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新能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对股东未缴出资款900万元的追收权益的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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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新能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对股东未缴出资款900万元的追收权益的拍卖公告

关于山东 (略)

对股东未缴出资款900万元的追收权益的拍卖公告

山东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03月06日10时至2024年03月0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处置单位:山东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长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债权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管理人对债务人的实际偿债能力不做任何保证,对标的债权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管理人仅提供已查询到的工商登记材料,无法提供任何账目记载等资料。对于标的债权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等由竞买人自行确定,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买受人承诺自行承担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并承担未尽通知等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后果。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含应由破产企业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不对交付文件资料的瑕疵负责,不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本次拍卖标的未经生效的司法文书予以确认,司法诉讼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一经成交,视为买受人已经充分知悉和调查清楚山东 (略) 自成立至今股东的出资及股权转让等相关情况;同时管理人对能否收回出资不做任何保证。

8.管理人能够提供的书面材料仅为查询的工商档案资料,以实际移交为准。

9.破产企业、管理人无法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二、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山东 (略) 对股东未缴出资款900万元的追收权益

标的介绍:

因山东 (略) 的全部财务资料及档案资料均无法找寻,仅能通过查询的工商档案资料获取相关信息。根据查询的工商档案显示:山东 (略) 发起设立时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2个自然人,其中李涛出资51万元,持股比例为51%;张永娟出资49万元,持股比例为49%。2012年5月30日,山东金德 (略) 出具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5月30日,收到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50%,其中李涛首次实际缴纳出资额为人民币25.5万元,张永娟首次实际缴纳出资额为人民币24.5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4年3月27日,经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5016万元,股权占比不变,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李涛

25.5万元

货币

2012.5.30

51%

2532.66万元

货币

2014.3.27

张永娟

24.5万元

货币

2012.5.30

49%

2433.34万元

货币

2014.3.27

2014年5月20日,经股东会决议,对股东的出资情况修改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李涛

25.5万元

货币

2012.5.30

51%

2532.66万元

货币

2017.5.30

张永娟

24.5万元

货币

2012.5.30

49%

2433.34万元

货币

2017.5.30

2015年5月15日,经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变更为10066万元,李涛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于徐宝剑,变更后徐宝剑以货币方式出资5133.66万元,持股比例为51%;张永娟以货币方式出资4932.34万元,持股比例为49%。

2018年12月24日,经股东会决议:徐宝剑、张永娟退出股东会,股权全部转让给新股东徐泽庚; (略)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股 (略)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免去张永娟监事职务,股东 (略) 监事。公司类 (略) (自然人独资),徐泽庚出资额为10066万元,持股比例为100%,同时将认缴出资期限延长至2038年12月24日。具体为: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徐泽庚

50万元

货币

2012.6.1

100%

10016万元

货币

2038.12.24

从工商登记情况看,山东 (略) 注册资本10066万元,仅50万元出资额为实缴出资,其余10016万元为认缴出资,未实缴到位。

根据山东 (略) 的负债情况,经债权人会议决议,对股东未缴出资款中900万元的追收权益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变价处置。因债务人无财产可支付评估费用,不再进行价值评估。 (略) 现状,按照股东未缴出资款追缴数额的10%计算起拍价,即对股东未缴出资款900万元追收权益的起拍价为90万元。

瑕疵说明: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追收权益为管理人根据山东 (略) 工商档案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该等瑕疵、缺陷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拍卖标的未经生效的司法文书予以确认,司法诉讼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一经成交,视为买受人已经充 (略) 自成立至今股东的出资及股权转让等相关情况;同时管理人对能否收回出资额不做任何保证;

(3)管理人能够提供的书面材料仅为查询为工商档案,并以实际移交为准;

(4)破产企业、管理人无法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起拍价(人民币):150,995.20元

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8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3月04日16时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刘律师*)。

三、咨询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05日止(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刘律师*)。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及标的物权属等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03月04日16时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3月04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截至上拍之日,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会流拍。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管理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中拍平台重新公告。若有更改,以最后一次更改为准。

七、拍卖标的涉及的已知瑕疵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为应收股东出资款债权,相关风险由各竞买人自行评估。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本标的物属于破产财产,具体以现状为准,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和 (略) 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管理人对债权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实际清收率等(具体以竞拍人自行尽职调查为准)均不负责担保义务,若与实际不符,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竞买人应当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应当根据考察结果和自身判断决定是否参加竞买,参加竞买的,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并确认标的状况。

2.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的债务人和/或连带责任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无履行能力的情况。

3.山东 (略) 的出资人名下存在被执行案件,拍卖标的可能会存在难以执行、追索不能的风险,出资人的经济状况与偿债能力需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相关风险。

4.管理人不对上述出资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的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和/或连带责任人和/或第三方)可能会在竞买人向其追索时提出抗辩或抵销或存在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

6.本次拍卖为不含税价,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向税务部门了解确认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税费。如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和需补交的税费,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包括破产企业承担的部分)、年费、手续费等费用】产生,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7.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并了解标的物的特殊情况,特别是追收权益中的权利瑕疵问题及破产案件资产处置的特殊性,愿意并能够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未尽事宜,管理人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当自行调查,审慎考量存在的各种风险,谨慎参拍;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一经成交,视为买受人已经充 (略) 自成立至今股东的出资及股权转让等相关情况,并自愿承担本次竞拍的全部风险,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

八、过户登记及税费等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不涉及过户登记。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拍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代为承担。拍卖标的物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确认竞买文件内容后缴纳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均可缴纳保证金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拍卖开始前中拍平台将锁定其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会原路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根据要求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汇款至以下账户:【户名: (略) 长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 (略) 长清区支行;账号:*93。款项备注:“山东新能追收权益尾款”。】完成拍卖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竞拍】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成交后2日内支付以下费用: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总额的0.5%,上限为50万元),请在线上直接扫码或者通过网银支付(即时生成发票),线上支付不成功的,可以汇款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中拍平台 (略)

账 号:*00140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买受人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价款转至处置主体指定的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如逾期支付,应以欠款金额的1%/每日向辅拍机构山东拍 (略) 支付违约滞纳金。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拍品交付

1.自买受人缴足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具体可咨询管理人)到管理人处(请提前电话预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后,管理人即为完成对拍品的交付义务。

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相关债权转让通知或文书送达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前了解实际交付时间,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上述约定,买受人不得以未能立即实际接收拍卖标的物为由主张拍卖无效、降低拍卖成交款或主张其他权利等。

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拍卖成交后, (略) 原则上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件。买受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买受双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文件即为完成交付工作。

3.买受人缴纳软件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拍卖成交后,山东 (略) 及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无法开具任何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和收据)。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向的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债权所涉及的企业资产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确认。

买受人对交接时拍卖标的现状均予以认可,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咨询或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中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电子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略) 长 (略) 监督电话:0531-*

管理人咨询电话:刘律师*

山东拍 (略) 咨询电话:0531-*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400-898-5988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山东 (略) 管理人

2024年02月27日

,山东

关于山东 (略)

对股东未缴出资款900万元的追收权益的拍卖公告

山东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03月06日10时至2024年03月0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处置单位:山东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长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债权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管理人对债务人的实际偿债能力不做任何保证,对标的债权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管理人仅提供已查询到的工商登记材料,无法提供任何账目记载等资料。对于标的债权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等由竞买人自行确定,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买受人承诺自行承担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并承担未尽通知等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后果。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含应由破产企业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不对交付文件资料的瑕疵负责,不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本次拍卖标的未经生效的司法文书予以确认,司法诉讼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一经成交,视为买受人已经充分知悉和调查清楚山东 (略) 自成立至今股东的出资及股权转让等相关情况;同时管理人对能否收回出资不做任何保证。

8.管理人能够提供的书面材料仅为查询的工商档案资料,以实际移交为准。

9.破产企业、管理人无法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二、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山东 (略) 对股东未缴出资款900万元的追收权益

标的介绍:

因山东 (略) 的全部财务资料及档案资料均无法找寻,仅能通过查询的工商档案资料获取相关信息。根据查询的工商档案显示:山东 (略) 发起设立时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2个自然人,其中李涛出资51万元,持股比例为51%;张永娟出资49万元,持股比例为49%。2012年5月30日,山东金德 (略) 出具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5月30日,收到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50%,其中李涛首次实际缴纳出资额为人民币25.5万元,张永娟首次实际缴纳出资额为人民币24.5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4年3月27日,经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5016万元,股权占比不变,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李涛

25.5万元

货币

2012.5.30

51%

2532.66万元

货币

2014.3.27

张永娟

24.5万元

货币

2012.5.30

49%

2433.34万元

货币

2014.3.27

2014年5月20日,经股东会决议,对股东的出资情况修改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李涛

25.5万元

货币

2012.5.30

51%

2532.66万元

货币

2017.5.30

张永娟

24.5万元

货币

2012.5.30

49%

2433.34万元

货币

2017.5.30

2015年5月15日,经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变更为10066万元,李涛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于徐宝剑,变更后徐宝剑以货币方式出资5133.66万元,持股比例为51%;张永娟以货币方式出资4932.34万元,持股比例为49%。

2018年12月24日,经股东会决议:徐宝剑、张永娟退出股东会,股权全部转让给新股东徐泽庚; (略)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股 (略)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免去张永娟监事职务,股东 (略) 监事。公司类 (略) (自然人独资),徐泽庚出资额为10066万元,持股比例为100%,同时将认缴出资期限延长至2038年12月24日。具体为: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徐泽庚

50万元

货币

2012.6.1

100%

10016万元

货币

2038.12.24

从工商登记情况看,山东 (略) 注册资本10066万元,仅50万元出资额为实缴出资,其余10016万元为认缴出资,未实缴到位。

根据山东 (略) 的负债情况,经债权人会议决议,对股东未缴出资款中900万元的追收权益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变价处置。因债务人无财产可支付评估费用,不再进行价值评估。 (略) 现状,按照股东未缴出资款追缴数额的10%计算起拍价,即对股东未缴出资款900万元追收权益的起拍价为90万元。

瑕疵说明: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追收权益为管理人根据山东 (略) 工商档案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该等瑕疵、缺陷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拍卖标的未经生效的司法文书予以确认,司法诉讼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一经成交,视为买受人已经充 (略) 自成立至今股东的出资及股权转让等相关情况;同时管理人对能否收回出资额不做任何保证;

(3)管理人能够提供的书面材料仅为查询为工商档案,并以实际移交为准;

(4)破产企业、管理人无法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

起拍价(人民币):150,995.20元

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8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3月04日16时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刘律师*)。

三、咨询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05日止(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刘律师*)。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及标的物权属等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03月04日16时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3月04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截至上拍之日,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会流拍。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管理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中拍平台重新公告。若有更改,以最后一次更改为准。

七、拍卖标的涉及的已知瑕疵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为应收股东出资款债权,相关风险由各竞买人自行评估。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本标的物属于破产财产,具体以现状为准,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和 (略) 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管理人对债权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实际清收率等(具体以竞拍人自行尽职调查为准)均不负责担保义务,若与实际不符,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竞买人应当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应当根据考察结果和自身判断决定是否参加竞买,参加竞买的,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并确认标的状况。

2.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的债务人和/或连带责任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无履行能力的情况。

3.山东 (略) 的出资人名下存在被执行案件,拍卖标的可能会存在难以执行、追索不能的风险,出资人的经济状况与偿债能力需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相关风险。

4.管理人不对上述出资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的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和/或连带责任人和/或第三方)可能会在竞买人向其追索时提出抗辩或抵销或存在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

6.本次拍卖为不含税价,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向税务部门了解确认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税费。如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和需补交的税费,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包括破产企业承担的部分)、年费、手续费等费用】产生,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7.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并了解标的物的特殊情况,特别是追收权益中的权利瑕疵问题及破产案件资产处置的特殊性,愿意并能够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未尽事宜,管理人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当自行调查,审慎考量存在的各种风险,谨慎参拍;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一经成交,视为买受人已经充 (略) 自成立至今股东的出资及股权转让等相关情况,并自愿承担本次竞拍的全部风险,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

八、过户登记及税费等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不涉及过户登记。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拍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代为承担。拍卖标的物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确认竞买文件内容后缴纳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均可缴纳保证金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拍卖开始前中拍平台将锁定其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会原路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根据要求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汇款至以下账户:【户名: (略) 长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 (略) 长清区支行;账号:*93。款项备注:“山东新能追收权益尾款”。】完成拍卖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竞拍】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成交后2日内支付以下费用: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总额的0.5%,上限为50万元),请在线上直接扫码或者通过网银支付(即时生成发票),线上支付不成功的,可以汇款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中拍平台 (略)

账 号:*00140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买受人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价款转至处置主体指定的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如逾期支付,应以欠款金额的1%/每日向辅拍机构山东拍 (略) 支付违约滞纳金。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拍品交付

1.自买受人缴足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具体可咨询管理人)到管理人处(请提前电话预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后,管理人即为完成对拍品的交付义务。

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相关债权转让通知或文书送达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前了解实际交付时间,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上述约定,买受人不得以未能立即实际接收拍卖标的物为由主张拍卖无效、降低拍卖成交款或主张其他权利等。

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拍卖成交后, (略) 原则上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件。买受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买受双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文件即为完成交付工作。

3.买受人缴纳软件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拍卖成交后,山东 (略) 及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无法开具任何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和收据)。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向的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债权所涉及的企业资产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确认。

买受人对交接时拍卖标的现状均予以认可,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咨询或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中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电子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略) 长 (略) 监督电话:0531-*

管理人咨询电话:刘律师*

山东拍 (略) 咨询电话:0531-*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400-898-5988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山东 (略) 管理人

2024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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