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号地块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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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2024-06号地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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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24〕02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控制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东出让2024-06号 | (略) 八所镇园区七路南侧、创新路东侧 | 20001.89㎡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40% | ≤20% | ≤36米 | 636 | 636 |
注:该宗地面积合30亩,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19972.63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8°面积19974.43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
二、拍卖竞买人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 (略) 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 (略) 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 (略) 范围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
4、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三、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地拟建项目为高新技术产业,出让控制标准投资强度为30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为30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为10万元/亩。
(二)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年内。
(三)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主体成员共计3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四)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绿色低碳建 (略) 、市、县有关政策条例执行。
(五)根据新建建筑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相关规定,企业投资新建建筑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必须在项目设计、概算、施工时,同步在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基本实现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有意向的竞买人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打印和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2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11日17时00分。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7时00分。
五、资格确认: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3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2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11日17时30分。
六、拍卖时间及网址:
拍卖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
拍卖网址: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9002/)。
七、其他事项:
(一)该宗地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不涉及国家安全、净空保护区域、气象环境探测保护范围、土壤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因素影响。已完成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文物考古、地震安全等区域评估和普查。
(二)确定竞得人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三)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拍卖出让,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熊先生。
联系电话:0898-*、*。
查询网址:http://**、http://**、http://**:9002/。
九、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 (略) 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 (略) 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 (略) 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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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2024-06号地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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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24〕02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控制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东出让2024-06号 | (略) 八所镇园区七路南侧、创新路东侧 | 20001.89㎡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40% | ≤20% | ≤36米 | 636 | 636 |
注:该宗地面积合30亩,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19972.63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8°面积19974.43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
二、拍卖竞买人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 (略) 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 (略) 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 (略) 范围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
4、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三、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地拟建项目为高新技术产业,出让控制标准投资强度为30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为30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为10万元/亩。
(二)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年内。
(三)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主体成员共计3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四)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绿色低碳建 (略) 、市、县有关政策条例执行。
(五)根据新建建筑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相关规定,企业投资新建建筑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必须在项目设计、概算、施工时,同步在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基本实现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签订《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有意向的竞买人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打印和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2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11日17时00分。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7时00分。
五、资格确认: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3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2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11日17时30分。
六、拍卖时间及网址:
拍卖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
拍卖网址: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9002/)。
七、其他事项:
(一)该宗地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不涉及国家安全、净空保护区域、气象环境探测保护范围、土壤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因素影响。已完成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文物考古、地震安全等区域评估和普查。
(二)确定竞得人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三)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拍卖出让,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熊先生。
联系电话:0898-*、*。
查询网址:http://**、http://**、http://**:9002/。
九、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 (略) 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 (略) 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 (略) 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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