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公交客车拍卖公告
喀什公交客车拍卖公告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3月13日上午12: (略) 人民西路340号2号楼202室进行客车资产现场拍卖。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客车资产项目一批。本次拍卖车辆按现状整体打包进行拍卖,均不包含车辆号牌,意向人提交报名资料查看或索要车辆信息:本次拍卖标的名称:均为大型普通客车、车辆型号:ZK6821DG5(80辆)、生产日期:2017、7、18;车辆型号:ZK6821DG2(60辆)、生产日期:2015、12、31;生产厂家:郑州 (略) ; 总评估价:38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次及其整倍数。
二、线下预展时间:2024年2月22日上午10:00至2024年3月12日下午16:00;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
三、线下预展地点: (略) (略) 院内
四、拍卖时间:2024年3月13日上午12:00
五、拍卖地点: (略) 人民西路340号2号楼202室
六、咨询电话:*、*李女士
七、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
八、注意事项:
1、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至拍卖会地点办理竞买人登记手续
2、买受人成功竞得标的后,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略) (主办单位)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3、请竞买人务必在报名、 (略) 发布的其他事项详见《特别规定》、《竞买协议》。应遵守拍卖规定。
4、公告在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和《喀什日报》同步发布;自行查阅
九、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整体进行拍卖,均不包含车辆号牌,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交付,自行查询标的物情况,标的物信息摘自新天评报字【2024】第09号评估报告,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
2、 (略) 下发《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消费发[2022] 92号)文件,文件中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 (略) 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请竞买人注意以上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本次拍卖车辆可联合参与竞拍,详询拍卖人。
3、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5个自然日按约定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逾期未全额缴纳的,拍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追缴。
4、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功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资产交割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约定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支付5%拍卖佣金。
5、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请登录公拍网-资产拍卖,《喀什日报》查阅进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6、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以上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略)
2024年2月22日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3月13日上午12: (略) 人民西路340号2号楼202室进行客车资产现场拍卖。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客车资产项目一批。本次拍卖车辆按现状整体打包进行拍卖,均不包含车辆号牌,意向人提交报名资料查看或索要车辆信息:本次拍卖标的名称:均为大型普通客车、车辆型号:ZK6821DG5(80辆)、生产日期:2017、7、18;车辆型号:ZK6821DG2(60辆)、生产日期:2015、12、31;生产厂家:郑州 (略) ; 总评估价:38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次及其整倍数。
二、线下预展时间:2024年2月22日上午10:00至2024年3月12日下午16:00;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
三、线下预展地点: (略) (略) 院内
四、拍卖时间:2024年3月13日上午12:00
五、拍卖地点: (略) 人民西路340号2号楼202室
六、咨询电话:*、*李女士
七、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
八、注意事项:
1、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至拍卖会地点办理竞买人登记手续
2、买受人成功竞得标的后,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略) (主办单位)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3、请竞买人务必在报名、 (略) 发布的其他事项详见《特别规定》、《竞买协议》。应遵守拍卖规定。
4、公告在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和《喀什日报》同步发布;自行查阅
九、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整体进行拍卖,均不包含车辆号牌,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交付,自行查询标的物情况,标的物信息摘自新天评报字【2024】第09号评估报告,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
2、 (略) 下发《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消费发[2022] 92号)文件,文件中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 (略) 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请竞买人注意以上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本次拍卖车辆可联合参与竞拍,详询拍卖人。
3、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5个自然日按约定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逾期未全额缴纳的,拍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追缴。
4、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功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资产交割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约定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支付5%拍卖佣金。
5、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请登录公拍网-资产拍卖,《喀什日报》查阅进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6、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以上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略)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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