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日自然资告字号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日自然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3A-51-1 | 宗地总面积: | 918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淄博路以南、威海路以东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9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8263.62 | ||||||
其他商服用地 | 918.1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起始价: | 10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50万元 | ||||
备注: 1.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2.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且沿淄博路住宅建筑立面需公建化处理;3.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4.楼面地价:4056元/平方米。5.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宗地编号: | 2023A-51-2 | 宗地总面积: | 343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淄博路以南、威海路以东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3431.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7 | |||
起始价: | 111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备注: 1.规划用途:地下停车场。2.地下空间允许建设范围为地表以下2米至15米以内;3.使用年限:50年。4.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5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2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 出让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3〕140号)的有关内容,2023A-51号宗地建筑高度:地块一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且沿淄博路住宅建筑立面需公建化处理;地块二为地下停车场,地下空间允许建设范围为地表以下2米至15米以内。需 (略) 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应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竞得人需无偿代建地块东侧控规预留的公园绿地并对公众开放,用地面积3431.7平方米,东侧公园绿地及规划道路需与项目同步建设;公厕及小区车行出入口可结合公园绿地设置。并参照《 (略)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99号)的要求移交政府。 需配建住宅计容面积50%的人才住房,并严格按照《 (略) 出让土地配建高层次人才住房实施意见(试行)》(日政办发〔2023〕15号)要求落实。 竞得人需要在土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东港区政府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监管协议应当载明人才住房配建比例、建筑面积、住房类型、户型面积标准及套数、建设标准、产权登记、交付条件、存量商品住房转化等事项。并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泰安路59号
联 系 人:用地服务科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72
宗地编号: | 2023A-51-1 | 宗地总面积: | 918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淄博路以南、威海路以东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9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8263.62 | ||||||
其他商服用地 | 918.1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起始价: | 10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50万元 | ||||
备注: 1.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2.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且沿淄博路住宅建筑立面需公建化处理;3.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4.楼面地价:4056元/平方米。5.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宗地编号: | 2023A-51-2 | 宗地总面积: | 343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淄博路以南、威海路以东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3431.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7 | |||
起始价: | 111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备注: 1.规划用途:地下停车场。2.地下空间允许建设范围为地表以下2米至15米以内;3.使用年限:50年。4.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5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2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 出让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3〕140号)的有关内容,2023A-51号宗地建筑高度:地块一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且沿淄博路住宅建筑立面需公建化处理;地块二为地下停车场,地下空间允许建设范围为地表以下2米至15米以内。需 (略) 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应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竞得人需无偿代建地块东侧控规预留的公园绿地并对公众开放,用地面积3431.7平方米,东侧公园绿地及规划道路需与项目同步建设;公厕及小区车行出入口可结合公园绿地设置。并参照《 (略)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99号)的要求移交政府。 需配建住宅计容面积50%的人才住房,并严格按照《 (略) 出让土地配建高层次人才住房实施意见(试行)》(日政办发〔2023〕15号)要求落实。 竞得人需要在土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东港区政府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监管协议应当载明人才住房配建比例、建筑面积、住房类型、户型面积标准及套数、建设标准、产权登记、交付条件、存量商品住房转化等事项。并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泰安路59号
联 系 人:用地服务科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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