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赛季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战略合作伙伴权益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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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赛季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战略合作伙伴权益招商

标的名称2024赛季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战略合作伙伴权益招商项目项目编号CP2024BJ*
招商主体 (略) 交易品类体育
参考价格面议披露起止日期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
所在地区 (略) 所属行业体育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2024赛季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战略合作伙伴权益招商项目

交易项目

基本情况

项目背景

中国足球协会*级联赛(简称中*联赛)成立于2004年,前身为中国足球*B联赛,是中国大*地区第二级别的职业足球联赛,仅次于中超联赛。目前,中*联赛共有16支参赛球队,采用主客场循环积分制,全年进行30轮共计240场比赛。

2023赛季在媒体转播方面,分别有8家新媒体和4家地方电视台进行了中*赛事的转播,直播端点击率为2069万人次;在媒体报道与互动方面,全年媒体总共到场5552人次、场均23人次;现场上座133万人次,场均上座人数近5600人。

中*联赛作为第二级别职业联赛,一方面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和健康的联赛体系,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另一方面,也推动了足球运动在全国各地区的推广发展,从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培育了足球文化,增强了社会凝聚力。

权益内容

一、排他保护权益: 赞助类别在中*联赛的赞助合作中受独家保护,各俱乐部股东、球队冠名、比赛服广告合作方相关权益不受限制。

二、称谓和logo权益:合作方可获得“中国足球协会*级联赛战略合作伙伴”相应称谓。

三、场地广告权益:

1、每场中*联赛比赛期间,合作方拥有9分钟LED显示屏投放广告或4块固定广告版的权益。

2、球队入场后在主客队立队前方摆放的不超过50cm高、5米长的广告板上展示合作企业标志。

3、合作方有权在赛场两个远端角旗区或两个替补席旁边摆放产品模型。

4、每场比赛前,比赛现场大屏幕播出60秒企业广告。所有赛场的赛事主横幅、运动员出场门上展示合作企业标志。

四、媒体权益:

1、合作企业标志将展示在中*联赛新闻发布会厅背板、赛后瞬间采访背板上。

2、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合作企业产品模型可以在主席台摆放。

3、合作企业标志将展示在比赛球票正面、秩序册内、观战指南或其他官方出版物内。

4、合作企业标志将展示在中*官方线上宣传物中。

5、合作企业拥有中*联赛比赛秩序册2页彩页广告。

五、新媒体权益:

1、 中*联赛提供一项官方微博平台比赛数据类的新媒体传播海报,每轮比赛一次。

2、 根据合作企业需求,双方可商讨共建其他新媒体线上互动合作。

六、推广权益:

1、合作期内,合作方每赛季拥有1次邀请中*联赛俱乐部5名或以上球员参与广告拍摄的权益,或使用图片和视频合成。

2、合作期内,合作方每赛季拥有1次邀请单一俱乐部球员和教练员参加俱乐部所在地的品牌推广活动。

3、合作方每年可以在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中选择球员录制15秒以内的宣传小视频(10人次)。

4、合作方有权在中*联赛比赛日(开放观众的场次中)的体育场馆外场进行现场推广活动。

5、合作方按照联赛要求每轮比赛可选择1场比赛,招募、组织比赛现场入场仪式的牵手球童。

6、合作方有权参与赛事主办方开展的各项线上互动活动(包括不限于官方微博、微信、官网、微电影)的权利,共同设计和宣传。

7、合作方有权参与赛事主办方统一开展的比赛日赛场推广活动的权利。

8、根据企业需求,双方可商讨共建其他推广合作。

七、礼遇权益

1、在中*联赛开幕式、颁奖典礼等重大官方活动中,邀请合作企业嘉宾(3名)出席。

2、如举办年度颁奖典礼,合作企业代表受邀联合颁发某一个奖项。

3、在中*联赛每场比赛中(开放观众的场次中),合作方拥有:*等球票(30张)、VIP球票(2张)、车证(1张)、实名制全国通行证件(5张)。

八、其他权益:有权组织举办双方合作的新闻发布会(签约仪式)。

二、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交易底价

面议

与交易相关

其他条件

合作方

资格条件

1. 意向合作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 意向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无社会不良影响记录。

三、信息披露期

预披露信息发布期

20 个工作日

预披露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合作方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本项目信息由项目方提供,北交所仅进行信息转发,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

标的名称2024赛季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战略合作伙伴权益招商项目项目编号CP2024BJ*
招商主体 (略) 交易品类体育
参考价格面议披露起止日期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3月11日
所在地区 (略) 所属行业体育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2024赛季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战略合作伙伴权益招商项目

交易项目

基本情况

项目背景

中国足球协会*级联赛(简称中*联赛)成立于2004年,前身为中国足球*B联赛,是中国大*地区第二级别的职业足球联赛,仅次于中超联赛。目前,中*联赛共有16支参赛球队,采用主客场循环积分制,全年进行30轮共计240场比赛。

2023赛季在媒体转播方面,分别有8家新媒体和4家地方电视台进行了中*赛事的转播,直播端点击率为2069万人次;在媒体报道与互动方面,全年媒体总共到场5552人次、场均23人次;现场上座133万人次,场均上座人数近5600人。

中*联赛作为第二级别职业联赛,一方面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和健康的联赛体系,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另一方面,也推动了足球运动在全国各地区的推广发展,从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培育了足球文化,增强了社会凝聚力。

权益内容

一、排他保护权益: 赞助类别在中*联赛的赞助合作中受独家保护,各俱乐部股东、球队冠名、比赛服广告合作方相关权益不受限制。

二、称谓和logo权益:合作方可获得“中国足球协会*级联赛战略合作伙伴”相应称谓。

三、场地广告权益:

1、每场中*联赛比赛期间,合作方拥有9分钟LED显示屏投放广告或4块固定广告版的权益。

2、球队入场后在主客队立队前方摆放的不超过50cm高、5米长的广告板上展示合作企业标志。

3、合作方有权在赛场两个远端角旗区或两个替补席旁边摆放产品模型。

4、每场比赛前,比赛现场大屏幕播出60秒企业广告。所有赛场的赛事主横幅、运动员出场门上展示合作企业标志。

四、媒体权益:

1、合作企业标志将展示在中*联赛新闻发布会厅背板、赛后瞬间采访背板上。

2、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合作企业产品模型可以在主席台摆放。

3、合作企业标志将展示在比赛球票正面、秩序册内、观战指南或其他官方出版物内。

4、合作企业标志将展示在中*官方线上宣传物中。

5、合作企业拥有中*联赛比赛秩序册2页彩页广告。

五、新媒体权益:

1、 中*联赛提供一项官方微博平台比赛数据类的新媒体传播海报,每轮比赛一次。

2、 根据合作企业需求,双方可商讨共建其他新媒体线上互动合作。

六、推广权益:

1、合作期内,合作方每赛季拥有1次邀请中*联赛俱乐部5名或以上球员参与广告拍摄的权益,或使用图片和视频合成。

2、合作期内,合作方每赛季拥有1次邀请单一俱乐部球员和教练员参加俱乐部所在地的品牌推广活动。

3、合作方每年可以在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中选择球员录制15秒以内的宣传小视频(10人次)。

4、合作方有权在中*联赛比赛日(开放观众的场次中)的体育场馆外场进行现场推广活动。

5、合作方按照联赛要求每轮比赛可选择1场比赛,招募、组织比赛现场入场仪式的牵手球童。

6、合作方有权参与赛事主办方开展的各项线上互动活动(包括不限于官方微博、微信、官网、微电影)的权利,共同设计和宣传。

7、合作方有权参与赛事主办方统一开展的比赛日赛场推广活动的权利。

8、根据企业需求,双方可商讨共建其他推广合作。

七、礼遇权益

1、在中*联赛开幕式、颁奖典礼等重大官方活动中,邀请合作企业嘉宾(3名)出席。

2、如举办年度颁奖典礼,合作企业代表受邀联合颁发某一个奖项。

3、在中*联赛每场比赛中(开放观众的场次中),合作方拥有:*等球票(30张)、VIP球票(2张)、车证(1张)、实名制全国通行证件(5张)。

八、其他权益:有权组织举办双方合作的新闻发布会(签约仪式)。

二、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交易底价

面议

与交易相关

其他条件

合作方

资格条件

1. 意向合作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 意向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无社会不良影响记录。

三、信息披露期

预披露信息发布期

20 个工作日

预披露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合作方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本项目信息由项目方提供,北交所仅进行信息转发,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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