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法院关于龙城大道渊明丽都11栋11号店铺变卖的公告
彭泽县人民法院关于龙城大道渊明丽都11栋11号店铺变卖的公告
(略) 彭 (略) 将于2024年3月9日10时至2024年5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龙城大道渊明丽都11栋11号店铺;面积为53.71㎡;建筑结构:混合;房屋用途:商业服务;使用状态:已出租;其装修为承租户自行简单装修;建筑物外部通风采风、维护保养、新旧程度较好;地段优越,交通便利。(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起拍价:*.75元,保证金:26000元,增价幅度:2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彭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彭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4年3月8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咨询网拍司辅人员江女士(*)统一安排看样。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十五 (略) 指定账户(户名:彭 (略)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彭泽支行,账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92-*
法院监督电话:079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彭泽县龙城镇山南新区龙兴路
彭 (略)
二O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略) 彭 (略) 将于2024年3月9日10时至2024年5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龙城大道渊明丽都11栋11号店铺;面积为53.71㎡;建筑结构:混合;房屋用途:商业服务;使用状态:已出租;其装修为承租户自行简单装修;建筑物外部通风采风、维护保养、新旧程度较好;地段优越,交通便利。(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起拍价:*.75元,保证金:26000元,增价幅度:2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彭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彭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4年3月8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咨询网拍司辅人员江女士(*)统一安排看样。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十五 (略) 指定账户(户名:彭 (略)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彭泽支行,账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92-*
法院监督电话:079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彭泽县龙城镇山南新区龙兴路
彭 (略)
二O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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