保证金:160 000 000 元,增价幅度:8 000 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限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竞买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屋所在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竞买人竞买成功后, (略) 要求提交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之前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 (略) 不予准许。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 (略) 提交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本院已委托北京 (略) (略) 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
专项咨询电话:李女士*(工作日9:00-18:00)。具体看样时间根据预约看样情况由北京 (略) 统一安排。特别提示:北京 (略) 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开始后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在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与变卖价全款等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 (略) 联系。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 (略) 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参加竞买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预缴款及余款支付: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 (略) 第三 (略) 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五 (略) 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03执恢338号(注:括号为英文半角);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253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缴纳尾款的,从变卖预缴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购买资格的审核: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 (略) 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一、成交确认公示: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变卖须知与变卖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的专项咨询电话:李女士 *
法院咨询电话:胡法官 *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联系地址: (略) 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2号
拍卖信息可在“ (略) 网、 (略) 审判信息网、 (略) 诉讼资产网”上同步查询。
(略) 第三 (略)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
司法网 (略) 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 (略) 联系。
变卖公告
(略) 第三 (略) 将于2024年2月21日10时至2024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三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北京三 (略) (略) 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二期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评估价:2 882 429 000元,变卖价:2 882 429 000元,变卖预缴款:1 614 160 240元,保证金:160 000 000 元,增价幅度:8 000 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限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竞买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屋所在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竞买人竞买成功后, (略) 要求提交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之前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 (略) 不予准许。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 (略) 提交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本院已委托北京 (略) (略) 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
专项咨询电话:李女士*(工作日9:00-18:00)。具体看样时间根据预约看样情况由北京 (略) 统一安排。特别提示:北京 (略) 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开始后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在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与变卖价全款等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 (略) 联系。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 (略) 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参加竞买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预缴款及余款支付: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 (略) 第三 (略) 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五 (略) 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03执恢338号(注:括号为英文半角);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253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缴纳尾款的,从变卖预缴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购买资格的审核: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 (略) 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一、成交确认公示: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变卖须知与变卖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的专项咨询电话:李女士 *
法院咨询电话:胡法官 *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联系地址: (略) 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2号
拍卖信息可在“ (略) 网、 (略) 审判信息网、 (略) 诉讼资产网”上同步查询。
(略) 第三 (略)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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