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梅城镇正大街18号和梅城市民路2、3、6、7、12、13号房屋租赁权
建德市梅城镇正大街18号和梅城市民路2、3、6、7、12、13号房屋租赁权
( (略) 梅城镇正大街1 (略) 民路2、3、6、7、12、13号房屋)租赁权项目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JDCQ*-0001 | ||
交易项目名称 | 建德市梅城镇正大街18号和梅城市民路2、3、6、7、12、13号房屋租赁权拍租 | ||
产权类型 | 国有资产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闲置资产,商业用房,具有浓厚的商业氛围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1日8:30时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2月27日16:30时 | ||
租赁年限 | 5年 | 租赁面积 | 4083.55平方米 |
起始价 | *元/年 | 加价规则 | 1000元/次或其整倍数 |
竞买人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拍。 | ||
报名须知 | 1、本房屋租赁使用权为国有资产使用权招租,不等同于网络司法竞拍,标的物按现状竞拍。房屋的外观、结构、装修、质量等均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为带瑕疵竞价,请竞买人自行勘察评估确认,产权 (略) (略) 对此不做承诺。 2、本次拍租房产用于民宿经营,不得从事纯餐饮、小吃等业态。要求竞买人需具有2年以上经营管理民宿的经验,具体经营业态必须符合政府部门的规划和要求,依法依规持照经营,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有违反规定且勒令整改后不执行的, (略) (略) 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竞受人应按以上要求合理使用房屋和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办理相关证照,依法依规持照、持证开展经营,严禁用于设立私人会所、变相搞“一桌餐”服务。买受人从事的经营项目能否通过消防、环评等各行政部门审批,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及许可证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确认, (略) (略) 对此不作承诺并不承担相应责任。 3、买 (略) (略) 交纳年租金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含水电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双方租赁合同终止且买受人未发生违约行为时退还(不计息)。 4、租赁期间房产维护、维修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装修、消防、营业执照等审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5、买受人今后对标的的使用须在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经营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成交后,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内不得从事违反经营活动。并按报名承诺的业态守法经营,如有违反,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6、买受人接到委托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按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将按违约论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7、买受人需全部接收标的内现有民宿的工作人员,做好员工的平稳过渡工作。 8、买受人需接收标的内现有民宿的易损易耗品,以委托人整理的低值易耗品明细清单为准,出售金额请咨询0571-*。 9、买受人需做好正大街18号现有烟草展厅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10、其他未涉事宜均以委托人和买受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 ||
付款方式 | 成交价为第一年年租金,租金按半年付款一次,先付后用,以后租金于租金期满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期租金。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租赁涨幅 | 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经营业态定位 | 本次拍租房产用于民宿经营,不得从事纯餐饮、小吃等业态。 | ||
窗体顶端 是否允许报起始价竞得 窗体底端 | 是 | ||
注意事项 | 竞 (略) (略) 交纳年租金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含水电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双方租赁合同终止且买受人未发生违约行为时退还(不计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8日9:00时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2月28日11:00时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 * 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按原路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竞价结束后,预竞得人(竞得人)若发生以上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计算方式为: (1)若该项目为非项目组的,竟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2)若该项目属于项目组的,竞得人的前述行为仅涉及成交项目组中部分竟价包的,竞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放弃竞价包)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同时,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潘莹 *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 |
交易平台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平台(建易招标采购平台)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略) 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朝忠 * |
( (略) 梅城镇正大街1 (略) 民路2、3、6、7、12、13号房屋)租赁权项目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JDCQ*-0001 | ||
交易项目名称 | 建德市梅城镇正大街18号和梅城市民路2、3、6、7、12、13号房屋租赁权拍租 | ||
产权类型 | 国有资产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闲置资产,商业用房,具有浓厚的商业氛围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1日8:30时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2月27日16:30时 | ||
租赁年限 | 5年 | 租赁面积 | 4083.55平方米 |
起始价 | *元/年 | 加价规则 | 1000元/次或其整倍数 |
竞买人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拍。 | ||
报名须知 | 1、本房屋租赁使用权为国有资产使用权招租,不等同于网络司法竞拍,标的物按现状竞拍。房屋的外观、结构、装修、质量等均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为带瑕疵竞价,请竞买人自行勘察评估确认,产权 (略) (略) 对此不做承诺。 2、本次拍租房产用于民宿经营,不得从事纯餐饮、小吃等业态。要求竞买人需具有2年以上经营管理民宿的经验,具体经营业态必须符合政府部门的规划和要求,依法依规持照经营,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有违反规定且勒令整改后不执行的, (略) (略) 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竞受人应按以上要求合理使用房屋和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办理相关证照,依法依规持照、持证开展经营,严禁用于设立私人会所、变相搞“一桌餐”服务。买受人从事的经营项目能否通过消防、环评等各行政部门审批,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及许可证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确认, (略) (略) 对此不作承诺并不承担相应责任。 3、买 (略) (略) 交纳年租金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含水电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双方租赁合同终止且买受人未发生违约行为时退还(不计息)。 4、租赁期间房产维护、维修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装修、消防、营业执照等审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5、买受人今后对标的的使用须在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经营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成交后,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内不得从事违反经营活动。并按报名承诺的业态守法经营,如有违反,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6、买受人接到委托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按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将按违约论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7、买受人需全部接收标的内现有民宿的工作人员,做好员工的平稳过渡工作。 8、买受人需接收标的内现有民宿的易损易耗品,以委托人整理的低值易耗品明细清单为准,出售金额请咨询0571-*。 9、买受人需做好正大街18号现有烟草展厅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10、其他未涉事宜均以委托人和买受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 ||
付款方式 | 成交价为第一年年租金,租金按半年付款一次,先付后用,以后租金于租金期满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期租金。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租赁涨幅 | 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经营业态定位 | 本次拍租房产用于民宿经营,不得从事纯餐饮、小吃等业态。 | ||
窗体顶端 是否允许报起始价竞得 窗体底端 | 是 | ||
注意事项 | 竞 (略) (略) 交纳年租金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含水电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双方租赁合同终止且买受人未发生违约行为时退还(不计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8日9:00时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2月28日11:00时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 * 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按原路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竞价结束后,预竞得人(竞得人)若发生以上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计算方式为: (1)若该项目为非项目组的,竟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2)若该项目属于项目组的,竞得人的前述行为仅涉及成交项目组中部分竟价包的,竞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放弃竞价包)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同时,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潘莹 *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 |
交易平台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平台(建易招标采购平台)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略) 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朝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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