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持有的一批报废保管箱库设备等资产转让项目
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持有的一批报废保管箱库设备等资产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 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持有的一批报废保管箱库设备等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2-27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04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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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中信银行汇商广场支行、新华广场支行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7104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27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华诚源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7104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呼和浩特分行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持有的一批报废保管箱库设备等资产,标的图片及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数量,标的状况、型号等以实地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前须亲自勘验标的,签订《现场勘验确认表》并自行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做好标的现状相关记录,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并在对此项目做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2、标的存放地点位 (略) 中信银行汇商广场支行、新华广场支行,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勘验联系人:李先生 *。 3、 (略) 呼和浩特分行已就标的资产报批处置,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次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本次资产挂牌价为含税价,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进行现场勘验。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现场勘验确认表》、《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最终受让方应在《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4、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和《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在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标的数量,标的状况、型号等以实地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负责。 6、标的交接:转受双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及搬运清理工作,转、受让双方在勘验及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拍照、确认交接资产的实际数量等关键信息。转让方按照实际数量与受让方办理交接。资产完成交接及搬运清理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的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一切责任,且不得破坏周围环境及公共设施。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项目公告期内联系:李先生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2-27 09:00:00 至 2024-03-04 23:59:59 | |||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7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3-04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2-27 09:00:00-2024-03-05 16: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寇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内蒙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持有的一批报废保管箱库设备等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2-27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04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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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中信银行汇商广场支行、新华广场支行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7104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27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华诚源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7104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呼和浩特分行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持有的一批报废保管箱库设备等资产,标的图片及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数量,标的状况、型号等以实地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前须亲自勘验标的,签订《现场勘验确认表》并自行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做好标的现状相关记录,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并在对此项目做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2、标的存放地点位 (略) 中信银行汇商广场支行、新华广场支行,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勘验联系人:李先生 *。 3、 (略) 呼和浩特分行已就标的资产报批处置,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次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本次资产挂牌价为含税价,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进行现场勘验。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现场勘验确认表》、《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最终受让方应在《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4、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和《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在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标的数量,标的状况、型号等以实地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负责。 6、标的交接:转受双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及搬运清理工作,转、受让双方在勘验及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拍照、确认交接资产的实际数量等关键信息。转让方按照实际数量与受让方办理交接。资产完成交接及搬运清理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的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一切责任,且不得破坏周围环境及公共设施。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项目公告期内联系:李先生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2-27 09:00:00 至 2024-03-04 23:59:59 | |||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7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3-04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2-27 09:00:00-2024-03-05 16: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寇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内蒙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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