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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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出租项目

(略) 金神镇人民政府委托,现 (略) 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公开竞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及主要内容:

1、标的名称:桐城市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出租项目

2、经营权取得方式: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

如合格的竞拍人不足三家,无法构成有效竞价的,将发二次公告,报名时间顺延五个工作日;如到期再次不足三家,将根据有关规定: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组织实施公开竞价;若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交易双方按底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3、竞拍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

养殖要求

面积(亩)

租赁期限(年)

租赁底价

(元/年)

竞价保证

金(元)

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

自然养殖

55

5

10450

10000

说明:水面不包水位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金神镇联圩村;

2、水面权属情况:产 (略) 金神镇联圩村所有。 (略) 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水面无权属纠纷,出租方将提供该处水面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件照;

3、租赁期限5年,下一轮租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二、竞拍人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拍人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流转标的,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流转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水面流转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涉及前期承包人投入资产、建筑物、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方案要求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水面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方金神镇联圩村中心村庄曹塥水面所有权的行为,特殊情况下需经委托方同意。租赁期满,*方有优先续约权;如无意向续约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退出经营,*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偿处置*方的一切物品。如遇国家重点工程,要无条件配合,土地征收补偿费归出租方,青苗费和种养殖损失补偿归承租方。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该水面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塘口卫生清理、排水通畅等相关工作及费用。

(五)承租方应遵守《水法》《渔业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外,在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水面灌溉放水和防洪泄洪等经营管理活动,该水面不保证养殖水位,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六)承租方在平时种养殖经营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承包期内安全生产及其相关法律责任,如遇安全事故、偷盗以及社会治安等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旱灾、水灾等)时造成的一切后果,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七)租赁期内,承租方 (略) 河湖“五清四乱”管理,保持圩埂、农田、水面整洁,不得饲养畜禽,该水面属自然养殖,实施环境保护措施,不得设置围栏网、防逃网等设施,不得影响周边村民生产、生活,经营期间配合村级各部门管理。

(八)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退还租赁价款、延长租赁期限。如因 (略) 政重点工程规定需要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九)在租赁期内,*方对*方生产经营有监督权,*方如果有意向改造其水面,需同*方友好协商,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租期到期后,*方需及时处置个人添置固定资产,可移动的设备(不包括利用各级项目奖补资金、配套资金添置的设备)由承租方自行移除并承担移除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方予以经济补偿,如到期*方不及时处置,视为其放弃该固定资产所有权,*方有权无偿接管,租赁期内,如有涉及国家各级政策性奖补项目、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等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十)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流转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承租方可以立即重新发包,且不承担中标方任何损失。

(十一)《租赁经营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需将租赁标的物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交还租赁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租赁期内日租金的三倍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竞拍人报名及资格认定

1、有意向的竞拍人可于2024年 3月4日09时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金神镇人民政府四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盛运西路1号);联系电话:0556-*

竞拍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竞拍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现场竞价规则

1、竞拍人的竞拍报价是指竞拍人为取得本次竞拍的经营权,承诺以支付竞拍成交价款的方式和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出租人支付的金额。

2、竞拍人的现场竞拍报价必须大于主持人公布的第一轮最高报价方为有效报价。

3、竞拍人的竞拍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仟元整(¥1000.00元),即竞拍人的下一轮竞拍报价=本轮竞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人民币 1000.00元的正整数倍。

4、当竞拍人的竞拍报价进行到第n轮,无竞拍人参与第n+1轮的竞拍报价时,此时第n轮竞价中有效报价最高的竞拍人报价即为本竞拍的的最高报价。

5、本次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6、成交后,出租人( (略) 金神镇联圩村委会)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中的有关要求与竞得人签订《合同》。

六、竞拍时间及地址

竞拍时间:2024年 3月 4 日 9 时 30 分;

竞拍地址: (略) 金神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名称: (略) 金神镇联圩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 (略) 金神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5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金神镇人民政府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招租”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竞价、流转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金神镇人民政府

本授权书声明: (意向受让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招租”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竞价、合同的签订,以本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意向租赁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租赁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竞拍报价单

竞拍标的名称

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

竞拍报价

(人民币元)

(¥ 元)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竞拍人

法人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略) 金神镇人民政府委托,现 (略) 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公开竞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及主要内容:

1、标的名称:桐城市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出租项目

2、经营权取得方式: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

如合格的竞拍人不足三家,无法构成有效竞价的,将发二次公告,报名时间顺延五个工作日;如到期再次不足三家,将根据有关规定: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组织实施公开竞价;若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交易双方按底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3、竞拍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

养殖要求

面积(亩)

租赁期限(年)

租赁底价

(元/年)

竞价保证

金(元)

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

自然养殖

55

5

10450

10000

说明:水面不包水位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金神镇联圩村;

2、水面权属情况:产 (略) 金神镇联圩村所有。 (略) 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水面无权属纠纷,出租方将提供该处水面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件照;

3、租赁期限5年,下一轮租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二、竞拍人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拍人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流转标的,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流转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水面流转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涉及前期承包人投入资产、建筑物、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方案要求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水面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方金神镇联圩村中心村庄曹塥水面所有权的行为,特殊情况下需经委托方同意。租赁期满,*方有优先续约权;如无意向续约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退出经营,*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偿处置*方的一切物品。如遇国家重点工程,要无条件配合,土地征收补偿费归出租方,青苗费和种养殖损失补偿归承租方。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该水面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塘口卫生清理、排水通畅等相关工作及费用。

(五)承租方应遵守《水法》《渔业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外,在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水面灌溉放水和防洪泄洪等经营管理活动,该水面不保证养殖水位,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六)承租方在平时种养殖经营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承包期内安全生产及其相关法律责任,如遇安全事故、偷盗以及社会治安等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旱灾、水灾等)时造成的一切后果,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七)租赁期内,承租方 (略) 河湖“五清四乱”管理,保持圩埂、农田、水面整洁,不得饲养畜禽,该水面属自然养殖,实施环境保护措施,不得设置围栏网、防逃网等设施,不得影响周边村民生产、生活,经营期间配合村级各部门管理。

(八)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退还租赁价款、延长租赁期限。如因 (略) 政重点工程规定需要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九)在租赁期内,*方对*方生产经营有监督权,*方如果有意向改造其水面,需同*方友好协商,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租期到期后,*方需及时处置个人添置固定资产,可移动的设备(不包括利用各级项目奖补资金、配套资金添置的设备)由承租方自行移除并承担移除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方予以经济补偿,如到期*方不及时处置,视为其放弃该固定资产所有权,*方有权无偿接管,租赁期内,如有涉及国家各级政策性奖补项目、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等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十)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流转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承租方可以立即重新发包,且不承担中标方任何损失。

(十一)《租赁经营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需将租赁标的物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交还租赁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租赁期内日租金的三倍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竞拍人报名及资格认定

1、有意向的竞拍人可于2024年 3月4日09时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金神镇人民政府四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盛运西路1号);联系电话:0556-*

竞拍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竞拍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现场竞价规则

1、竞拍人的竞拍报价是指竞拍人为取得本次竞拍的经营权,承诺以支付竞拍成交价款的方式和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出租人支付的金额。

2、竞拍人的现场竞拍报价必须大于主持人公布的第一轮最高报价方为有效报价。

3、竞拍人的竞拍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仟元整(¥1000.00元),即竞拍人的下一轮竞拍报价=本轮竞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人民币 1000.00元的正整数倍。

4、当竞拍人的竞拍报价进行到第n轮,无竞拍人参与第n+1轮的竞拍报价时,此时第n轮竞价中有效报价最高的竞拍人报价即为本竞拍的的最高报价。

5、本次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6、成交后,出租人( (略) 金神镇联圩村委会)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中的有关要求与竞得人签订《合同》。

六、竞拍时间及地址

竞拍时间:2024年 3月 4 日 9 时 30 分;

竞拍地址: (略) 金神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名称: (略) 金神镇联圩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 (略) 金神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5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金神镇人民政府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招租”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竞价、流转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金神镇人民政府

本授权书声明: (意向受让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招租”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竞价、合同的签订,以本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意向租赁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租赁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竞拍报价单

竞拍标的名称

金神镇联圩村中心组约55亩5年期水面经营权

竞拍报价

(人民币元)

(¥ 元)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竞拍人

法人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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