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积区机关事业单位闲置不动产出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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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积区机关事业单位闲置不动产出租的公告

招 租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麦积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甘肃卓安 (略) 受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 (略) (以下简称“出租人”)委托,就出租人所属的部分国有闲置不动产进行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前来咨询报名竞租。

一、出租人: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 (略)

二、招租代理机构:甘肃卓安 (略)

三、项目名称: (略) 麦积区机关事业单位闲置不动产出租项目

四、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1,麦积区原人防招待所:位于天水火车站广场东侧,6层楼1幢,面积720平方米。

2,道北街道办事处原办 公场所。位于为民路18号,独院,三栋建筑,面积1136.94平方米。

3,麦积区农业农村局原农机学校办公场所:位于花牛路 44号,独院,占地面积4742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62平方米

五、招租方式:将以上各标的物整体对外招租

六、租金要求:租金价格以竞租方最高报价作为出租价。

七、报名对象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相应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者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或机构。(曾有犯罪、严重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个人或机构除外)

八、报价提交。竞租者提前将竞租报价表填制好后密封于信封袋内,在竞租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九、竞租办法及流程:

(一)竞价规则。在有效报价中,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竞租流程。

1.开标。由工作人员现场拆封出租人租金底价密封袋,现场公布租金底价;同时现场拆封竞租人提交的竞租报价密封袋,并逐一公布报价情况。

2.无效报价。现场对无效报价进行去除,无效报价包括且不限于非独立法人组织报价、限制行为能力人报价、低于出租人底价以及其他围标、串标等弄虚作假的报价等。

3.由工作人员对竞租人的有效报价进行统计汇总,并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现场公布排序结果,并将有效报价最高的前三名为竞租候选人推荐给出租人,由出租人在竞租候选人中确定出承租人,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函)。

4.竞租人报价全部低于底价时,由出租人上报资产管理部门讨论后,现场反馈结果;如无人报名竞价,按流标办理。

十、其他要求

1.出租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承租期间,承租人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合法经营(道北街道办事处原办公场所,不得从事娱乐、餐饮等扰民性经营活动)。

2.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行负担相关税费(包括与该租赁标的物经营有关的一切税费以及水电、装修、维修、物业管理等费用),并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生产事故等工作。如承租人拟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应提前报出租人书面审批同意。

3.确定的出租人要对承租合同予以认可,对承租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行处理和解决承租期间产生的与承租人的行为有关的矛盾和问题。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场地)转租第三方。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需承担合同价10%的违约金。次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可要求次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

6.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场地),不得擅自改动房屋(场地)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因承租人不当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7.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终止承租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未到期的租金不予退还。

8.承租期间,因为政策原因,出租人无法继续出租,应提前两个月告知承租人,在承租人退租搬离后退还剩余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9.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其装修时附着在地面、墙壁、天花板上的装饰、装修材料及不可移动的财产,承租人对上述财产的损坏按等价赔偿,其它动产及设备由承租人自行处理。

10.承租期满,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将租赁标的物完整无损按时归还出租人。

11.承租期满后需要续租的,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现承租人明确放弃优先承租权的除外。

12.中标方应于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并向出租人缴纳全年房租20%的承租保证金(承租保证金主要为承租人在承租期间的承租担保金,在承租期结束由出租人原渠道退回承租人)。逾期未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承租人。

十一、报名事项:

个人参与竞租的需提交《竞租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参与竞租的需提交《竞租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盖公章各一份)。

十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4日17时止。

十三、报名地点:甘肃 (略) 项目部,地址:天水麦积区兴陇路8号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2楼。

十四、现场踏勘:2024年3月4日下午17时至18时,由代理公司组织出租人、报名人现场踏勘标的物。

十五、开标时间:2024年3月5日上午9时开始。

十六、竞价地点: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 (略) 会议室(麦 (略) 内南楼)。

十七、代理费用:代理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丽 0938—*

程婧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卓安 (略)

2024年2月22日


招 租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麦积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甘肃卓安 (略) 受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 (略) (以下简称“出租人”)委托,就出租人所属的部分国有闲置不动产进行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前来咨询报名竞租。

一、出租人: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 (略)

二、招租代理机构:甘肃卓安 (略)

三、项目名称: (略) 麦积区机关事业单位闲置不动产出租项目

四、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1,麦积区原人防招待所:位于天水火车站广场东侧,6层楼1幢,面积720平方米。

2,道北街道办事处原办 公场所。位于为民路18号,独院,三栋建筑,面积1136.94平方米。

3,麦积区农业农村局原农机学校办公场所:位于花牛路 44号,独院,占地面积4742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62平方米

五、招租方式:将以上各标的物整体对外招租

六、租金要求:租金价格以竞租方最高报价作为出租价。

七、报名对象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相应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者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或机构。(曾有犯罪、严重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个人或机构除外)

八、报价提交。竞租者提前将竞租报价表填制好后密封于信封袋内,在竞租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九、竞租办法及流程:

(一)竞价规则。在有效报价中,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竞租流程。

1.开标。由工作人员现场拆封出租人租金底价密封袋,现场公布租金底价;同时现场拆封竞租人提交的竞租报价密封袋,并逐一公布报价情况。

2.无效报价。现场对无效报价进行去除,无效报价包括且不限于非独立法人组织报价、限制行为能力人报价、低于出租人底价以及其他围标、串标等弄虚作假的报价等。

3.由工作人员对竞租人的有效报价进行统计汇总,并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现场公布排序结果,并将有效报价最高的前三名为竞租候选人推荐给出租人,由出租人在竞租候选人中确定出承租人,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函)。

4.竞租人报价全部低于底价时,由出租人上报资产管理部门讨论后,现场反馈结果;如无人报名竞价,按流标办理。

十、其他要求

1.出租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承租期间,承租人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合法经营(道北街道办事处原办公场所,不得从事娱乐、餐饮等扰民性经营活动)。

2.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行负担相关税费(包括与该租赁标的物经营有关的一切税费以及水电、装修、维修、物业管理等费用),并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生产事故等工作。如承租人拟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应提前报出租人书面审批同意。

3.确定的出租人要对承租合同予以认可,对承租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行处理和解决承租期间产生的与承租人的行为有关的矛盾和问题。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场地)转租第三方。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需承担合同价10%的违约金。次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可要求次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

6.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场地),不得擅自改动房屋(场地)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因承租人不当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7.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终止承租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未到期的租金不予退还。

8.承租期间,因为政策原因,出租人无法继续出租,应提前两个月告知承租人,在承租人退租搬离后退还剩余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9.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其装修时附着在地面、墙壁、天花板上的装饰、装修材料及不可移动的财产,承租人对上述财产的损坏按等价赔偿,其它动产及设备由承租人自行处理。

10.承租期满,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将租赁标的物完整无损按时归还出租人。

11.承租期满后需要续租的,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现承租人明确放弃优先承租权的除外。

12.中标方应于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并向出租人缴纳全年房租20%的承租保证金(承租保证金主要为承租人在承租期间的承租担保金,在承租期结束由出租人原渠道退回承租人)。逾期未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承租人。

十一、报名事项:

个人参与竞租的需提交《竞租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参与竞租的需提交《竞租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盖公章各一份)。

十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4日17时止。

十三、报名地点:甘肃 (略) 项目部,地址:天水麦积区兴陇路8号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2楼。

十四、现场踏勘:2024年3月4日下午17时至18时,由代理公司组织出租人、报名人现场踏勘标的物。

十五、开标时间:2024年3月5日上午9时开始。

十六、竞价地点: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 (略) 会议室(麦 (略) 内南楼)。

十七、代理费用:代理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丽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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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卓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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