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66号房产招租三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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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66号房产招租三年期

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66号房产招租(三年期)
项目名称 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66号房产招租(三年期)
项目编号 YCWJ*
挂牌价格(万元) 23.1156
挂牌公告期 2024-02-28至2024-03-12
所属地区 (略) - (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标的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2、出租方要求不得从事餐饮类经营。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交易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承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1、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资产租赁合同》《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原租户清退纠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4、本房屋进行整体租赁。承租方资格条件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定。意向承租方一经资格确认,不得变更承租人及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所有价款不予退还。

  5、新承租户给予其3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6、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若需转租、分租或转借的,必须提前书面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7、承租方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或餐饮行业,且严禁在出租资产内从事违法活动、不正当经营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收回房屋,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出租方按约定将资产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资产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承租方应保持房屋完好;

  9、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由承租方负责,一旦房屋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若承租方发现房屋结构出现不安全因素未及时向出租方报告从而导致房屋装修、装饰部分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0、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方需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等,不做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并且承租方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使用不当、房屋内斗殴受伤等。

  11、承租房屋期间承租方应按时交纳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环卫、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等费用。

  12、租赁期间,因 (略) 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

  1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房屋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标的物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

  1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15000元
保证金支付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指定账户(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账户时间为准)。指定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账号1807 0800 1920 0154 215;开户行:中国 (略) 三峡宜昌自贸区支行。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顺延20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 20 分钟,限时报价期为 60 秒/周期,加价幅度为 1000 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各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放弃承租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未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④最终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后,未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的。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土地)租赁合同.doc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宜昌文交所 陶静
联系电话 *
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66号房产招租(三年期)
项目名称 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66号房产招租(三年期)
项目编号 YCWJ*
挂牌价格(万元) 23.1156
挂牌公告期 2024-02-28至2024-03-12
所属地区 (略) - (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标的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2、出租方要求不得从事餐饮类经营。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交易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承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1、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资产租赁合同》《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原租户清退纠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4、本房屋进行整体租赁。承租方资格条件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定。意向承租方一经资格确认,不得变更承租人及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所有价款不予退还。

  5、新承租户给予其3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6、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若需转租、分租或转借的,必须提前书面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7、承租方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或餐饮行业,且严禁在出租资产内从事违法活动、不正当经营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收回房屋,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出租方按约定将资产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资产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承租方应保持房屋完好;

  9、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由承租方负责,一旦房屋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若承租方发现房屋结构出现不安全因素未及时向出租方报告从而导致房屋装修、装饰部分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0、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方需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等,不做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并且承租方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使用不当、房屋内斗殴受伤等。

  11、承租房屋期间承租方应按时交纳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环卫、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等费用。

  12、租赁期间,因 (略) 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

  1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房屋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标的物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

  1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15000元
保证金支付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指定账户(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账户时间为准)。指定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账号1807 0800 1920 0154 215;开户行:中国 (略) 三峡宜昌自贸区支行。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顺延20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 20 分钟,限时报价期为 60 秒/周期,加价幅度为 1000 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各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 (略) 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放弃承租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未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④最终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后,未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的。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土地)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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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宜昌文交所 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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