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白塘街1998号的工业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白塘街1998号的工业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拍卖公告
(2023)闽03执恢43号之一
(略) (略) 将于2024年3月18日10时至3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 (略)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涵江区白塘镇白塘街1998号的工业房地产【莆国用(2010)第N*号,莆房权证涵江字第H*号、第H*号、第H*号、第H*号】,含室内二次装修及配套设施(围墙、道路、绿化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234.16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为13023.88平方米,其中已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面积为12396.66平方米(1#楼4290.52平方米、2#楼797.64平方米、3#楼3606.4平方米、4#楼3702.1平方米),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面积为627.22平方米。建筑物建成年份集中于2007、2008年,建筑结构为钢混、混合、钢等。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物的规划用途为综合楼、办公或工业交通仓储。另有12幢(项)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其中147.62㎡位于红线范围外。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终止日期2054年2月6日。其他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材料;具体房产情况以现场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评估价:4204.28万元。
起拍价:2690.8万元(不含相关税、费、金等)
增价幅度:15万元。
保证金:269万元。
三、咨询时间: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房地产坐落处了解情况。
四、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进行了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慎重竞买。
本次拍卖严格按照拍卖标的物的证载内容进行。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交付。拍卖标的物现状与证载内容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的最终确定为准。拍卖标的物若有涉及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情形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竞买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由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工业用地使用权只能登记在企业法人名下,自然人购买的,要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定的工业用地办证条件提供相关资质。对工业用地等有特殊土地使用权用途的,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须承受原政府批文及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各项义务,必须严格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
六、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无法通知到位的其他当事人在本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3月29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通过银行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莆田分行,账号:*06965-*)。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购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应在2024年4月9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 (略) (略) (略) (地址: (略) 荔城区东园东路1068号2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买受人领取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及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的具 (略) 根据案情确定。
十、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所需要的时限等情况,请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存在他项权证的,法院可以协助办理注销手续。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 (略) 依据税务机关出具的《协助征收税费函》载明数额从拍卖款中直接支付】;其他可能存在的优惠地价款、土地闲置费、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欠费如符合追偿规定的,可以自行依法主张追偿权。被执行人拖欠的 (略) 依法主张权利。请买受人充分了解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一、本次拍卖成交后的实际缴纳税、费、金与拍卖实际成交价格、房屋类别、年限、房屋买受方原拥有的房地产数量等因素有关,具体金额视交易发生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予以确定,并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十二、因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前往相关税务、不动产管理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政府服务热线“12345”咨询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的税、费、金等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竞买人应当自行查询、了解标 (略) 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
十三、特别说明:
1、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亲自判断标的物现状。本次拍卖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含未办理权属证书部分)及室内二次装修、配套设施(围墙、道路、绿化等),不包括红线外的土地及机器设备等动产。
2、拍卖标的物存在被多户占用的情形。使用人有作出搬迁承诺,拍卖成交后若协商不成则限期搬离。但考虑到存有的大量生产、办公、生活物品,清场交房工作较为繁琐且耗时相对较长,拍卖成交后的具体交付安排以案情而定。拍卖成交后至实际占有拍卖标的物期间,买受人因无法使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应依法自行向占有使用人主张权益,法院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拍卖标的物经 (略) 测绘,有12幢(项)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面积为627.22平方米,其中147.62㎡位于红线范围外。法院曾向有权部门发函请求协助调查是否为违法建设,但有权部门至今未书面回复。拍卖标的物若有涉及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情形的,买受人应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根据《 (略) 土地使用权红线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测绘项目成果报告书》,1、有小部分宗地位于土地红线内但厂区围墙外;2、个别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处于土地红线外。具体详情见报告内容。
4、法院不作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进行了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物四至与证载内容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权益纠纷,买受人应另行通过合法途径予以主张。此外,因拍卖标的物现场情况复杂,本瑕疵说明无法完全涵盖所有的权利瑕疵。若因未尽事宜导致的纠纷,买受人亦须另行主张。
特别提醒:2024年1月22日,集奎村第二村 (略) (略) 位于厂区围墙内但土地红线外的部分土地(具体详情见报告内容)系该司向村民小组租赁的,并拖欠了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租金。根据村民小组提交的租地合同所示,租赁地块总面积约为326平方米,租期为2016年1月2日至2027年1月1日,租金为6元/㎡/月。1月24日,集奎村第二村民 (略) 涵 (略) 提起诉讼,诉请解 (略) 签订的租地合同,并要求该司立即腾空占用该村民小组的上述326平方米土地。因此,鉴于集奎村第二村民小组的权益主张,可能会影响到买受人对红线外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利用。请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评估上述事项对竞买行为的影响程度。
5、本院只开财政非税票据,是否可以进行相应进项抵扣,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买受人与原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可能存在原产权人不配合等原因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行相应进项抵扣等风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人须知》及本拍卖公告。
业务咨询电话:*,承办人:郑法官助理。
举报监督电话:0594-*。
辅拍机构电话:*、0594-*。
详细信息可在http://**“ (略) 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略) (略)
拍卖公告
(2023)闽03执恢43号之一
(略) (略) 将于2024年3月18日10时至3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 (略)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涵江区白塘镇白塘街1998号的工业房地产【莆国用(2010)第N*号,莆房权证涵江字第H*号、第H*号、第H*号、第H*号】,含室内二次装修及配套设施(围墙、道路、绿化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234.16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为13023.88平方米,其中已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面积为12396.66平方米(1#楼4290.52平方米、2#楼797.64平方米、3#楼3606.4平方米、4#楼3702.1平方米),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面积为627.22平方米。建筑物建成年份集中于2007、2008年,建筑结构为钢混、混合、钢等。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物的规划用途为综合楼、办公或工业交通仓储。另有12幢(项)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其中147.62㎡位于红线范围外。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终止日期2054年2月6日。其他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材料;具体房产情况以现场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评估价:4204.28万元。
起拍价:2690.8万元(不含相关税、费、金等)
增价幅度:15万元。
保证金:269万元。
三、咨询时间: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房地产坐落处了解情况。
四、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进行了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慎重竞买。
本次拍卖严格按照拍卖标的物的证载内容进行。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交付。拍卖标的物现状与证载内容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的最终确定为准。拍卖标的物若有涉及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情形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竞买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由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工业用地使用权只能登记在企业法人名下,自然人购买的,要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定的工业用地办证条件提供相关资质。对工业用地等有特殊土地使用权用途的,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须承受原政府批文及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各项义务,必须严格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
六、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无法通知到位的其他当事人在本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3月29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通过银行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莆田分行,账号:*06965-*)。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购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应在2024年4月9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 (略) (略) (略) (地址: (略) 荔城区东园东路1068号2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买受人领取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及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的具 (略) 根据案情确定。
十、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所需要的时限等情况,请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存在他项权证的,法院可以协助办理注销手续。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 (略) 依据税务机关出具的《协助征收税费函》载明数额从拍卖款中直接支付】;其他可能存在的优惠地价款、土地闲置费、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欠费如符合追偿规定的,可以自行依法主张追偿权。被执行人拖欠的 (略) 依法主张权利。请买受人充分了解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一、本次拍卖成交后的实际缴纳税、费、金与拍卖实际成交价格、房屋类别、年限、房屋买受方原拥有的房地产数量等因素有关,具体金额视交易发生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予以确定,并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十二、因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前往相关税务、不动产管理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政府服务热线“12345”咨询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的税、费、金等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竞买人应当自行查询、了解标 (略) 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
十三、特别说明:
1、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亲自判断标的物现状。本次拍卖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含未办理权属证书部分)及室内二次装修、配套设施(围墙、道路、绿化等),不包括红线外的土地及机器设备等动产。
2、拍卖标的物存在被多户占用的情形。使用人有作出搬迁承诺,拍卖成交后若协商不成则限期搬离。但考虑到存有的大量生产、办公、生活物品,清场交房工作较为繁琐且耗时相对较长,拍卖成交后的具体交付安排以案情而定。拍卖成交后至实际占有拍卖标的物期间,买受人因无法使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应依法自行向占有使用人主张权益,法院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拍卖标的物经 (略) 测绘,有12幢(项)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面积为627.22平方米,其中147.62㎡位于红线范围外。法院曾向有权部门发函请求协助调查是否为违法建设,但有权部门至今未书面回复。拍卖标的物若有涉及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情形的,买受人应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根据《 (略) 土地使用权红线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测绘项目成果报告书》,1、有小部分宗地位于土地红线内但厂区围墙外;2、个别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处于土地红线外。具体详情见报告内容。
4、法院不作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进行了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物四至与证载内容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权益纠纷,买受人应另行通过合法途径予以主张。此外,因拍卖标的物现场情况复杂,本瑕疵说明无法完全涵盖所有的权利瑕疵。若因未尽事宜导致的纠纷,买受人亦须另行主张。
特别提醒:2024年1月22日,集奎村第二村 (略) (略) 位于厂区围墙内但土地红线外的部分土地(具体详情见报告内容)系该司向村民小组租赁的,并拖欠了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租金。根据村民小组提交的租地合同所示,租赁地块总面积约为326平方米,租期为2016年1月2日至2027年1月1日,租金为6元/㎡/月。1月24日,集奎村第二村民 (略) 涵 (略) 提起诉讼,诉请解 (略) 签订的租地合同,并要求该司立即腾空占用该村民小组的上述326平方米土地。因此,鉴于集奎村第二村民小组的权益主张,可能会影响到买受人对红线外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利用。请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评估上述事项对竞买行为的影响程度。
5、本院只开财政非税票据,是否可以进行相应进项抵扣,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买受人与原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可能存在原产权人不配合等原因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行相应进项抵扣等风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人须知》及本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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