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四川分公司持有的对四川省绿丹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竞买公告
中国华融四川分公司持有的对四川省绿丹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中国华融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将于2024年2月18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20日17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 (略) (略) 的不良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略) 持 (略) (略) 的债权。
二、重大事项披露
(一)风险提示
就标的资产转让事宜,转让方特向竞买人作出如下风险提示,竞买人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并放弃追究转让方的任何责任: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存在其受让后以 (略) 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 (略) 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买受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作为不良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竞买人接受并同意,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二)可能存在的瑕疵
竞买人受让的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债权金额上可能存在计算上的合理误差
2.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破产终结等情况)、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死亡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权。
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或缺少担保人内部决策。
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未予行使,致使担保物权超过主张时效。
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2.部分标的债权实际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在破产过程中已经实现部分受偿、或债权存在无效、可撤销、金额无法确认等情形。
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全部或部 (略) 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4.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买受人以 (略) 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 (略) 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买受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15.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已灭失、缺失或不完整致全部或部分无法提供,以致无法向债务人或担保人主张权利。
16.原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17.可能因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债权金额与标的物介绍中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18.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19.实物(抵债)资产存在价值贬损或已被处置(出售)、出租、违建、租金无法执行、拆除或查找不到等实际已全部或部分灭失以及过户困难或无法过户(包括不限于原权利人不配合、无法或拒不承担过户税费等)的情形,以致物权全部或部分不能主张;
20.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以上提示的资产瑕疵、缺陷或风险可能存在不尽不实之处,以买受人自行尽调,查阅债权档案、调查并独立作出判断为准;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相应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三、挂牌价格:8,033,000.00元,保证金:5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0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
(一)竞买人需在正式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17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支付 (略) 指定账户内(户名:中国华融 (略)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大支行营业室,账号:4402 2980 2900 0003 909);意向投资者需按京东拍卖要求进行资质审核,需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承诺函以及我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并 (略) 联系核实竞价资格;过时不再受理。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承诺函原件盖章) (略) 。意向竞买人逾期交纳或未交纳竞拍保证金将无法参加竞拍,逾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 (略) 将于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期间不计利息。竞价成交后未能竞得者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于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的竞得者在竞买前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其履行《资产转让协议》的履约保证金,并且本标的的竞得者应于竞价成交后3日内(不含竞价成交当日) (略) 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竞价成交后3个日内(不含竞价成交当日)向分公司提供《报价函》(明确每户收购价格)《国际制裁风险控制承诺函》《受制裁情况尽职调查问卷》等资料。须在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转让价款予以等额抵扣,转让价款支付 (略) 账户中(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大支行营业室,户名:中国华融 (略) (略) ,账户:4402 2980 1910 0213 633)。
竞买人竞买资质以转让方最终审核为准,转让方对竞买资格有最终解释权。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买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 (略) 所有, (略) 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 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 若竞买人,交纳保证金且报名成功,但没有参与竞价,导致流拍的;
3. 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后3日内(不含竞价成交当日)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或未按要求支付全部转让成交价款、其他费用或交易服务费的;
4. 竞买人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后未按该协议约定履约的;
5. 竞买人出现下列 (略) 场操纵情形的: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恶意囤货;哄抬价格;其他通过非正 (略) 场的行为。
(三)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按照本次交易的网络平台的要求向其支付。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竞买人保证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竞买人保证配 (略) 开展反洗钱工作, (略) 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六、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一)买受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放弃因任何原因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追索转让方、京东拍卖资产交易平台、原债权人的权利,买受人不可更改地放弃追索权;
(二)买受人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买受人报名成功并出价即视为接受我方《资产转让协议》,不得以合同相关条款未协商确定为由拒绝或者推延签署协议。
(四)竞拍事宜产生的法律纠纷的 (略) (略) 管辖。
(五)受让方如未能按期签署协议或者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我分公司扣除违约金后产生的实际损失由买受方承担,我分公司有权继续向买受方追索。我分公司实际损失为本次 (略) 后续处置成交价之间的差额。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 (略) 项目经理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九、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交易账户,不接受委托竞买。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目前物权标的物尚未过户 (略) 名下,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略) 予以配合,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但双方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是 (略) 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女士:028-*
联系地址: (略) 锦江区总府路35号总府大厦2103室
中国华融 (略) (略)
2024年2月18日
竞买公告
中国华融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将于2024年2月18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20日17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 (略) (略) 的不良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略) 持 (略) (略) 的债权。
二、重大事项披露
(一)风险提示
就标的资产转让事宜,转让方特向竞买人作出如下风险提示,竞买人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并放弃追究转让方的任何责任: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存在其受让后以 (略) 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 (略) 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买受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作为不良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竞买人接受并同意,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二)可能存在的瑕疵
竞买人受让的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债权金额上可能存在计算上的合理误差
2.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破产终结等情况)、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死亡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权。
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或缺少担保人内部决策。
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未予行使,致使担保物权超过主张时效。
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2.部分标的债权实际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在破产过程中已经实现部分受偿、或债权存在无效、可撤销、金额无法确认等情形。
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全部或部 (略) 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4.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买受人以 (略) 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 (略) 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买受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15.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已灭失、缺失或不完整致全部或部分无法提供,以致无法向债务人或担保人主张权利。
16.原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17.可能因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债权金额与标的物介绍中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18.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19.实物(抵债)资产存在价值贬损或已被处置(出售)、出租、违建、租金无法执行、拆除或查找不到等实际已全部或部分灭失以及过户困难或无法过户(包括不限于原权利人不配合、无法或拒不承担过户税费等)的情形,以致物权全部或部分不能主张;
20.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以上提示的资产瑕疵、缺陷或风险可能存在不尽不实之处,以买受人自行尽调,查阅债权档案、调查并独立作出判断为准;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相应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三、挂牌价格:8,033,000.00元,保证金:5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0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
(一)竞买人需在正式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17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支付 (略) 指定账户内(户名:中国华融 (略)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大支行营业室,账号:4402 2980 2900 0003 909);意向投资者需按京东拍卖要求进行资质审核,需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承诺函以及我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并 (略) 联系核实竞价资格;过时不再受理。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承诺函原件盖章) (略) 。意向竞买人逾期交纳或未交纳竞拍保证金将无法参加竞拍,逾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 (略) 将于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期间不计利息。竞价成交后未能竞得者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于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的竞得者在竞买前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其履行《资产转让协议》的履约保证金,并且本标的的竞得者应于竞价成交后3日内(不含竞价成交当日) (略) 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竞价成交后3个日内(不含竞价成交当日)向分公司提供《报价函》(明确每户收购价格)《国际制裁风险控制承诺函》《受制裁情况尽职调查问卷》等资料。须在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转让价款予以等额抵扣,转让价款支付 (略) 账户中(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大支行营业室,户名:中国华融 (略) (略) ,账户:4402 2980 1910 0213 633)。
竞买人竞买资质以转让方最终审核为准,转让方对竞买资格有最终解释权。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买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 (略) 所有, (略) 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 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 若竞买人,交纳保证金且报名成功,但没有参与竞价,导致流拍的;
3. 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后3日内(不含竞价成交当日)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或未按要求支付全部转让成交价款、其他费用或交易服务费的;
4. 竞买人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后未按该协议约定履约的;
5. 竞买人出现下列 (略) 场操纵情形的: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恶意囤货;哄抬价格;其他通过非正 (略) 场的行为。
(三)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按照本次交易的网络平台的要求向其支付。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竞买人保证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竞买人保证配 (略) 开展反洗钱工作, (略) 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六、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一)买受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放弃因任何原因以诉讼、仲裁等各种方式追索转让方、京东拍卖资产交易平台、原债权人的权利,买受人不可更改地放弃追索权;
(二)买受人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买受人报名成功并出价即视为接受我方《资产转让协议》,不得以合同相关条款未协商确定为由拒绝或者推延签署协议。
(四)竞拍事宜产生的法律纠纷的 (略) (略) 管辖。
(五)受让方如未能按期签署协议或者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我分公司扣除违约金后产生的实际损失由买受方承担,我分公司有权继续向买受方追索。我分公司实际损失为本次 (略) 后续处置成交价之间的差额。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 (略) 项目经理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九、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交易账户,不接受委托竞买。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目前物权标的物尚未过户 (略) 名下,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略) 予以配合,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但双方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是 (略) 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女士: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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