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松山路002号4幢1-1、2-1、3-1等共5处资产招租3年拍租公告2
江西华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松山路002号4幢1-1、2-1、3-1等共5处资产招租3年拍租公告2
受委托,江西 (略) 定于2024年2月29日14时3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 用途 | 所在层 | 起拍价 (万元/年)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1 | (略) 信州区灵溪镇松山路002号4幢1-1、2-1、3-1 | 133.9 | 非住宅 (商业) | 1-3 | 1.14 | 1.5 |
2 | (略) 信州区灵溪镇松山路004号3幢1-7、2-7、3-7 | 133.9 | 非住宅 (商业) | 1-3 | 1.14 | 1.5 |
3 | (略) 信州区灵溪镇松山路004号3幢1-8、2-8、3-8 | 133.9 | 非住宅 (商业) | 1-3 | 1.14 | 1.5 |
4 | (略) 信州区灵溪镇松山路004号3幢1-9、2-9、3-9 | 133.9 | 非住宅 (商业) | 1-3 | 1.14 | 1.5 |
5 | (略) 信州区灵溪镇松山路004号3幢1-10、2-10、3-10 | 133.9 | 非住宅 (商业) | 1-3 | 1.20 | 1.5 |
说明:①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拍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及成交总价。②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其中一个标的,竞得多个标的需交纳标的相应保证金。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招租;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君茗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君茗房估字(2023)第287号《估价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期为3年(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租金按年支付,每年到期前一个月的15号前交清下一年租金,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租金,招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缴纳的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如原承租户竞得,履约保证金按原合同执行。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6、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方案需报招租方及物业备案并在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经营合同的,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等所有的投入不承担任何的补偿。
7、本次拍卖标的均有租赁。原承租户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承租期满后未继续承租的,不得要求招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8、在承租期间,如有国家政策需要收回产权的或不可抗力的影响,招租方有权解除承租合同,并退回承租方已交剩余租赁期租赁差价,招租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补偿责任(包括装修费用等)。
9、具体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17时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咨询、展示和报名。
报名地址: (略) 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0号
联系电话:*
江西 (略)
2024年2月5日
受委托,江西 (略) 定于2024年2月29日14时3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 用途 | 所在层 | 起拍价 (万元/年)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1 | (略) 信州区灵溪镇松山路002号4幢1-1、2-1、3-1 | 133.9 | 非住宅 (商业) | 1-3 | 1.14 | 1.5 |
2 | (略) 信州区灵溪镇松山路004号3幢1-7、2-7、3-7 | 133.9 | 非住宅 (商业) | 1-3 | 1.14 | 1.5 |
3 | (略) 信州区灵溪镇松山路004号3幢1-8、2-8、3-8 | 133.9 | 非住宅 (商业) | 1-3 | 1.14 | 1.5 |
4 | (略) 信州区灵溪镇松山路004号3幢1-9、2-9、3-9 | 133.9 | 非住宅 (商业) | 1-3 | 1.14 | 1.5 |
5 | (略) 信州区灵溪镇松山路004号3幢1-10、2-10、3-10 | 133.9 | 非住宅 (商业) | 1-3 | 1.20 | 1.5 |
说明:①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拍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及成交总价。②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其中一个标的,竞得多个标的需交纳标的相应保证金。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招租;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君茗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君茗房估字(2023)第287号《估价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期为3年(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租金按年支付,每年到期前一个月的15号前交清下一年租金,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租金,招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缴纳的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如原承租户竞得,履约保证金按原合同执行。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6、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方案需报招租方及物业备案并在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经营合同的,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等所有的投入不承担任何的补偿。
7、本次拍卖标的均有租赁。原承租户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承租期满后未继续承租的,不得要求招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8、在承租期间,如有国家政策需要收回产权的或不可抗力的影响,招租方有权解除承租合同,并退回承租方已交剩余租赁期租赁差价,招租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补偿责任(包括装修费用等)。
9、具体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17时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咨询、展示和报名。
报名地址: (略) 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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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略)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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