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临自资挂告字第002号
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临自资挂告字第002号
宗地编号: | LW2023-02-2 | 宗地总面积: | 2732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临武县武水镇隆武路与福泉路交汇处西北面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120 | 建筑密度(%): | ≤27.420 | ||
绿化率(%): | 33.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25511.42 | ||||||
其他商服用地 | 1808.5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590 | |||
起始价: | 5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2、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①存在骗取批准用地和非法转让、倒卖、占用土地等土地违法或犯罪行为的;②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被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③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④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条款构成违约的;⑤有其他不良记录或不诚信行为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 到 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24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 到 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3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LW2023-02-2 号地块:2024年02月24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07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地块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意向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地上情况(地形、地表现状、道路、杆线等),对地表以下及地质情况要详细了解,勘查清楚。 2、竞得人在使用土地时,对地表以下出现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3、具体规划要求详见临资规条〔2023〕04-2号规划设计条件书。 4、将LW2023-02号地块按照原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期数进行拆分,本次出让的是《方案》中的二期,面积27320.00㎡(40.98亩),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 5、竞得人须按照临政办发〔2021〕4号等教育配建文件要求按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缴纳教育配件费。 6、须在福泉路与隆武路交汇处东南面按照幼儿园建设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异地捐建一所6班规模的幼儿园,捐建的幼儿园必须是可直接投入使用的状态。 7、该项目须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交房即交证”的责任和义务。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武县武水镇晴岚路
联 系 人:陈政
联系电话:0735-*
开户单位: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LW2023-02-2 | 宗地总面积: | 2732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临武县武水镇隆武路与福泉路交汇处西北面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120 | 建筑密度(%): | ≤27.420 | ||
绿化率(%): | 33.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25511.42 | ||||||
其他商服用地 | 1808.5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590 | |||
起始价: | 5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竞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2、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①存在骗取批准用地和非法转让、倒卖、占用土地等土地违法或犯罪行为的;②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被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③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④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条款构成违约的;⑤有其他不良记录或不诚信行为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 到 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24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 到 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3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LW2023-02-2 号地块:2024年02月24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07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地块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意向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地上情况(地形、地表现状、道路、杆线等),对地表以下及地质情况要详细了解,勘查清楚。 2、竞得人在使用土地时,对地表以下出现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3、具体规划要求详见临资规条〔2023〕04-2号规划设计条件书。 4、将LW2023-02号地块按照原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期数进行拆分,本次出让的是《方案》中的二期,面积27320.00㎡(40.98亩),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挂牌出让。 5、竞得人须按照临政办发〔2021〕4号等教育配建文件要求按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缴纳教育配件费。 6、须在福泉路与隆武路交汇处东南面按照幼儿园建设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异地捐建一所6班规模的幼儿园,捐建的幼儿园必须是可直接投入使用的状态。 7、该项目须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交房即交证”的责任和义务。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武县武水镇晴岚路
联 系 人:陈政
联系电话:0735-*
开户单位: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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