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宇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
金华市中宇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中 (略) |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婺城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婺城区易通路37号 |
法定代表人 | 于京伟 | ||
成立日期 | 2007-03-21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道路运输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20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货运: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2.2项、2.3项、第3类、4.1项、4.2项、4.3项、6.1项、第8类、第9类、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略) (略) | 1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74.* | 21.* | 2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5.* | 104.* | 30.* | |
审计机构 | 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1月31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3.*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7.* | 76.* | 31.*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中 (略) 2023年股东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金华产权交易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标的企业已重 (略) 交通运输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浙交运管许可金字*号),有效期至2028年2月26日。 6.标的企业现有一处危险品停车场专用场地为租用,该租赁场地将于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由场地出租方收回,受让方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前自行解决经营场地问题。 7.2023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已将2023年底止的未分配利润进行了分配,分配金额为*.29元。 8.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9.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优先权。 10.标 (略) 委派,受让方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自行配备相关人员。 11.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标的企业从业人员均为劳务派遣,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与职工履行劳动派遣合同关系。 12.公司名下运营车辆均已签署长期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期限至各运营车辆报废之日止。 13.受让方须在受让前自行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尽调,并对标的企业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受让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受让方承诺独立承担,受让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环城西路2350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徐创新 | 成立日期 | 1994-07-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3,20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道路运输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42C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33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日期 | 2023-06-01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金华市中宇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 |
转让底价 | 113.588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该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一次性付清;受让方应在转让方规定期限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否则,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涉及的工商变更工本费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需在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且在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 (略) 名称变更。 5.股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周先生 | 电话 | 0579-* |
手机 | * | |||
传真 | 邮箱 | *@*63.com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余丽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中 (略) |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婺城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婺城区易通路37号 |
法定代表人 | 于京伟 | ||
成立日期 | 2007-03-21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道路运输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20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货运: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2.2项、2.3项、第3类、4.1项、4.2项、4.3项、6.1项、第8类、第9类、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略) (略) | 1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74.* | 21.* | 2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5.* | 104.* | 30.* | |
审计机构 | 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1月31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3.*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7.* | 76.* | 31.*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中 (略) 2023年股东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金华产权交易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标的企业已重 (略) 交通运输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浙交运管许可金字*号),有效期至2028年2月26日。 6.标的企业现有一处危险品停车场专用场地为租用,该租赁场地将于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由场地出租方收回,受让方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前自行解决经营场地问题。 7.2023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已将2023年底止的未分配利润进行了分配,分配金额为*.29元。 8.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9.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优先权。 10.标 (略) 委派,受让方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自行配备相关人员。 11.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标的企业从业人员均为劳务派遣,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与职工履行劳动派遣合同关系。 12.公司名下运营车辆均已签署长期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期限至各运营车辆报废之日止。 13.受让方须在受让前自行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尽调,并对标的企业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受让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受让方承诺独立承担,受让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环城西路2350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徐创新 | 成立日期 | 1994-07-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3,20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道路运输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42C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33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日期 | 2023-06-01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金华市中宇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 |
转让底价 | 113.588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该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一次性付清;受让方应在转让方规定期限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否则,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涉及的工商变更工本费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需在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且在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 (略) 名称变更。 5.股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周先生 | 电话 | 0579-* |
手机 | * | |||
传真 | 邮箱 | *@*63.com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余丽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