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的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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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的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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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资产基本信息

1.资产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略) 的债权本金合计22696.75万元(后续众泰汽车*股股票将进行以物抵债处理,本金将有所变动)、利息含罚息合计2379.39万元。对子公司安徽 (略) 债权本金合计2152万元,利息含罚息合计177.61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1、由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全部授信由浙江卓诚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全部授信由自然人应建仁、徐美儿、金浙勇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略) 总部 (略) 3000万元本金提供担保。

2.2抵押担保

全部授信由锐展(铜陵) (略) 持有的不动产(土地证号:铜国用(2015)第*号、铜国用(2007)第23630号;房产证号:房地权证铜房2013字第*号、房地权证铜房2013字第*号)提供抵押担保;全部授信由浙江卓诚 (略) 持有永国用(2016)第851号土地使用权抵押。

3.处置情况

借 (略) 及安徽 (略) 流动资金贷款43000万元贷款到期后,客户未归还贷款。

2020年4月,对借款人及担保人发起诉讼。法院于6月25日判决债权人胜诉,进入执行阶段。对 (略) 总部 (略) 的诉讼进展如下:2020年8月 (略) 法院一审判决债权人胜诉,2022年2月28日, (略) (略) 裁定案件执行程序终结。

2020年8月31日, (略) 裁定受理了铁牛集团重整申请,同年12月18日,法院裁定中止借款人重整程序,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保证人浙江卓诚兆业于2020年8月31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尚在破产重整中;保证人锐展(铜陵) (略) 于2020年12月24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已基本清算完毕。2022年9月18日, (略) (略) 裁定保证人永康总部中心破产重整,目前正在破产重整中。

在浙江卓诚 (略) 破产重整案中,债权人获得管理人确认的债权为4.56亿,管理人明确可分配金额为32010万元(暂未考虑扣除税费,是否需扣除及扣除金额待定),目前已从上述分配款中分配6000万元,剔除从预分配款中已支付的72万元管理费,仍剩余25938万元待分配。另仍需支付 (略) 破产管理人费用约408.15万元,后续将从待分配款中扣除;同时在 (略) 总部 (略) 破产分配案中可分配金额为762万元,该款项目前暂未分配。

二、资产卖点

目前浙江卓诚 (略) 正在进行破产重整,债权人作为优先抵押权人,可获得破产财产优先分配款,管理人明确可分配金额为32010万元(暂不考虑税费),目前仍剩余25938万元待分配,后续扣除支付管理人费用约408.15万元; (略) 总部 (略) 破产分配案中可分配金额为762万元,该款项目前暂未分配。

三、处置方式

1.单户对外转让;

2.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竞价、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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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资产基本信息

1.资产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略) 的债权本金合计22696.75万元(后续众泰汽车*股股票将进行以物抵债处理,本金将有所变动)、利息含罚息合计2379.39万元。对子公司安徽 (略) 债权本金合计2152万元,利息含罚息合计177.61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1、由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全部授信由浙江卓诚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全部授信由自然人应建仁、徐美儿、金浙勇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略) 总部 (略) 3000万元本金提供担保。

2.2抵押担保

全部授信由锐展(铜陵) (略) 持有的不动产(土地证号:铜国用(2015)第*号、铜国用(2007)第23630号;房产证号:房地权证铜房2013字第*号、房地权证铜房2013字第*号)提供抵押担保;全部授信由浙江卓诚 (略) 持有永国用(2016)第851号土地使用权抵押。

3.处置情况

借 (略) 及安徽 (略) 流动资金贷款43000万元贷款到期后,客户未归还贷款。

2020年4月,对借款人及担保人发起诉讼。法院于6月25日判决债权人胜诉,进入执行阶段。对 (略) 总部 (略) 的诉讼进展如下:2020年8月 (略) 法院一审判决债权人胜诉,2022年2月28日, (略) (略) 裁定案件执行程序终结。

2020年8月31日, (略) 裁定受理了铁牛集团重整申请,同年12月18日,法院裁定中止借款人重整程序,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保证人浙江卓诚兆业于2020年8月31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尚在破产重整中;保证人锐展(铜陵) (略) 于2020年12月24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已基本清算完毕。2022年9月18日, (略) (略) 裁定保证人永康总部中心破产重整,目前正在破产重整中。

在浙江卓诚 (略) 破产重整案中,债权人获得管理人确认的债权为4.56亿,管理人明确可分配金额为32010万元(暂未考虑扣除税费,是否需扣除及扣除金额待定),目前已从上述分配款中分配6000万元,剔除从预分配款中已支付的72万元管理费,仍剩余25938万元待分配。另仍需支付 (略) 破产管理人费用约408.15万元,后续将从待分配款中扣除;同时在 (略) 总部 (略) 破产分配案中可分配金额为762万元,该款项目前暂未分配。

二、资产卖点

目前浙江卓诚 (略) 正在进行破产重整,债权人作为优先抵押权人,可获得破产财产优先分配款,管理人明确可分配金额为32010万元(暂不考虑税费),目前仍剩余25938万元待分配,后续扣除支付管理人费用约408.15万元; (略) 总部 (略) 破产分配案中可分配金额为762万元,该款项目前暂未分配。

三、处置方式

1.单户对外转让;

2.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竞价、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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