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杨管土出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批准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积 | 建设用地 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4-6 | 自贸大街以北邰城路以东,沁园春天住宅小区南侧 | 商业 用地 | 净面积1.0亩 | ≤1.0 | / | / | 40 | 115万元/亩 | 115万元 | 带审批的规划方案出让 |
2024-7 | 自贸大街以北,淡家堡路以西,沁园春天住宅小区南侧 | 商业 用地 | 净面积1.0亩 | ≤1.0 | / | / | 40 | 115万元/亩 | 115万元 |
备注:地块实际面积以测绘成果为准。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9:00时至2024年3月28日17:00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竞买申请与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6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17:00时。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 3月15日至2024年3月28日。挂牌人向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五、挂牌人按照竞买人的报价进行挂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以最高挂价竞买人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挂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不含契税。
六、特别约定:
1、竞得人需按照示范区管委会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对两宗土地周边共计约15亩的公园进行建设(建设标准以审批方案为准,包含公园绿地,硬质铺装,花卉树木,公共卫生间等),建设周期一年,建成 (略) 政管理部门。
2、代建公园 (略) 政部门之后,该宗土地方可办理地上商业建筑不动产登记手续,商业建筑不得用于中餐厅、烧烤等餐饮经营。
七、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八、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0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竞得人在该宗地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将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十、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24日至2024年3月28日,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十二、账户及联系方式
1、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金收缴专户
开户行: (略) 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支行
账 号:*
2、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金户
开户行:建行杨陵区支行
账 号:*00431
3、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资金专户
开户行:陕西杨凌农村 (略)
账 号:**
4、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行
账 号:**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凌凤凰路东段路北)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凌政务大厦一楼)
联 系 人:李胜利 联系电话:029-*
高朝国 联系电话:029-*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23日
杨管土出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批准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积 | 建设用地 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4-6 | 自贸大街以北邰城路以东,沁园春天住宅小区南侧 | 商业 用地 | 净面积1.0亩 | ≤1.0 | / | / | 40 | 115万元/亩 | 115万元 | 带审批的规划方案出让 |
2024-7 | 自贸大街以北,淡家堡路以西,沁园春天住宅小区南侧 | 商业 用地 | 净面积1.0亩 | ≤1.0 | / | / | 40 | 115万元/亩 | 115万元 |
备注:地块实际面积以测绘成果为准。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9:00时至2024年3月28日17:00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竞买申请与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6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17:00时。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 3月15日至2024年3月28日。挂牌人向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五、挂牌人按照竞买人的报价进行挂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以最高挂价竞买人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挂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不含契税。
六、特别约定:
1、竞得人需按照示范区管委会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对两宗土地周边共计约15亩的公园进行建设(建设标准以审批方案为准,包含公园绿地,硬质铺装,花卉树木,公共卫生间等),建设周期一年,建成 (略) 政管理部门。
2、代建公园 (略) 政部门之后,该宗土地方可办理地上商业建筑不动产登记手续,商业建筑不得用于中餐厅、烧烤等餐饮经营。
七、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八、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0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竞得人在该宗地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将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十、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24日至2024年3月28日,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十二、账户及联系方式
1、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金收缴专户
开户行: (略) 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支行
账 号:*
2、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金户
开户行:建行杨陵区支行
账 号:*00431
3、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资金专户
开户行:陕西杨凌农村 (略)
账 号:**
4、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行
账 号:**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凌凤凰路东段路北)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凌政务大厦一楼)
联 系 人:李胜利 联系电话:029-*
高朝国 联系电话:029-*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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