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部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移出负面行为清单的公示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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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部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移出负面行为清单的公示第一批

关于将部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移出负面行为清单的公示(第一批)

为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2023 年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一支队会同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将拒载、故意绕道、途中甩客、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相应的负面行为清单。根据相关规定,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一支队对第一批C类负面行为清单内的驾驶员的行政处罚及投诉情况予以核实,现将此部分名单中6个月内未发生客运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移出负面行为清单(名单见附件)。

2024年2月20日

关于将部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移出负面行为清单的公示(第一批)

为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2023 年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一支队会同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将拒载、故意绕道、途中甩客、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相应的负面行为清单。根据相关规定,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一支队对第一批C类负面行为清单内的驾驶员的行政处罚及投诉情况予以核实,现将此部分名单中6个月内未发生客运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移出负面行为清单(名单见附件)。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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