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苗木转让
一批苗木转让
项目名称 | 一批苗木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19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7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 (元) | 挂牌总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一批苗木转让 | * | * | 5 | |||||
标的情况 | 标 (略) 美兰区儒 (略) ,苗木共计219株,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在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标的物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苗木质量、数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苗木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苗木质量、数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苗木质量、数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2、苗木实际数量与挂牌数量有差异的不影响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结算。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7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瑞恒信资产房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金城 (略)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5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 5 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4、本标的有关信息由委托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委托方按标的现状委托处置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苗木的移交手续并按《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搬离该批苗木。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砍伐、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苗木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搬运、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受伤等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责任。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7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2月7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各自承担(单方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一批苗木转让 | 1月26日9:00 | 2月8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吴先生 * 李先生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委托方联系人:陈小姐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项目名称 | 一批苗木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19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7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 (元) | 挂牌总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一批苗木转让 | * | * | 5 | |||||
标的情况 | 标 (略) 美兰区儒 (略) ,苗木共计219株,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在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标的物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苗木质量、数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苗木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苗木质量、数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苗木质量、数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2、苗木实际数量与挂牌数量有差异的不影响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结算。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7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瑞恒信资产房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金城 (略)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5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 5 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4、本标的有关信息由委托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委托方按标的现状委托处置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苗木的移交手续并按《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搬离该批苗木。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砍伐、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苗木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搬运、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受伤等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责任。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7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2月7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各自承担(单方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一批苗木转让 | 1月26日9:00 | 2月8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吴先生 * 李先生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委托方联系人:陈小姐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项目名称 | 一批苗木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19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7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 (元) | 挂牌总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一批苗木转让 | * | * | 5 | |||||
标的情况 | 标 (略) 美兰区儒 (略) ,苗木共计219株,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在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标的物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苗木质量、数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苗木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苗木质量、数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苗木质量、数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2、苗木实际数量与挂牌数量有差异的不影响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结算。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7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瑞恒信资产房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金城 (略)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5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 5 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4、本标的有关信息由委托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委托方按标的现状委托处置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苗木的移交手续并按《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搬离该批苗木。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砍伐、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苗木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搬运、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受伤等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责任。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7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2月7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各自承担(单方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一批苗木转让 | 1月26日9:00 | 2月8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吴先生 * 李先生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委托方联系人:陈小姐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项目名称 | 一批苗木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19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7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 (元) | 挂牌总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一批苗木转让 | * | * | 5 | |||||
标的情况 | 标 (略) 美兰区儒 (略) ,苗木共计219株,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在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标的物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苗木质量、数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苗木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苗木质量、数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苗木质量、数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2、苗木实际数量与挂牌数量有差异的不影响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结算。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7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瑞恒信资产房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金城 (略)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5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 5 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4、本标的有关信息由委托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委托方按标的现状委托处置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苗木的移交手续并按《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搬离该批苗木。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砍伐、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苗木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搬运、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受伤等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责任。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7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2月7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各自承担(单方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一批苗木转让 | 1月26日9:00 | 2月8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吴先生 * 李先生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委托方联系人:陈小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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