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三千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砂石一批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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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三千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砂石一批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

重庆市武隆区三千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砂石一批(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

标的系重庆市武隆区三千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砂石一批(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重量约*.38吨,拟按现状以不低于318.52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2月9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95万元保证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四)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交易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数量等),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受让方应交纳的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交纳的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关于重庆市武隆区三千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砂石一批(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项目的网络竞价实施方案》,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八、受让方在签订交易合同且结清剩余交易价款和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之日起,转让方负责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向受让方移交标的,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约定时间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砂石处置。受让方须至标的现场自行组织运输砂石,现场作业需服从转让方、施工单位的指挥,遵守相关安全规则。受让方负责组织标的装卸、运输、保管等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等费用)及相关责任(包括安全责任、环保责任、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本次转让实际数量以最终移交为准,且不以数量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

十、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详见《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交易合同》。

十二、项目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交易合同》、《关于重庆市武隆区三千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砂石一批(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项目的网络竞价实施方案》。

联系地址: (略) 武隆区巷口镇芙蓉中路86号E幢

联系电话:* 联系人:谭老师、汤老师

标的查看联系人及电话:姜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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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武隆区三千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砂石一批(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项目的网络竞价实施方案_t48d0x
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交易合同
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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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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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系重庆市武隆区三千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砂石一批(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重量约*.38吨,拟按现状以不低于318.52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2月9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95万元保证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四)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交易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数量等),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受让方应交纳的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交纳的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关于重庆市武隆区三千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砂石一批(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项目的网络竞价实施方案》,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八、受让方在签订交易合同且结清剩余交易价款和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之日起,转让方负责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向受让方移交标的,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约定时间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砂石处置。受让方须至标的现场自行组织运输砂石,现场作业需服从转让方、施工单位的指挥,遵守相关安全规则。受让方负责组织标的装卸、运输、保管等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等费用)及相关责任(包括安全责任、环保责任、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本次转让实际数量以最终移交为准,且不以数量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

十、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详见《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交易合同》。

十二、项目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交易合同》、《关于重庆市武隆区三千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砂石一批(中铁七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8标地材加工厂剩余砂石资源)项目的网络竞价实施方案》。

联系地址: (略) 武隆区巷口镇芙蓉中路86号E幢

联系电话:* 联系人:谭老师、汤老师

标的查看联系人及电话:姜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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