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工生产车间用环保口置存放装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一种化工生产车间用环保口置存放装置

项目名称 一种化工生产车间用环保口置存放装置
项目编号 N0125ZSCQ*(点击查询专利检索) 产权子类型 专利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2-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2月26日。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专利名称 一种化工生产车间用环保口置 存放装置
专利权人 (略) (略) 专利号 *
专利类别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权期限 第2年
发明人 范凯 其他发明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知识产权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生产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化工生产车间用环保口罩存放装置,包括安装在放置箱内的透风板,所述透风板上表面安装有连接框,所述连接框内可滑动地连接有移动架,所述移动架外侧面安装有放置板,所述移动架上表面安装有阻挡板,所述阻挡板上表面安装有操作环。该化工生产车间用环保口罩存放装置,通过启动辅助风扇,使得进入放置箱内的空气经过消毒灯进行消毒,再穿过透风板对口罩进行除湿,进而更便于操作人员操纵该装置内零部件对口罩进行除湿,可防止口罩长时间放置过程中出现受潮的情况,避免口罩表面滋生细菌,降低了对口罩正常使用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增强了该装置内零部件在工作过程中的使用效果。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方式
转让底价(元) 3000.00
支付方式(元) 一次性支付
转出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郭靖慧

联系电话:*

转出方承诺 本转出方现委托新疆产 (略) 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新疆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知识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知识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 (略) 场以及新疆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与本次
转让相
关的其
它信息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标的交割 以现状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2-27 09:00:00 至 2024-03-1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1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3-1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一)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受让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受让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
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受让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受让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受让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且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靖慧
咨询电话 0991-* *
咨询时间 工作日10:00-13:30 15:00-19:00
咨询地址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技术支持
其他
项目名称 一种化工生产车间用环保口置存放装置
项目编号 N0125ZSCQ*(点击查询专利检索) 产权子类型 专利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2-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2月26日。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 专利名称 一种化工生产车间用环保口置 存放装置
专利权人 (略) (略) 专利号 *
专利类别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权期限 第2年
发明人 范凯 其他发明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知识产权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生产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化工生产车间用环保口罩存放装置,包括安装在放置箱内的透风板,所述透风板上表面安装有连接框,所述连接框内可滑动地连接有移动架,所述移动架外侧面安装有放置板,所述移动架上表面安装有阻挡板,所述阻挡板上表面安装有操作环。该化工生产车间用环保口罩存放装置,通过启动辅助风扇,使得进入放置箱内的空气经过消毒灯进行消毒,再穿过透风板对口罩进行除湿,进而更便于操作人员操纵该装置内零部件对口罩进行除湿,可防止口罩长时间放置过程中出现受潮的情况,避免口罩表面滋生细菌,降低了对口罩正常使用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增强了该装置内零部件在工作过程中的使用效果。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方式
转让底价(元) 3000.00
支付方式(元) 一次性支付
转出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郭靖慧

联系电话:*

转出方承诺 本转出方现委托新疆产 (略) 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新疆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知识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知识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 (略) 场以及新疆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与本次
转让相
关的其
它信息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标的交割 以现状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2-27 09:00:00 至 2024-03-1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1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3-1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一)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受让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受让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
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受让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受让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受让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且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靖慧
咨询电话 0991-* *
咨询时间 工作日10:00-13:30 15:00-19:00
咨询地址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技术支持
其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