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关于5吨龙门吊一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关于5吨龙门吊一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头屯 (略) 定于2024年2月28日上午11时至2024年2月29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5吨龙门吊(数量:1台;启用日期:2017年5月;详见评估报告,标的以实际现状、数量为准)。
评估价:47600元
起拍价:34272元
保证金:6500元
增价幅度:6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现状进行移交,法院不再对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品牌等进行清查核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法院无法对设备性能进行测试,因标的物出现的质量、数量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转移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欠缴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标的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挖掘、搬运、装载、运输、人工等相关费用以及转移过程中安全责任、标的物损毁等风险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标的物由于现状及可能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头屯 (略) (地址:地址: (略) 头屯河区北站公路5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 (略) 头屯河区北站公路51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 (略)
联系人:曾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
辅助机构地址: (略) 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1号19层
(略) 头屯 (略)
2024年2月 20日
拍卖公告
(略) 头屯 (略) 定于2024年2月28日上午11时至2024年2月29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5吨龙门吊(数量:1台;启用日期:2017年5月;详见评估报告,标的以实际现状、数量为准)。
评估价:47600元
起拍价:34272元
保证金:6500元
增价幅度:6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现状进行移交,法院不再对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品牌等进行清查核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法院无法对设备性能进行测试,因标的物出现的质量、数量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转移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欠缴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标的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挖掘、搬运、装载、运输、人工等相关费用以及转移过程中安全责任、标的物损毁等风险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标的物由于现状及可能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头屯 (略) (地址:地址: (略) 头屯河区北站公路5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 (略) 头屯河区北站公路51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 (略)
联系人:曾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
辅助机构地址: (略) 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1号19层
(略) 头屯 (略)
2024年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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