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空港兴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属砂石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砂石处置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评估网络竞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成都空港兴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属砂石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砂石处置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评估网络竞价

成都空港兴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属砂石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砂石处置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评估)网络竞价
项目名称 成都空港兴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属砂石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砂石处置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评估)网络竞价
项目编码 DSCQ20246D* 挂牌价格 1.5 万元
报名开始时间 ** 14:12:00 报名结束时间 ** 15:00:00
竞价开始时间 ** 15:00:00 限时竞价结束时间 ** 15:10:00
标的信息

成都空港 (略) (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科技分所(代理机构)公开采购“成都空港 (略) 所属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砂石处置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评估)”。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空港 (略) 所属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砂石处置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评估)

(二)项目地点:黄水镇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详见采购明细表

需要的供应商数量:1

1)服务内容:根据标的砂石情况,出具《XX(标的名称)评估报告》(按单价出具)。

2)服务要求:

①接采购方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按要求完成标的现场查看、评估、并出具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评估报告摘要、正式报告、评估明细表、评估说明等必须的文件及内容和挂牌底价建议);

②每个标的单独出具评估报告。

3)主要成果:

评估报告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1份。

(四)遴选方式:网络反向多次报价。

(五)服务周期:依据具体标的而定。

(六)最高限价:不超过15000元/标的;

注:成交价含人工费、资料审核费、交通、税费(以税务核定的增值税发票为准)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七)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明细表。

(八)服务规范及要求:行业标准要求。

(九)付款方式:完成服务后由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结算采购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采购人的采购款后,按《采购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

(十)履约保证金:无。

二、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一)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资产评估机构相关资质。

(2)具备10名及以上(含10名)注册备案资产评估师。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以及资产评估协会查询记录《经查询注册备案的资产评估师数量需不少于 10 名) (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模板)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对意向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三、交易规则

(一)挂牌时间及遴选方式

本次采购首次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如未征集到或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项目流标,公告终结。项目成交后,若中标的意向供应商放弃成交,则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顺位延续至下一排名意向供应商中标,以此类推(例如:若排名第一的意向供应商放弃成交,则该项目中标方则为该排名第二名的意向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采购规则,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index)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供应商的资料和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须在确认成交后,根据采购人的通知,凭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的通知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交纳:

五、交易保证金的退还:不涉及

六、采购款项的结算

采购款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结算。签署《采购合同》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采购人的采购款后3个工作日内按《采购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对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延长服务期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

(七)项目成交后,若采购标的因业主方的原因撤销,则采购作废。

(八)若供应商服务过程中未达到上述服务要求和相应行业标准,采购方有权终止该采购结果或相应服务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八、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index)。

九、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于项目公告期内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index)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空港 (略)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科技分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

采购明细表

过渡期砂石处置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位置

标的面积(㎡)

挂牌价格(万元)

减价幅度(万元)

备注

1

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

黄水镇

12531.7

1.5

0.001及其整数倍

/

附件列表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成都空港兴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属砂石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砂石处置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评估)网络竞价
项目名称 成都空港兴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属砂石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砂石处置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评估)网络竞价
项目编码 DSCQ20246D* 挂牌价格 1.5 万元
报名开始时间 ** 14:12:00 报名结束时间 ** 15:00:00
竞价开始时间 ** 15:00:00 限时竞价结束时间 ** 15:10:00
标的信息

成都空港 (略) (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科技分所(代理机构)公开采购“成都空港 (略) 所属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砂石处置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评估)”。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空港 (略) 所属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砂石处置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评估)

(二)项目地点:黄水镇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详见采购明细表

需要的供应商数量:1

1)服务内容:根据标的砂石情况,出具《XX(标的名称)评估报告》(按单价出具)。

2)服务要求:

①接采购方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按要求完成标的现场查看、评估、并出具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评估报告摘要、正式报告、评估明细表、评估说明等必须的文件及内容和挂牌底价建议);

②每个标的单独出具评估报告。

3)主要成果:

评估报告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1份。

(四)遴选方式:网络反向多次报价。

(五)服务周期:依据具体标的而定。

(六)最高限价:不超过15000元/标的;

注:成交价含人工费、资料审核费、交通、税费(以税务核定的增值税发票为准)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七)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明细表。

(八)服务规范及要求:行业标准要求。

(九)付款方式:完成服务后由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结算采购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采购人的采购款后,按《采购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

(十)履约保证金:无。

二、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一)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资产评估机构相关资质。

(2)具备10名及以上(含10名)注册备案资产评估师。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以及资产评估协会查询记录《经查询注册备案的资产评估师数量需不少于 10 名) (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模板)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对意向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三、交易规则

(一)挂牌时间及遴选方式

本次采购首次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如未征集到或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项目流标,公告终结。项目成交后,若中标的意向供应商放弃成交,则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顺位延续至下一排名意向供应商中标,以此类推(例如:若排名第一的意向供应商放弃成交,则该项目中标方则为该排名第二名的意向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采购规则,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index)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供应商的资料和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须在确认成交后,根据采购人的通知,凭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的通知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交纳:

五、交易保证金的退还:不涉及

六、采购款项的结算

采购款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结算。签署《采购合同》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采购人的采购款后3个工作日内按《采购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对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延长服务期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

(七)项目成交后,若采购标的因业主方的原因撤销,则采购作废。

(八)若供应商服务过程中未达到上述服务要求和相应行业标准,采购方有权终止该采购结果或相应服务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八、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index)。

九、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于项目公告期内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index)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空港 (略)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科技分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

采购明细表

过渡期砂石处置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位置

标的面积(㎡)

挂牌价格(万元)

减价幅度(万元)

备注

1

柳荷晓月安置小区工程地块二剩余开挖区域

黄水镇

12531.7

1.5

0.001及其整数倍

/

附件列表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