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高土让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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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高土让告字号

出让公告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高土让告字[2024]1号)
高土让告字[2024]1号 Fri Feb 09 15:46:52 CST 2024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R(2024)-02 宗地总面积: 66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寺庄镇掘山村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0.8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仓储用地 666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4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1
起始价: 210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宗地编号: GR(2023)-01 宗地总面积: 22437平方米 宗地坐落: 马村镇唐东村(马村收费站北侧)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0.8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仓储用地 2243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6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5
起始价: 714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 到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2月29日 到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03月0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3.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本次出让宗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GR(2023)-01号宗地绿色建筑标准需达到基本级,需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具体要求按照“高市建字〔2020〕127号文件”执行;GR(2024)-02号宗地配套生活服务用房和办公用房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具体按照“晋市建建〔2023〕62号”文件执行。本次出让宗地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政策及《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4.出让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及其他隐蔽物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5.申请人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则视为申请人对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全部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7.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按宗地土地成交价的20%扣除履约保证金。 8.本次宗地的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而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不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联 系 人:刘丽 毕静
联系电话:0356-* * *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高平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略) 自然资源局
, (略)
出让公告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高土让告字[2024]1号)
高土让告字[2024]1号 Fri Feb 09 15:46:52 CST 2024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R(2024)-02 宗地总面积: 66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寺庄镇掘山村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0.8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仓储用地 666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4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1
起始价: 210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宗地编号: GR(2023)-01 宗地总面积: 22437平方米 宗地坐落: 马村镇唐东村(马村收费站北侧)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0.8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仓储用地 2243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6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5
起始价: 714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 到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2月29日 到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03月0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3.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本次出让宗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GR(2023)-01号宗地绿色建筑标准需达到基本级,需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具体要求按照“高市建字〔2020〕127号文件”执行;GR(2024)-02号宗地配套生活服务用房和办公用房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具体按照“晋市建建〔2023〕62号”文件执行。本次出让宗地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政策及《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4.出让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及其他隐蔽物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5.申请人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则视为申请人对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全部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7.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按宗地土地成交价的20%扣除履约保证金。 8.本次宗地的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而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不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联 系 人:刘丽 毕静
联系电话:0356-* * *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高平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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