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冈东工业区智能化停车建设与运营管理竞投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冈东工业区智能化停车建设与运营管理竞投的公告

冈东工业区智能化停车

建设与运营管理项目

竞投公告

*.jpg

一、租赁物标的基本情况

*.jpg

(一)项目名称:冈东工业区智能化停车收费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

(二)项目路段及车位数:第三工业区与美利围工业区之间道路(南至盛丰街、北至岐江公路)文兴大道、南兴变电站旁,出租泊位数约为350个(实际以竣工验收车位图为准)

(三)项目范围:全部道路的交通标识、标志、系统的投入及相关人员的配备等皆由项目合作方负责,所有建设需符合交通执法部门的相关条例。

(四)冈东村提供工业区路边停车泊位(以下简称标的物)用于合作运营,合作方承担冈东工业区智能化停车收费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合作运营期间,合作方应自行独立运营管理该智能化停车收费项目, (略) 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进行车辆停放收费,不得整体转让他人承包,不能私自安装地锁、落道闸围蔽,同时未经村委同意不得将项目分拆转租或私自增减车位。最终以所签订的合作运营合同为准。

(五)合作运营期限为8年(已包含建设期)。建设期为2个月(建设期间不计算停车泊位承包费),建设完成且达到运营标准可提前进行收费管理试运营。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按每季度(3个月)支付一次车位管理费用,先交费后使用。


*.jpg

二、招投标相关信息

(一)报名和投标日期及竞投方式

1. 报名起止日期:从公告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17:00

2. 竞投保证金缴交截止日期:2024年2月21日17:00

3. 竞投起止日期:2024年2月27日9:31至10:00

4. 请竞投意向人到冈东村委206室资产办领取竞投资料。

5. 本次招投标采取网上电子竞投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拍。竞投意向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流程,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冈东工业区智能化停车收费项目车位管理费按60元/个/月的竞标底价进行公开起拍,第一次竞价为起拍价,从第二次竞价开始每竞价一次月租金单价增加1元/个/月或1元/个/月的倍数,竞投价格最高的为最终中标单位。若30分钟内没人竞价,作流标处理。

6. 竞投资格 :

①拖欠古镇镇辖区内各村集体款项的企业及其关联人,需先结清拖欠款项后方可参与本次投标。

②参投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③参投单位需提交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④参投单位需提供自2020年以来不低于2个国内智慧停车管理项目合同案例(村场项目除外,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⑤参投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略) 内。

⑥曾参与我村项目投标,中标后的弃标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竞投。

(二)投标报名流程

登录“ (略) 三资财务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或登录手机微信关注“中山三资”(即“ (略) 农村三资及财务监管平台”小程序)同步操作。首次注册的用户按企业身份进行注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在完成网上注册填写资料后,需等待系统后台的身份确认审核。

经审核成功的用户,可在【交易大厅】中的“地区”选择“中山→古镇镇→冈东村”后查看意向项目信息。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确定符合竞投资格后,方可交纳竞投保证金并上传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竞投保证金以到账信息为准。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缴交保证金,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注意注册投标账号、报名、缴交投标保证金和中标后签订合同的法人必须一致,法人不一致会导致不能报名或竞投失败。竞投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竞投意向人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匹配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三)投标保证金

1. 竞投保证金的缴交。一份保证金只能竞投对应的一个交易项目,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竞投人须于2024年2月21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将竞投保证金10万元汇入镇农业农村局账户(账户可在报名缴交保证金界面查看和复制),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认真核对,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或晚交。

2. 竞投保证金退还及违约违规责任。竞投人交纳的竞投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系统原路退回到竞投人银行账户(不计利息);如经资格确认审核,预中标人不符合招投标公告资格的,视为不中标,系统原路退回到竞投人银行账户(不计利息);如中标人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作合同的或缴清第一期车位管理费用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竞投保证金。

竞投成交的,竞投保证金将不会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并待中标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投人支付了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招投人将竞投保证金退还到竞投人银行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租金付款方式及期限

1. 合同履约保证金。竞投成交的,竞投标的的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投人签订合同,并向招投人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竞得人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取消竞得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竞投保证金。

2. 车位管理费。冈东工业区智能化停车收费项目按每季度(3个月)为一期(费用以竞投成交的实际情况为准)收取车位管理费。在建设期后通过我村审核验收确认实际车位数量后的7个自然日内缴纳第一期车位管理费用(按中标价3个月车位管理费金额计);若未能按时完成建设或不通过验收的,则按350个车位计算租金直至验收通过后才按实际建设车位数量收取租金;若发现存在故意拖慢建设进度或不按相关部门条例规划建设的,村委有权扣除或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竞得人应按先交费用再使用的原则,竞得人须至少提前15天向招投人支付下一期的车位管理费。

3. 租金递增规则:由第6年起每个停车泊位的承包费按中标价递增10%,先交租后使用。

4. 合同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jpg

三、投标注意事项和

《租赁合同》的约定

(一)所有竞投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看,详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同意招投人按现状办理移交手续。自愿参加投标的即确认该标的物为可正常使用状况,竞得人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投标、合作运营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拒绝接收该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向招投人追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逾期接收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已付的投标保证金归冈东村委会所有。

(二)关于网上竞投行为的说明: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 (略) 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我村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投结束后,我村以电话、短信或书面等方式通知预竞得人或者第一竞得候选人。预竞得人或第一竞得候选人须在竞投结束次日起计3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转账凭证等资料到村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到村完成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预竞得人或第一竞得候选人放弃中标处理,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由招投人所得。

我村组织交易方进行资格确认,并将相关资料提交镇交易站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竞得人须在招投人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村办理签署《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合作运营合同,完成缴费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处理,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由招投人所得。合同签署的竞得人名称必须与《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签署的竞得人名称和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名称一致,招投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四)竞得人所须签订合作运营合同作为该竞标公告组成部分(附件),与该竞投方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竞得人确认已充分了解、阅读标的物合作运营合同条款,并同意按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竞得人发生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招投人有权按约定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合同之约定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五)合作运营期限内,竞得人开展经营过程中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经营手续及有关证照,办证费用及其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招投人仅向竞得人提供已具备的有关合法证明文件进行协助,竞得人不可因上述证照无法办理为由而不履行合作运营合同的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作运营期限内,竞得人须按照合作运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执行,负责收费路段的停车秩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综合管理等工作,接受冈东村相关职能部门对停车管理、收费、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七)竞得人需自主承担系统设备、相关人员的配备等投入,严格按照交通执法部门的相关条例规划建设地磁智能停车位、交通标志和标识。

(八)合作运营期届满后,在竞得人按照约定退还标的物,且在合作运营期内无欠缴税、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经招投人确认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的,且将所有登记于租赁物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迁出或注销或变更标的物的,由招投人于竞得人办理退场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如数将保证金退还竞得人(不计利息)。

(九)车位管理费不含税。合作经营期间一切与租赁或经营有关的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管理费用及因本租赁关系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十)上述投标的相关事项及经营要求是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正式合作运营合同为准,且解释权归冈东村委会,若有未尽事宜,则以冈东村委会另行通知为准。


(略) 古镇镇冈东村民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冈东工业区智能化停车

建设与运营管理项目

竞投公告

*.jpg

一、租赁物标的基本情况

*.jpg

(一)项目名称:冈东工业区智能化停车收费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

(二)项目路段及车位数:第三工业区与美利围工业区之间道路(南至盛丰街、北至岐江公路)文兴大道、南兴变电站旁,出租泊位数约为350个(实际以竣工验收车位图为准)

(三)项目范围:全部道路的交通标识、标志、系统的投入及相关人员的配备等皆由项目合作方负责,所有建设需符合交通执法部门的相关条例。

(四)冈东村提供工业区路边停车泊位(以下简称标的物)用于合作运营,合作方承担冈东工业区智能化停车收费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合作运营期间,合作方应自行独立运营管理该智能化停车收费项目, (略) 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进行车辆停放收费,不得整体转让他人承包,不能私自安装地锁、落道闸围蔽,同时未经村委同意不得将项目分拆转租或私自增减车位。最终以所签订的合作运营合同为准。

(五)合作运营期限为8年(已包含建设期)。建设期为2个月(建设期间不计算停车泊位承包费),建设完成且达到运营标准可提前进行收费管理试运营。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按每季度(3个月)支付一次车位管理费用,先交费后使用。


*.jpg

二、招投标相关信息

(一)报名和投标日期及竞投方式

1. 报名起止日期:从公告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17:00

2. 竞投保证金缴交截止日期:2024年2月21日17:00

3. 竞投起止日期:2024年2月27日9:31至10:00

4. 请竞投意向人到冈东村委206室资产办领取竞投资料。

5. 本次招投标采取网上电子竞投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拍。竞投意向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流程,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冈东工业区智能化停车收费项目车位管理费按60元/个/月的竞标底价进行公开起拍,第一次竞价为起拍价,从第二次竞价开始每竞价一次月租金单价增加1元/个/月或1元/个/月的倍数,竞投价格最高的为最终中标单位。若30分钟内没人竞价,作流标处理。

6. 竞投资格 :

①拖欠古镇镇辖区内各村集体款项的企业及其关联人,需先结清拖欠款项后方可参与本次投标。

②参投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③参投单位需提交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④参投单位需提供自2020年以来不低于2个国内智慧停车管理项目合同案例(村场项目除外,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⑤参投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略) 内。

⑥曾参与我村项目投标,中标后的弃标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竞投。

(二)投标报名流程

登录“ (略) 三资财务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或登录手机微信关注“中山三资”(即“ (略) 农村三资及财务监管平台”小程序)同步操作。首次注册的用户按企业身份进行注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在完成网上注册填写资料后,需等待系统后台的身份确认审核。

经审核成功的用户,可在【交易大厅】中的“地区”选择“中山→古镇镇→冈东村”后查看意向项目信息。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确定符合竞投资格后,方可交纳竞投保证金并上传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竞投保证金以到账信息为准。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缴交保证金,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注意注册投标账号、报名、缴交投标保证金和中标后签订合同的法人必须一致,法人不一致会导致不能报名或竞投失败。竞投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竞投意向人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匹配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三)投标保证金

1. 竞投保证金的缴交。一份保证金只能竞投对应的一个交易项目,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竞投人须于2024年2月21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将竞投保证金10万元汇入镇农业农村局账户(账户可在报名缴交保证金界面查看和复制),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认真核对,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或晚交。

2. 竞投保证金退还及违约违规责任。竞投人交纳的竞投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系统原路退回到竞投人银行账户(不计利息);如经资格确认审核,预中标人不符合招投标公告资格的,视为不中标,系统原路退回到竞投人银行账户(不计利息);如中标人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作合同的或缴清第一期车位管理费用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竞投保证金。

竞投成交的,竞投保证金将不会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并待中标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投人支付了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招投人将竞投保证金退还到竞投人银行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租金付款方式及期限

1. 合同履约保证金。竞投成交的,竞投标的的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投人签订合同,并向招投人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竞得人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取消竞得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竞投保证金。

2. 车位管理费。冈东工业区智能化停车收费项目按每季度(3个月)为一期(费用以竞投成交的实际情况为准)收取车位管理费。在建设期后通过我村审核验收确认实际车位数量后的7个自然日内缴纳第一期车位管理费用(按中标价3个月车位管理费金额计);若未能按时完成建设或不通过验收的,则按350个车位计算租金直至验收通过后才按实际建设车位数量收取租金;若发现存在故意拖慢建设进度或不按相关部门条例规划建设的,村委有权扣除或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竞得人应按先交费用再使用的原则,竞得人须至少提前15天向招投人支付下一期的车位管理费。

3. 租金递增规则:由第6年起每个停车泊位的承包费按中标价递增10%,先交租后使用。

4. 合同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jpg

三、投标注意事项和

《租赁合同》的约定

(一)所有竞投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看,详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同意招投人按现状办理移交手续。自愿参加投标的即确认该标的物为可正常使用状况,竞得人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投标、合作运营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拒绝接收该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向招投人追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逾期接收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已付的投标保证金归冈东村委会所有。

(二)关于网上竞投行为的说明: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 (略) 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我村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投结束后,我村以电话、短信或书面等方式通知预竞得人或者第一竞得候选人。预竞得人或第一竞得候选人须在竞投结束次日起计3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转账凭证等资料到村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到村完成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预竞得人或第一竞得候选人放弃中标处理,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由招投人所得。

我村组织交易方进行资格确认,并将相关资料提交镇交易站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竞得人须在招投人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村办理签署《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合作运营合同,完成缴费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处理,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由招投人所得。合同签署的竞得人名称必须与《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签署的竞得人名称和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名称一致,招投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四)竞得人所须签订合作运营合同作为该竞标公告组成部分(附件),与该竞投方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竞得人确认已充分了解、阅读标的物合作运营合同条款,并同意按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竞得人发生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招投人有权按约定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合同之约定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五)合作运营期限内,竞得人开展经营过程中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经营手续及有关证照,办证费用及其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招投人仅向竞得人提供已具备的有关合法证明文件进行协助,竞得人不可因上述证照无法办理为由而不履行合作运营合同的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作运营期限内,竞得人须按照合作运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执行,负责收费路段的停车秩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综合管理等工作,接受冈东村相关职能部门对停车管理、收费、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七)竞得人需自主承担系统设备、相关人员的配备等投入,严格按照交通执法部门的相关条例规划建设地磁智能停车位、交通标志和标识。

(八)合作运营期届满后,在竞得人按照约定退还标的物,且在合作运营期内无欠缴税、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经招投人确认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的,且将所有登记于租赁物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迁出或注销或变更标的物的,由招投人于竞得人办理退场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如数将保证金退还竞得人(不计利息)。

(九)车位管理费不含税。合作经营期间一切与租赁或经营有关的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管理费用及因本租赁关系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十)上述投标的相关事项及经营要求是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正式合作运营合同为准,且解释权归冈东村委会,若有未尽事宜,则以冈东村委会另行通知为准。


(略) 古镇镇冈东村民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