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套废旧模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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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套废旧模具转让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套废旧模具转让
项目名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套废旧模具转让 项目编号 N0129W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2-27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11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套废旧模具转让 1 *.00
合计 *.00
存放地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征仪南路1号
标的现状

1、转让标的为降价后再次挂牌转让。所有标的转让前是经转让方长期使用均有不同程度的锈蚀、外观成色较差、铭牌和型号无法识别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其具备受让方可能期待的价值,以及不保证标的质量、完整性和可使用性等。

2、受让方承诺所购标的不得用于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生产,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3、现场实物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3-09-30
评估机构 四川天健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重庆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0X6

注册地: (略) 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经济类型: (略) (上市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 (略)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报废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可能存在缺失。转让标的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提货数量及状态以转让方现场最终交付时的实际数量及实物状态为准,若有出入,成交价格不作调整,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受让方自愿承担转让方转让标的交接后所发生的任何义务、责任和风险。

4、转让标的为废旧/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移走,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需支付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6、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7、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8、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9、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交割、拆除、拉运等事项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在拆卸、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受让方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运保证金不予退回,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交易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3、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3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除受让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受让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间:3月6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征仪南路1号

3、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先生,023-*

要求:请提前2天与联系人预约登记入场事宜(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并按要求办理入场相关手续。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2-27 09:00:00 至 2024-03-1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人民币13万元。(首期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7: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2-27 09:00:00-2024-03-12 17: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转让标的图片.rar

附件: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孔女士0451-*
监督电话 0451-*
咨询时间 公告期限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长江路28-8号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套废旧模具转让
项目名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套废旧模具转让 项目编号 N0129W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2-27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11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套废旧模具转让 1 *.00
合计 *.00
存放地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征仪南路1号
标的现状

1、转让标的为降价后再次挂牌转让。所有标的转让前是经转让方长期使用均有不同程度的锈蚀、外观成色较差、铭牌和型号无法识别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其具备受让方可能期待的价值,以及不保证标的质量、完整性和可使用性等。

2、受让方承诺所购标的不得用于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生产,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3、现场实物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3-09-30
评估机构 四川天健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重庆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0X6

注册地: (略) 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经济类型: (略) (上市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 (略)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报废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可能存在缺失。转让标的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3、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提货数量及状态以转让方现场最终交付时的实际数量及实物状态为准,若有出入,成交价格不作调整,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受让方自愿承担转让方转让标的交接后所发生的任何义务、责任和风险。

4、转让标的为废旧/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移走,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需支付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6、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7、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8、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9、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交割、拆除、拉运等事项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在拆卸、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受让方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运保证金不予退回,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交易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3、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3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除受让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受让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间:3月6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征仪南路1号

3、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先生,023-*

要求:请提前2天与联系人预约登记入场事宜(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并按要求办理入场相关手续。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2-27 09:00:00 至 2024-03-1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人民币13万元。(首期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7: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2-27 09:00:00-2024-03-12 17: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转让标的图片.rar

附件: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孔女士0451-*
监督电话 0451-*
咨询时间 公告期限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长江路28-8号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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