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东部海域渔光互补示范区Y-1区块出让海域渔业部分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平阳县东部海域渔光互补示范区Y-1区块出让海域渔业部分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略) 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1个工作日(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12日),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略) 自然资源厅,地址: (略) 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 (略) 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电话:0577-*)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拟用海期限 | 备注 |
平阳县东部海域渔光互补示范区Y-1区块出让海域(渔业部分) |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项目海域位于平阳县新兴产业园东侧海域 |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开放式养殖 | 189.5289公顷 | 15年 | 具体使用的海域立体分层空间:现状海床高程(-2.88m)至平均海平面(0.27m) |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略) 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1个工作日(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12日),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略) 自然资源厅,地址: (略) 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 (略) 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电话:0577-*)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拟用海期限 | 备注 |
平阳县东部海域渔光互补示范区Y-1区块出让海域(渔业部分) |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项目海域位于平阳县新兴产业园东侧海域 |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开放式养殖 | 189.5289公顷 | 15年 | 具体使用的海域立体分层空间:现状海床高程(-2.88m)至平均海平面(0.27m) |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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