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八路727号美信滨州世贸中心海公馆2号楼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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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八路727号美信滨州世贸中心海公馆2号楼2-103

拍卖公告

(略) 第二 (略) 将于2024年2月22日10时至2024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八路727号美信滨州世贸中心海公馆2号楼2-103(房地产权证号:*+2013;房屋建筑面积为280.24平方米;房屋类型:住宅;房屋所有权来源:新建;竣工日期:2014年;总层数:34层;所属小区名称:“美信滨州世贸中心海公馆”。

土地宗地号:*;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用途:综合;使用期限:2013-11-27至2081-04-30止。

评估价:243.8万元;

起拍价:136.528万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6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2月22日10时至2024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竞拍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须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是否具有竞买资格;法人和其他组织须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拍卖成交确认后,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

特别提醒: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3月11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第二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平凉支行,账号:*6702),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原权利人、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1 (略) 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4年2月1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 (略) 咨询。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咨询电话:*;郑女士

联系地址: (略) 静安区中山北路571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62212

(略) 第二 (略)

2024年1月16日


标的调查情况表:(2023)沪02执458号

拍品名称

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八路727号美信滨州世贸中心海公馆2号楼2-103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略)

现状

占用情况

该标的目前有人使用,法院按现状拍卖, (略) 负责清场。

户籍情况

不详。如有户籍登记,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移。

欠费情况

欠费情况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 (略) 公安局静安分局、 (略) 第二 (略) 查封;

2、房屋抵押权人:**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等状况

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八路727号美信滨州世贸中心海公馆2号楼2-103(房地产权证号:*+2013;房屋建筑面积为280.24平方米;房屋类型:住宅;房屋所有权来源:新建;竣工日期:2014年;总层数:34层;所属小区名称:“美信滨州世贸中心海公馆”。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用途:综合;使用期限:2013-11-27至2081-04-30止。

3.四至情况

东至渤海十八路,南至黄河六路,西至河道,北至黄河八路。

4.特殊说明

(1)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相关拆除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资格问题,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变卖标的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5)变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不动产登记、公安、公共服务等相关职能部门 (略) 了解核实,其他事项详见竞买须知,公告及须知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附件 :滨州房产评估报告.pdf

提示:
点击附件后如显示403无法打开,方法一:请在浏览器地址栏再次回车,方法二:附件处右键复制链接,在浏览器粘贴链接并访问,以上两个方法均可下载
,山东, (略) ,滨州

拍卖公告

(略) 第二 (略) 将于2024年2月22日10时至2024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八路727号美信滨州世贸中心海公馆2号楼2-103(房地产权证号:*+2013;房屋建筑面积为280.24平方米;房屋类型:住宅;房屋所有权来源:新建;竣工日期:2014年;总层数:34层;所属小区名称:“美信滨州世贸中心海公馆”。

土地宗地号:*;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用途:综合;使用期限:2013-11-27至2081-04-30止。

评估价:243.8万元;

起拍价:136.528万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6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2月22日10时至2024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竞拍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须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是否具有竞买资格;法人和其他组织须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拍卖成交确认后,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

特别提醒: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3月11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第二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平凉支行,账号:*6702),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原权利人、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1 (略) 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4年2月1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 (略) 咨询。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咨询电话:*;郑女士

联系地址: (略) 静安区中山北路571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62212

(略) 第二 (略)

2024年1月16日


标的调查情况表:(2023)沪02执458号

拍品名称

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八路727号美信滨州世贸中心海公馆2号楼2-103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略)

现状

占用情况

该标的目前有人使用,法院按现状拍卖, (略) 负责清场。

户籍情况

不详。如有户籍登记,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移。

欠费情况

欠费情况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 (略) 公安局静安分局、 (略) 第二 (略) 查封;

2、房屋抵押权人:**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等状况

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八路727号美信滨州世贸中心海公馆2号楼2-103(房地产权证号:*+2013;房屋建筑面积为280.24平方米;房屋类型:住宅;房屋所有权来源:新建;竣工日期:2014年;总层数:34层;所属小区名称:“美信滨州世贸中心海公馆”。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用途:综合;使用期限:2013-11-27至2081-04-30止。

3.四至情况

东至渤海十八路,南至黄河六路,西至河道,北至黄河八路。

4.特殊说明

(1)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相关拆除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资格问题,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变卖标的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5)变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不动产登记、公安、公共服务等相关职能部门 (略) 了解核实,其他事项详见竞买须知,公告及须知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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