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大立小区15栋东头第一栋联排别墅出租二次交易公告
蒸湘区大立小区15栋东头第一栋联排别墅出租二次交易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公告 | |||
公告编号: | 衡公资产字〔2024〕10号 | 标的编号: | CQJY* |
项目名称: | 蒸湘区大立小区15栋东头第一栋联排别墅出租 | ||
标的名称: | 蒸湘区大立小区15栋东头第一栋联排别墅出租 | ||
产权类型: | 资产 | ||
竞价方式: | 网上竞价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蒸湘区大立小区15栋东头第一栋联排别墅出租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蒸湘区财政事务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蒸湘区船山大道20号 | ||
公司类型(单位类型) |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 | ||
三、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
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蒸湘区财政局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蒸湘区人民政府 | ||
批准单位名称 | 蒸湘区财政局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关于蒸湘区财政事务中心大立小区15栋东头第一栋联排别墅房产对外租赁招标有关事项的批复》(衡蒸财发(2024)2号) | ||
四、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信息 | 地址 | 蒸湘区大立小区15栋东头第一栋 | |
面积 | 398.58 | ||
用途 | 商用 | ||
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2个月 | ||
配套设施 | |||
五、重要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公开招标以标的物现状对其租赁权进行公开招标(不包括房屋内动产类财产),竞标采用网上竞价形式,竞租人在竞拍前须对本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包括其瑕疵等),招租方对标的物中所有瑕疵(包括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原租赁方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依法具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买人需提供原《租赁合同》及身份证明材料到转让方进行申请,优先承租权资格经转让方确认后在公告结束前二个工作日内持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3、本标的物公示中的面积是以测绘面积为准。 4、我中心承诺该房屋(门面)属我中心所有,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5、租赁合同生效日期以我单位正式交将房屋(门面)移交实际控制权给*方后开始计取。 6、租期:不超过3年。 7、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按每季度一交。 8、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按5%比例增长。 9、保证金退还方式:竞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经市交易中心转付至我中心时,我中心根据最终成交价,将保证金转为相应房屋租金(不计息)。 10、租赁期间,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使用租赁资产有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负责所承租项目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维修,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赔偿,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需进行装修、维修,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承租方自理,权属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12、严禁私自转让行为,我中心将视同为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并保留司法诉讼权利。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需本人携带合同原件、押金条原件、合同签订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退租退押手续。 13、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违反 (略) 容环保要求,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14、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国家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免责。 15、租赁终止后,承租方应做到人离场清,办好租赁相关事项的交接手续。承租方租赁房屋的装修及其他增设物无偿、无损归我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除外),不符合房屋安全要求的增设物及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水电管网走向的需自行拆除,恢复出租原状,经我中心验收合格后,再予办理退租退押手续。 16、合同有效期届满,我中心有权收回出租房屋(门面),承租方有义务如期交还。 | ||
六、竞价时间安排 | |||
公告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10:00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 自由报价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10:00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限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10:00 | ||
质疑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 |
答疑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 |
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17:00 |
七、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资产评估结果 | 90876元/年 | |
起始价(元/年) | 90876.00 | ||
保证金(元) | 90876.00 | ||
增价幅度(元/年) | 200.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产权交易合同》支付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17:0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详情,若参与竞买,视同已对标的物详细情况有清晰了解。 2、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采取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告知书》(在线打印)及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审核及签订《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转至《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交割单》提供的银行账户(无需竞得人另行向交易中心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存在不予退回情形的,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至交款人账户。对受让方资格条件有要求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按《网上竞价须知》约定处理。 7、竞得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须知》(简称:《网上竞价须知》)。 | ||
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八、其他信息 | |||
竞价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公告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竞买须知 | 详见《网上竞价须知》。 |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党政门户网,湖南衡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等 | ||
九、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看货联系人) | 刘棣钧 | *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技术信息科 | 0734-*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国有产权交易科 | 0734-* | |
(略) 数字认证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 CA办理 | 0734-* | |
十、相关附件 | |||
相关附件 | 《网上竞价须知》、《成交确认书(样本)》、《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2月21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公告 | |||
公告编号: | 衡公资产字〔2024〕10号 | 标的编号: | CQJY* |
项目名称: | 蒸湘区大立小区15栋东头第一栋联排别墅出租 | ||
标的名称: | 蒸湘区大立小区15栋东头第一栋联排别墅出租 | ||
产权类型: | 资产 | ||
竞价方式: | 网上竞价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蒸湘区大立小区15栋东头第一栋联排别墅出租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蒸湘区财政事务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蒸湘区船山大道20号 | ||
公司类型(单位类型) |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 | ||
三、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
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蒸湘区财政局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蒸湘区人民政府 | ||
批准单位名称 | 蒸湘区财政局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关于蒸湘区财政事务中心大立小区15栋东头第一栋联排别墅房产对外租赁招标有关事项的批复》(衡蒸财发(2024)2号) | ||
四、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信息 | 地址 | 蒸湘区大立小区15栋东头第一栋 | |
面积 | 398.58 | ||
用途 | 商用 | ||
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2个月 | ||
配套设施 | |||
五、重要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公开招标以标的物现状对其租赁权进行公开招标(不包括房屋内动产类财产),竞标采用网上竞价形式,竞租人在竞拍前须对本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包括其瑕疵等),招租方对标的物中所有瑕疵(包括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原租赁方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依法具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买人需提供原《租赁合同》及身份证明材料到转让方进行申请,优先承租权资格经转让方确认后在公告结束前二个工作日内持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3、本标的物公示中的面积是以测绘面积为准。 4、我中心承诺该房屋(门面)属我中心所有,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5、租赁合同生效日期以我单位正式交将房屋(门面)移交实际控制权给*方后开始计取。 6、租期:不超过3年。 7、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按每季度一交。 8、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按5%比例增长。 9、保证金退还方式:竞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经市交易中心转付至我中心时,我中心根据最终成交价,将保证金转为相应房屋租金(不计息)。 10、租赁期间,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使用租赁资产有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负责所承租项目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维修,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赔偿,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需进行装修、维修,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承租方自理,权属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12、严禁私自转让行为,我中心将视同为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并保留司法诉讼权利。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需本人携带合同原件、押金条原件、合同签订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退租退押手续。 13、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违反 (略) 容环保要求,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14、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国家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免责。 15、租赁终止后,承租方应做到人离场清,办好租赁相关事项的交接手续。承租方租赁房屋的装修及其他增设物无偿、无损归我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除外),不符合房屋安全要求的增设物及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水电管网走向的需自行拆除,恢复出租原状,经我中心验收合格后,再予办理退租退押手续。 16、合同有效期届满,我中心有权收回出租房屋(门面),承租方有义务如期交还。 | ||
六、竞价时间安排 | |||
公告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10:00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 自由报价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10:00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限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10:00 | ||
质疑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 |
答疑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 |
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17:00 |
七、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资产评估结果 | 90876元/年 | |
起始价(元/年) | 90876.00 | ||
保证金(元) | 90876.00 | ||
增价幅度(元/年) | 200.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产权交易合同》支付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17:0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详情,若参与竞买,视同已对标的物详细情况有清晰了解。 2、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采取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告知书》(在线打印)及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审核及签订《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转至《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交割单》提供的银行账户(无需竞得人另行向交易中心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存在不予退回情形的,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至交款人账户。对受让方资格条件有要求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按《网上竞价须知》约定处理。 7、竞得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须知》(简称:《网上竞价须知》)。 | ||
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八、其他信息 | |||
竞价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公告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竞买须知 | 详见《网上竞价须知》。 |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党政门户网,湖南衡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等 | ||
九、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看货联系人) | 刘棣钧 | *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技术信息科 | 0734-*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国有产权交易科 | 0734-* | |
(略) 数字认证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 CA办理 | 0734-* | |
十、相关附件 | |||
相关附件 | 《网上竞价须知》、《成交确认书(样本)》、《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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